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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违宪主体资格的认定是违宪审查制度的重要内容,而学者们普遍认为,违宪审查的对象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民的行为,这实际上是把公权力主体和私权力主体都视为违宪主体。作者通过考察“宪法的起源”、“宪法的功能”、“宪法规范的特征”和“权力与权利的归责原则”,得出了只有公权力主体才是违宪主体,私权利主体不是违宪主体的结论。 相似文献
2.
陈军 《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11(2)
我国行政主体制度对行政主体的范围规定仍然过于狭窄.确立私人的行政主体法律地位,是完善我国行政主体法律制度的一个重要路径.私人完成行政任务,行使公共权力,应赋予其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行政机关授予或委托私人行政任务分为私人受托以行使公权力方式完成行政任务和私人受托以私经济方式完成行政任务两类.公权力的行使对公益与相对人权益影响较大,因而赋予私人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应受功能保留、国家担保责任、强制力国家垄断等原则的制约. 相似文献
3.
马岭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4):63-74
有些权利不可转让;有些权利可以转让,但转让后还是权利而不是权力;有些权利的行使可能“产生”权力,但此权力是“构建”而并非“转让”的;有些权利的行使“启动”了权力,但并没有转让权利给权力;有些权利的行使产生了权力的载体,但并未产生权力本身。因此权力不是来自权利的转让,而是来自权力的转让:有的公权力来自私权力的转让(如部分国家权力、社会权力来自私权力的转让):有的公权力来自公权力的转让(如国家权力与国家机关权力、国家机关权力彼此之间的转让,国家权力与社会权力之间、社会权力与社会权力之间的转让);有的私权力来自私权力的转让;有的私权力来自公权力的转让。宪法权力也不是来自宪法权利,而是来自私权力和社会权力的转让。 相似文献
4.
朱林林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7,19(2):37-38,52
传统的宪法理论认为.究法权利是公权力,原则上不能用于调整私人间关系。但随着现代宪法的发展,宪法效力渐渐向私领域发展。中国应当采取合适的理论和具体的模式来实现宪法权利的私法效力。 相似文献
5.
郑宇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20(5):127-130
为了防止公权力不恰当地进入私人生活,以致侵害私人权利,公私法划分得以出现和传承。在公私法划分的背景下,我们更容易理解宪法的传统使命:调整权力与权力、权力与权利之间的关系。而现代宪法的发展却隐现着调整私权关系的倾向,颇值得关注。因为,对于现实中的某些私权对私权的侵害,法律却无能为力。但是,公权力对私人生活的进入极有可能导致权力对权利的侵害和权利之间的冲突。也正因为这样,在配套措施和具体制度设计出来以前,各国在宪法“私用”问题上慎之又慎。 相似文献
6.
在国家和社会的二元结构中,大学自治权是免于政府、教会或其他任何社会法人机构控制和干预的权力。这种自治权是一种社会权力,是一种融合了公权力和私权利的私权力。将高校自治权作为一种私权力的构建,自然就使国家和政府退出对高校的过分干预和控制,有利于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 相似文献
7.
许小莲 《江西行政学院学报》2004,6(4):39-40
行政诚信应不仅是道德的要求 ,而且应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诚信从道德到法律 ,并且在行政法中立足 ,是由于人民对政府的伦理要求提高、现代政府职能的转变、行政权力的性质和行政行为的效力理论、行政诚信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地位、政府诚信缺失的现实以及现代行政法理论的发展等多方要素综合的必要和必然的结果。目前 ,行政诚信原则已在我国一些法律中确定 ,随着行政法治的发展 ,这一原则必然贯彻到各种行政行为中 ,实现其指导价值。 相似文献
8.
赵大华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8,20(2)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分个人诚信、企业诚信和政府诚信,其中政府诚信是核心,起着基础性、决定性、导向性作用。在市场规制法中援引私法中的诚信原则既具有必要性又具有可行性,因为该原则顺应了市场经济的"自由精神"和无数利益相对独立的经济主体的需求。在市场规制活动中从法律制度和法律责任层面规范市场规制行为、加强对政府诚实信用的建设对现代经济法治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9.
余玉花 《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04,(2):5-8
诚信是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我国政治权力授自于人民的制度 ,决定了公权机构的诚信是最为关键的 ,民众据此赋予信任和权力 ,而民众的信任正是权力合法性的本质象征。民主政治中的诚信包含着双重双向的内容 :公权机构对民众的信任和民众对公权机构的信任。然而 ,无论何种信任都需要通过权力运作的公开性才能达到。充分认识和利用诚信在政治文明建设中的工具价值 ,更要追求诚信在政治文明建设中的目的价值。 相似文献
10.
郑玉奇 《胜利油田党校学报》2001,(6)
在《论法的精神》中,孟德斯鸠曾提出一个著名的观点“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今天,我们在逐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行依法治国的过程中,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必须确立一条权力运作的基本原则——权力不得推定原则。 权力不得推定原则是法治社会中公权力行使的一条重要原则,其基本的含义为:“对公权力,法无明文规定(授权),不得行之。”(刘作翔《法治社会 相似文献
11.
论禁止不当联结原则的涵义法律地位与理论渊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刘建军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04,16(4):31-35
禁止不当联结原则是指在国家公权力的运作中,公权力的行使必须与公权力的目的保持合理正当的关联。该原则应定位为公法原则、宪法原则、行政法一般法律原则。在理论上该原则渊源于比例原则、合理性原则、禁止恣意原则、法治国与依法行政原则。 相似文献
12.
宋传荣 《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2):35-37
诚实信用原则(以下称诚信原则)作为一项基本原则早已为我国民法所采纳。我国民法通则第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从大陆法系各国合同法发展的历史来看,对诚信原则的理解有广义、狭义之分。现代意义上的广义诚信原则由《瑞士民法典》首创。该民法典第2条规定:“任何人都必须诚实、信用地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义务。”与狭义诚信原则相比,它不再是仅约束债务人的原则,而成为债务人和债权人必须共同遵守的原则,换言之,它不再是仅在履行义务时遵循的原则,而且也成为在行使权利时应遵循的原则;它不再是仅适用于债法的一项原… 相似文献
13.
整个中国社会就是一个关系之网,这是乡土社会的产物,是传统文化留给我们的遗产。关系运作,实际上是关系规则与法律规则的对抗、民间法与官方法的对抗。在公共领域中存在的关系,其本质是"权力的私化",关系交往的过程就是权力私化的过程,也是权力交换的过程。从"权力私化"这个视角解析关系的结构和关系运作机制,有利于揭示出关系存在的社会和历史文化基础。 相似文献
14.
上官丕亮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07,22(3):66-73
公法与私法的划分应采用“公共权力”标准.公法是调整公权力与公权利之间关系的法.与公法、私法相对应的“公权”、“私权”在中文里容易让人误解,最好明确称为“公权利”与“私权利”.宪法规定的通常被视为私权利的人身权、财产权,同时也属于公权利.颇有争议的“宪法基本权利的私法效力”并没有改变宪法的公法性质.宪法只为公法,也不会影响宪法的根本法、最高法地位. 相似文献
15.
比例原则的起源、含义及其发展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席作立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4)
比例原则起源于 19世纪初的德国警察法中 ,其含义包括三项子原则 :手段符合目的的妥当性原则、手段所造成损害最小的必要性原则和手段所造成的损害与产出的社会利益相均衡、成比例原则。比例原则后来逐渐向行政法、宪法等公法领域扩展 ,在最容易侵犯人权的刑事法领域也有广泛的适用 ,笔者认为 ,国家权力的分配也应贯彻比例原则。因为比例原则的核心就在于对国家权力的控制和对公民权利的保护 ,在二者的平衡中来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人权。 相似文献
16.
杨妮妮 《成都行政学院学报》2013,(4):22-25
诚信原则作为现代民法重要的基本原则,学者奉之为"帝王条款",它将道德和法律容为一体,具有法律和道德双重调节功能,使法律获得更大的伦理性和灵活性。从私法到公法,从实体法到程序法,诚信原则的适用范围不断拓展,成为全部法律的最高指导准则。刑事诉讼领域中,为避免刑事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活动在立法和实践中可能存在的不诚信、不道德、不公平现象,实现司法公正与权威,增强国民对司法活动的信赖度,有确立诚信原则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17.
熊敏瑞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8,10(1):33-34
诚信原则的一般化表现为作为民法基本原则的诚信原则,作为高高在上的民法基本原则的诚实信用原则,因其要统摄民法之全局,贯穿于民事立法与适用,科学证明涵盖面越大的原则,越发得抽象,但是,抽象性使得其不能直接被法院作为判案依据,且一般化的诚信原则的授权功能使得法院自由裁量权过大,为解决诚信原则一般化所带来的问题,应将诚信原则在不同民法领域、不同法律行为模式下的不同诚信义务加以分析,使之固定化,成为类型化、具体化的诚信原则,且在适用时,应坚持类型化的诚信原则优于一般化的诚信原则,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限制在安全的范围内,从而最终形成了一般化与类型化相结合的诚信原则体系。 相似文献
18.
曲扬 《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23,(4):87-95
网络平台已经深入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与此同时,相关问题也进入公共讨论视野。网络平台私权力的失范问题尤其突出,干扰了公权力对网络空间的有效治理,也损害了用户、经营者等私主体的合法权益。同时,立足于“政府—平台”二元参与的治理模式在解决私权力失范问题时表现出不足。对平台私权力失范的成因与特点分析显示,政府治理在网络空间技术壁垒面前的“水土不服”与网络平台兼具公有性与私有性的矛盾,是私权力治理困难的症结。平台运行呈现出多主体参与的特点,因此对其治理也应该发挥各个主体的优势。用户是平台经济最广大、活跃的参与者,提升用户在平台治理中的地位与参与程度,建设多元主体、多方合作的治理模式,将为平台治理提供有益补充与完善。 相似文献
19.
尹晓红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6,8(9):33-35
传统立宪主义认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在很大程度上是相对于国家权力的防御权,宪法对第三人没有效力。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完善,部门法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已不能适应快速发展的公民权利,势必引起权利救济体制的重新整合。宪法对第三人的效力理论旨在用宪法解决公权力以外的私人主体之间的纠纷,激活宪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巨大作用,改变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仅仅是政治宣言和文件的现状建立起更加合理而全面的权利救济体制。 相似文献
20.
汪厚冬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5,(2)
在公共行政领域,委托行使公权力的行为大量存在。在理论与实践上,对于委托行使公权力的认识仍存诸多争议,故委托行使公权力的运作轨迹值得关注,包括委托行使公权力的构成要件与法律效果等。在委托行使公权力的构成要件中,契约可否作为委托依据、委托事项是否需属于受托机关法定职权内的事项与委托界限等诸多问题存在争议。对于委托行使公权力的构成要件的认识差异,直接影响其法律效果,尤其以契约进行委托的相关问题争议较大。基于实证规范、公共利益与政府责任等方面的考量,行政强制法上的代履行与商业性银行代理国库业务等行为间的法律关系应被确定为行政契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