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34 毫秒
1.
调解监督是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改新增内容,虽然在此之前进行过多年的试点,但检法两家一直存在分歧。2012年8月3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表决通过,在第208条明确规定了检察机关对调解书的监督。修法平息了是否可以监督调解的争议,但如何进行监督的疑问随之而来。 相似文献
2.
2012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原则和制度,在此次法律修改中得到进一步明确和完善。民事诉讼法的修改给检察机关民行检察工作带来了机遇和挑战,如何理解和贯彻新民诉法对于检察机关民行部门来说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24,(1):3-13
<正>(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根据2023年9月1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五次修正) 相似文献
4.
5.
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此次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增加了民事检察监督的手段,延伸了民事检察监督的范围,标着检察权的逐步扩大和下移。同时,其指挥着基层检察院发生职能的转变,使基层检察院逐步扩大自身的监督范围,完善自身的监督职权。 相似文献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24,(2):3-22
<正>(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根据2023年9月1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五次修正) 相似文献
7.
2012年8月3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该决定于2013年1月1日施行。在审判监督程序领域,民事抗诉条款的修改或新增,无疑是此次修改的亮点。新《民事诉讼法》用第208条、209条、210条及211条4个条款,较为系统全面地完善了检察院民事抗诉的程序,新增检察建议的法律监督模式,确立了“法院纠错先行、检察监督断后”的顺位模式.明确了检察院的调查取证权,进一步理清了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中法院、检察院、 相似文献
8.
9.
民事诉讼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规则,也是检察机关开展民事检察监督的基本法律依据.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已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改拓展了检察监督范围,增加了监督方式,强化了监督手段,优化了监督结构,规范了监督程序,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拟从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在强化法律监督方面的主要规定、对基层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影响进行研究,提出应对措施,以此推动基层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发展. 相似文献
10.
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共对《民事诉讼法》作出16处调整,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相似文献
11.
新《民事诉讼法》已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民诉法围绕进一步落实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职责,拓展了检察监督范围,增加了监督方式,强化了监督手段,优化了监督结构,加大了检察机关的监督工作任务,规范了相关监督程序,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一、准确理解新《民事诉讼法》有关民事检察工作的新规定(一)扩大了民事抗诉的范围修改后民诉法第208条首次将调解纳入了抗诉范围,这一规定改变了过去只能对生效的判决、裁定进行抗诉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抗诉的范围。一方面是客观现实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检察机关更好地履行职责。当前的司法实践中时常出现双方当事人串通,或者司法人员滥用职权,通过诉讼调解,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而检察机关作为国家 相似文献
12.
2013年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该条款为检察机关开展执行监督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本文通过在立法方面、外部环境因素、内部机制等方面着手分析开展执行监督的困难之处,同时探讨基层检察机关开展执行监督的方式、手段及其意义。 相似文献
13.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主要就民事诉讼法中的再审制度和执行制度进行了很大的修改,而再审制度的修改中,重点是对再审理由的修改完善. 相似文献
14.
为适应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需要,健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民事诉讼法也进行了不断地完善和补充。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在自一九九一年四月九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后,于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八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进行了第一次修正,于二零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进行了第二次修正,新修正的民事诉讼法对以前执法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容易产生争议的问题进行了重新编排修改,为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鉴定了强大的基础。 相似文献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7,(12):5-29
(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修正) 相似文献
16.
兰跃军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3,15(4):103-108
2012年新《民事诉讼法》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民事审判监督程序,增加了检察机关对民事当事人申请再审的监督保障机制,使检察机关的审查决定具有终止当事人诉权的法律效力。准确理解立法规定,包括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监督程序与效力等,采取有效措施应对该制度实施可能带来的各种问题,是各级检察机关贯彻实施新《民事诉讼法》的应然要求。 相似文献
17.
民事诉讼法执行编修改的理解与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执行难问题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执行难的存在有多方面的原因,执行立法不完善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鉴于此,近年来,立法机关和最高人民法院等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强制执行法律制度的修改和完善。经多方努力,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07年10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相似文献
18.
19.
新民事诉讼法已于2013年1月1日正式施行,新民事诉讼法修改幅度较大、涉及的内容众多,其中,对检察机关的民事检察监督职能的加强可谓是一个重点。新民事诉讼法对检察监督的范围、方式、手段以及具体程序等诸多方面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使民事检察监督的法律依据更加细致明确,检察监督程序也更具操作性。本文从分析新民事诉讼法对检察监督的修改和完善之处着手,进而深入探讨新民诉法对民事检察监督工作的影响,以供改进民事检察监督工作参考。 相似文献
20.
检察机关民事执行监督职能管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检察监督本应是来自法院外部的最为有效、最符合法治规律的对于民事执行的法律监督手段,但由于我国民诉法修改时未明确规定检察机关的这一权能,导致目前法院的民事执行活动尚无来自外部的合法有效的监督。检察机关应享有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权,这是民事执行活动和检察机关的性质决定的,在客观上也有利于人民法院执行活动的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