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6 毫秒
1.
本刊第5期全面介绍了我省住房制度改革若干具体政策规定。应读者要求,本期介绍省直单位主要房改政策规定,由省直房改办供稿。全面推行住房分科全制度省直单位及其具有长沙市常住户口的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外资企业的中方职工,均从今年7月1日起交纳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分别按职JL资的5%交纳,归职工个人所有。按规定存入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指定金融机构设立的住房公积金专户,记入职工个人名下。定向用于职工家庭购买、建造和大修自住住房。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和个人,可向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低息抵押贷款…  相似文献   

2.
一、目前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 )拖欠和挪用住房公积金现象比较严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 ,企业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同时规定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但不少企业或单位以企业效益不好或资金紧张为由 ,把企业应为职工缴交的住房公积金截留下来 ,长期无偿占用 ,任意挪作他用 ;还有些企业不仅截留了企业应缴部分 ,而且截留和挪用了为职工个人代扣代缴的部分 ,置职工的合法权益于不顾 ;更有些企业趁改制、破产或…  相似文献   

3.
德安  殷欣 《支部生活》2008,(12):41-41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但是,时任丽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的王琼英,居然在2004年至2005年期间,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滥用职权,先后将己管理的大量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中科证券”,并由此酿下了一场惊天大祸。祸起萧墙2003年的一天,  相似文献   

4.
博识文萃     
“三金”如何征税有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就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和基本养老保险金是否应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作了明确规定。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和基本养老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比例缴付的“三金”,应将其超过部分并入个人的当期工薪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提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和基本养老保险金时,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相似文献   

5.
赵姐是某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今年53岁了,按照国家规定,再过两年就到了退休年龄。自国家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以来,单位和赵姐本人都缴纳着住房公积金,她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已有好几万元钱,一直都没有用过。眼看着要退休了,她想知道,自己可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钱呢?  相似文献   

6.
信息荟萃     
小米 《党建文汇》2006,(9):12-12
2006年7月13日.财政部综合司公布了《2007年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住房改革支出预算编制说明》。其中规定,中央在京行政事业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为8%.中央京外行政事业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按当地实际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12%。《说明》指出,2005年1月1日以后的购房补贴实行定额发放,其中正司级可达1600元。  相似文献   

7.
2009年9月1日,银川、石嘴山、吴忠、固原、中卫5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共同签署了《全区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贷款合作协议书》,这标志着我区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贷款正式启动实施。今后,5市职工可凭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申请在区内其他城市购房。宁夏成为全国第一个实现公积金贷款购房“区内联网”的省区。  相似文献   

8.
“您好!这里是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我想问一下公积金的问题。”“好的。您请说。”电话的另一端,咨询者介绍了自己的简要情况,并询问这样的情况是否可以提取公积金。“可以,需要您提供住房公积金卡、购房合同、房屋销售发票、身份证。”对话发生在辽宁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综合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与电话咨询者之间。这样的电话,工作人员每天要接上几十个。  相似文献   

9.
正住房城乡建设部与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四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优先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额度要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合理确定并及时调整。重点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防止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炒房投机。《通知》规定,对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异地购房尤其是非户籍地非缴存地购房、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  相似文献   

10.
《北京支部生活》2009,(1):71-71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规定,自2008年11月6日起,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80万元。同时,个人信用等级每达到一个“A”即可上浮10%,信用等级为3A的贷款人最高可上浮30%,享受到104万元的贷款额度。  相似文献   

11.
2005年8月24日,被称为“全国住房公积金第一案”的原湖南省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李树彪贪污、挪用上亿元公积金进行赌博挥霍的职务犯罪一案.在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李树彪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赌博罪,被判处死刑,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八名同案人员也分别以贪污、挪用公款、赌博、窝藏转移赃款等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2-17年。  相似文献   

12.
时政·中国     
我国首次公开公积金家底
  涉及全国超过1亿职工的公积金“国家账本”6月12日正式向全社会公开,这份涵盖全国31个省份大数据的年度报告系我国管理机构首次向社会全面亮出公积金“家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共同披露的这份《全国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显示,目前我国公积金实缴职工1.188亿人。截至2014年底,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74852.68亿元,扣除提取后的缴存余额37046.83亿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2245.3亿元。  相似文献   

13.
《先锋队》2002,(7)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包括职工个人缴存部分和职工所在单位缴存部分,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本息免缴个人所得税。建立和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对于转变住房分配体制、提高职工购建住房能力、改善中低收入居民住房条件、建立政策性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制度具有重要意义。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购买、建造、翻建、大…  相似文献   

14.
《江淮》2006,(6)
主持人:我是某中学的一名教师,我已按规定缴存了15年的住房公积金。我们学校现组织筹建教师商住房,我因购房资金缺口较大,所以想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请详细介绍一下,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专家解答: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照规定把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取出来,从而有效发挥其作用的行为。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般基于两种情况:一是职工发生住房消费行为需要…  相似文献   

15.
高淑兰 《共产党人》2017,(15):51-52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归集的住房公积金资金,委托银行向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定向用于职工购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消费的政策性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其低利率、期限长、手续简单、零费用等诸多优点受到广大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的青睐,已成为职工购房贷款的首选方式。  相似文献   

16.
围观     
大病也能提取公积金 目前,一些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11月15日发布的《中其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专门提到“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监管机制”。除了看病,公积金还能做些什么?改革将会给我们更多的期待空间。  相似文献   

17.
姜莲叶 《新长征》2009,(7):55-56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宏观经济政策手段调节房地产经济,住房公积金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是实现“住者有其屋”的重要举措和根本保障。  相似文献   

18.
当婚姻关系出现破裂时,夫妻一方的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又是否可以分割呢?
  从住房公积金的性质上看,是一种个人积蓄、单位资助、统一管理和专项使用的住房长期储蓄金,实际上就是平时收入的储备,一部分从个人每月工资中扣缴,另一部分由单位为个人缴存,属于工资的一部分。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11条规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但是实践中,当事人离婚并不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事由;即使分割,也不是直接划拨住房公积金给另一方,而是由一方根据其拥有的公积金的差额给予对方补偿。  相似文献   

19.
清远 《党课》2006,(1):62-64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加住房公积金是目前我国城镇职工享有的基本保障和福利.通称为“三险一金”。近年来,在一些单位职工的社保账户上,每个月开始多了一笔称为“补充养老保险”的钱.其正式的名称叫做“企业年金”。那么,究竟什么是企业年金,它又会给职工带来哪些影响呢?  相似文献   

20.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有代表提交了《关于完善住房制度改革的建议》,对“在不少老百姓因为工资水平低和单位货币补贴不到位而买不起房子的情况下,部分高收入单位却在免税待遇下,将公积金变成变相高福利的现象,确实导致不公平且容易加大社会矛盾”现象提出质疑。本人曾于2002年在《中国房地信息》发表《对改进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若干思考》一文,指出在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施中,存在分配两极分化情况逐渐显现、住房公积金的个体差异同住房标准的个体差异过分悬殊、住房公积金占个人工资收入的比重过高、一些效益好收入高的企业和个人利用…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