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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随着相关国际条约对食物权的明文规定和重视,很多国家已经将国际条约中食物权引入到本国作为保证公民"吃得饱"的权利,为政府设定了相关义务并设置了食物权的实现机制。其中有很多国家明确将食物权作为宪法性权利予以保护,还有一些国家则直接将国际条约中的食物权作为本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予以适用,而另外有一些国家则通过部门法的形式为本国公民的食物权诉求提供法律保障。鉴于我国目前的贫困人口的现状,有必要将各国食物权的立法现状加以介绍,以供学术界进行反思和探讨。  相似文献   

2.
战后,人权观念已经从消极的自然权利向积极的社会权利发展.住房权作为第二代人权被国际公约提出后,受到各国的普遍重视和立法保障,成为政府的法定义务.我国应该加强对住房权的重视和宪法保障.  相似文献   

3.
肖良平 《理论探索》2007,(5):154-156
律师在场权作为刑事辩护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但该项权利在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中没有得到充分体现。现阶段在我国建立律师在场权制度还存在犯罪嫌疑人经济状况较差、现有的律师资源不足、律师的权利保障不力、法律援助落实困难、看守所不中立等诸多不利因素。针对这种实际,建立我国的律师在场权制度,只能规定特定的案件适用范围,并赋予律师最基本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应有具体的程序保障和行之有效的律师在场权开始时间,同时,还必须有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律师刑事豁免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的跟进。  相似文献   

4.
从恩惠到权利:纳税人社会保障权的证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国家征税的正当性在于为公众提供福利,纳税人拥有社会保障的权利.社会保障经历了一个从偶然的施舍到权利,从应然权利到法定权利,再到现实权利的演变过程.目前,社会保障权已成为现代社会中一项基本人权,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承认,并为多数国家宪法所认可,已具体化为一项公民宪法基本权利.国家应积极建立、完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利用立法、行政、司法的一切手段来促进社会保障权的实现.  相似文献   

5.
早期罗马法上的居住权制度已被后世两大法系演进为现代收益性居住权,集合物权、人权、民生权等多项权利基因,且在当下通过诉诸法院而表达出来,经由法院裁判生成一种新型权利。鉴于其权利结构具有融合性,能够有效融入我国《物权法》体系,故当以私法意义上的用益物权属性为权利基础,形成以《物权法》为核心的权利架构,明确居住权的主体与客体、权利与义务、变动与终止,以保障其权利的可诉性与规范的可操作性,拓宽居住权保护的救济路径,以实现居住权的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6.
新闻采访权作为记者与新闻媒体进行新闻采访活动所拥有的最基本的权利,但是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从其本质属性及运行过程来看,新闻采访权的权源可以追溯为宪法上的言论自由权,以及由言论自由权延伸出来的表达权、知情权以及舆论监督权。  相似文献   

7.
环境权已作为新兴人权被提出,越来越为宪法所保障。虽然我国宪法文本上缺少环境权的直接规定,但通过宪法解释的方式从我国宪法文本中推衍出环境权是较为合理的方式。由我国宪法基本国策条款推衍出的宪法环境权为客观法性质的环境权,赋予国家保护环境的义务,不具有可请求性。由我国的概括性人权保障条款所推衍出的环境权具有主观权利的性质,具有可请求性。具有主观权利性质的环境权是一种社会权,赋予国家积极给付的义务。  相似文献   

8.
乞讨行为从来都不是一种被社会道德或国家法律所倡导的行为."行乞权"既不是公民的生存权,也不是一项"穷人的道德权利"或具有普遍意义的道德权利.在"行乞权"之争中,暴露出长期以来法理上,以及近些年来人们在人权理念上的种种误区.逻辑上和实践中,从法无明文禁止之处不能必然地推导出权利.人权不是一种排除义务的绝对权利,或可以凌驾于一切社会规范之上不含界限的一种特权.  相似文献   

9.
社会保障经由宪法的确认和法律的规定,成为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权利。从内在结构上看,它是由多层次的子权利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以人的基本需要为依据,按照满足适当生活水准的要求,从收入保障权、健康保障权和发展保障权三类基本内容来理解和构建社会保障权利体系,既能与现行制度相衔接,又能为完善社会保障法律权利体系提供目标框架。  相似文献   

10.
2003年确立的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实施至今暴露出诸多问题,究其原因,非常重要的一点是,现行立法忽视了法理学中"权利(权力)和义务的平衡原则"在救助制度中的适用。根据该项原则,在行政救助法律关系中,不能片面强调救助主体的职责履行而漠视救助主体的权力享有,不能片面强调受助对象的权利享有而忽视了受助对象义务的履行,应增设救助主体必要的管理权力以及受助对象违反义务规定的法律责任和被救助主体权利被侵犯后的司法救济权利,以此平衡各方权利(权力)和义务,确保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良性运作和发展。  相似文献   

11.
2003年确立的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实施至今暴露出诸多问题,究其原因,非常重要的一点是,现行立法忽视了法理学中"权利(权力)和义务的平衡原则"在救助制度中的适用.根据该项原则,在行政救助法律关系中,不能片面强调救助主体的职责履行而漠视救助主体的权力享有,不能片面强调受助对象的权利享有而忽视了受助对象义务的履行,应增设救助主体必要的管理权力以及受助对象违反义务规定的法律责任和被救助主体权利被侵犯后的司法救济权利,以此平衡各方权利(权力)和义务,确保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良性运作和发展.  相似文献   

12.
大数据时代,人们的网络痕迹被完整保存在网络世界中。欧盟在"冈萨雷斯诉谷歌案"中确立了"被遗忘权";我国法院在"任某某诉百度公司名誉侵权案"中确立了相关裁判规则,但是最终没有支持"被遗忘权"。个人信息是"被遗忘权"概念和规制的核心;"被遗忘权"不同于隐私权,也不能将其涵摄到人格权体系对其进行保护。在"识别+影响"型定义模式下对"被遗忘权"进行规制建构,需要依循的逻辑路径是:"识别"步骤判断出信息与权利主体的关系,"影响"步骤查明对法益有否侵害,至此法律方能赋予权利主体"被遗忘权"。  相似文献   

13.
WTO规则和中国宪法的适用,首先关系到WTO规则适用和中国宪法适用的两个基本涵义。就“适用”一词而言,是指实施性的应用。而WTO规则适用和中国宪法适用的涵义,是指法定原则、规则的实施性应用。不过WTO规则的适用和中国宪法的适用,不仅具有一般的适用涵义,而且具有特定的适用涵义。本文着重从特定的涵义上加以认识,从中分析WTO规则和中国宪法在适用上的特点,以此对中国的国际法地位和法律保障作些思考。  相似文献   

14.
略论我国公务员的检举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务员拥有三种法律身份,即普通公民法律身份、公务员法律身份、公务人法律身份,因此就有三种检举权的可能.一名公务员作为公务员法律身份、公务人法律身份,他不享有检举权,而作为公民法律身份则享有此权利,且这一权利受到三重法律身份义务的限制.  相似文献   

15.
社会转型使我国宪法权利案例大量出现,社会需要宪法权利的司法实施.以宪法的名义维权,大量宪法权利争议以行政法案例的方式出现,是对现行行政诉讼制度提出的要求.借助于行政诉讼保护宪法权利,行政制度规则在诉讼中面临挑战,社会迫切要求建立直接实施宪法的司法机制.  相似文献   

16.
林晓华 《学理论》2012,(20):109-110
律师调查取证权是法律赋予辩护律师的一项准备性权利,为律师权的核心权利。但在司法实践中,律师调查取证实施情况却是难以令人满意,辩护律师取证几乎无证据可查,调查取证权实为空说。为突破以上瓶颈,新《律师法》作出新规定,目的是落实辩护律师的核心权利,实现控辩双方权益均衡,但或种种因素,辩护律师调查取证仍存在大量问题,调查取证权难以落实。刑事诉讼中律师调查取证权的完善对策有:明确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调查取证权,赋予律师侦查阶段的辩护身份;增设取证时的录音、录像权,强化被调查人、证人的配合义务;补充申请调查取证的救济程序。  相似文献   

17.
判决的任务就是司法人员运用法律推理的方法,依照法律制度努力促进法律价值的实现,使法律的精神与文字协调一致,将具有概括性、抽象性和普遍性的法律适用于具体案件,寻求一种正当性的证明。其核心主要是为行为规范或人的行为是否正确或妥当提供正当理由,所要回答的主要问题是:规则的正确含义及其有效性即是否正当的问题,当事人是否拥有权利、是否应有义务、是否应负法律责任等问题。  相似文献   

18.
公民的公共事务协商权,是被代议民主理论长期忽视而被协商民主理论发现的一项公民基本权利.当代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相互补充,共同构成宪政民主架构的主干部分,因此,公民的公共事务协商权应当成为各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并将其纳入宪法权利范畴,构建更加广阔的公民宪法权利体系.正视公民公共事务协商权的研究,对于补正代议制理论的缺憾,解决代议制民主形式不能满足人民主权宪政目标的矛盾,拓宽广大公民民主参与的现实途径,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9.
私有财产权在公民享有的所有权利中占有重要地位,它是实现生命权、自由权等权利的物质基础。保护私有财产权是中外各国宪法的一项基本内容。本文拟从宪法对私有财产权保障的三重结构对我国宪法与外国宪法作一比较分析,以推动我国宪法对公民私有财产权保护的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20.
现代公民就是培养依据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积极主动参与社会公共生活的责权主体.它代表了社会公共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身份,使每一个人做有尊严的公共生活主体.然而由于历史的惯性和现实的制约,培育现代公民进而构建公民社会尚是我国亟待解决的问题.培育现代公民应该从树立公民意识、拓展公共传媒领域、培育企业公民和NGO发展及学校公民教育等方面入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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