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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46 毫秒
1.
《人民检察》今年第 5期刊载了叶军同志的文章《如何理解“刑罚执行完毕”》,该文认为“刑罚执行完毕”应既包括主刑的执行完毕,又包括附加刑的执行完毕。   究竟该如何正确理解我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刑罚执行完毕”,分析立法原意,笔者认为,“刑罚执行完毕”仅是指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执行完毕,既不包含所有五种主刑的执行完比也不包括三种附加刑的执行完毕,其理由是:   一、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  相似文献   

2.
根据我国《刑法》第65条之规定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司法实践中,对于依法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适用缓刑的罪犯,是否能够构成累犯,产生了  相似文献   

3.
我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将一般累犯规定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以下简称“累犯规定”)。  相似文献   

4.
累犯与数罪并罚竞合的解决思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耀  李友军 《人民检察》2005,(21):62-63
一般累犯与数罪并罚,在刑法总则第四章刑罚的具体运用中分别由不同条文规定。二者都是刑罚的具体应用方法。表面看,二者不存在任何适用冲突,但由于法律用语的不明确,导致累犯制度中的一般累犯与刑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刑罚执行中又犯新罪的数罪并罚之间存在一定范围的竞合,并且给司法实践中如何适用带来争议。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故意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我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  相似文献   

5.
在实践中,有的基层法院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同时宣告缓刑而又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或者考验期满三年内再犯新罪的犯罪分子,均以累犯论处.我认为,这种做法不符合我国刑法有关累犯的规定.我国刑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三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从以上累犯的法定概念可以看出,构成累犯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第一,前罪与新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第二,前罪与新罪必须都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相似文献   

6.
席刚 《山东审判》2002,(6):38-40
我国现行刑法对于累犯有明确规定,刑法第65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  相似文献   

7.
毒品犯罪再犯与累犯竞合时的法律适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了一般累犯的成立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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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我国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免以后,在三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这条规定,明确规定了累犯的概念、构成条件和惩处原则  相似文献   

9.
编辑同志: 我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对于再犯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之罪的被告人,如何认定累犯,实践中认识不一。一种意见认为,检察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认为应当判处有期徒刑的,应当认定为累犯;另一种意见认为,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幅度内,被告人也可能被判处拘役或者管制,是否构成累犯,应以法院的判决来认定,而不应由检察机关来认定。请问:以上哪一种意见正确? 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检察院 冯杰  相似文献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然而此处的"刑罚执行完毕"没有明确的定义,存在不同的理解,给司法实践中统一适用法律造成了困惑。  相似文献   

11.
现行《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本文指出正确把握累犯构成的时间条件,是准确适用累犯规定的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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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书”是一项重要的立法技术,在立法中运用很广。例如: 1、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三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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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第6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三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在我国法学界和司法实践中,人们普遍认为这里的“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应理解为“再犯之罪应当在实际上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笔者认为这种理解失之偏颇。因为某一案犯最终实际被判处的刑罚,是法官综合了该案的所有主客观要件而作出的裁判。其中不仅考虑了该犯罪的定罪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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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从重处罚犯罪的情节之一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总结累犯制度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又作了进一步的完善。刑法第六十五条对普通累犯规定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刑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c”对累犯不适用缓刑,是因为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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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信箱     
缓刑考验期满5年内重新犯罪,是否构成累犯?编辑同志:我院审理的一起刑事案件中,被告人曾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满后5年内,被告人又重新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请问该被告人是否构成累犯?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周小飞周小飞同志: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同时,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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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累犯和加重处罚原则的立法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关于累犯和加重处罚原则的立法建议王军一、关于累犯原则我国刑法关于累犯的规定有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之分。一般累犯的犯罪对象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再犯期限为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三年以内,再犯之罪为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故意犯罪。特殊累...  相似文献   

17.
论单位累犯   总被引:25,自引:1,他引:24  
一、确立单位累犯制度的理由新刑法第65条第一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我们说,该条该款规定的只是自然人累犯制度,而不是单位累犯制度。那么,我们就应思考一个问题,即刑法应否确立单位累犯制度及其理由是什么。笔者认为,刑法应确立单位票犯制度。确立单位累犯制度的理由分述如下:(一)刑法理论上的必然性。累犯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累犯指曾被判刑而又再次犯罪的,狭义累犯限定在广义…  相似文献   

18.
在司法实践中,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主刑执行完毕以后、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间重新犯罪的现象常有所见。对于前罪没有执行完毕的附加刑和新罪所判处的刑罚能否实行数罪并罚?如何进行并罚?能否认定累犯?这些问题在立法上尚无明确规定,在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认识又不尽一致,这已直接影响到裁判、执行相关刑罚的合理性和正当性,故值得深入研究。一、对相关批复合理性的反思1994年5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关于在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间重新犯罪的被告人是否适用数罪并罚问题的批复》(以  相似文献   

19.
《法学》1991,(1)
刑法中的累犯制度,关系到激励曾经犯过罪的人弃旧图新、重新做人,和防止他们继续作恶、危害社会,故各国刑事立法对此十分重视。我国1979年刑法中的累犯制度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三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反革命分子,在任何时候再犯反革命罪的,都以累犯论处。”其后,于1981年6月10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颁行《关于处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劳改犯和劳教人员的决定》(下文简称《决定》)规定:“劳改犯逃跑后又犯罪的,从  相似文献   

20.
审理流窜犯罪一般除依照法定情节外,还考虑到酌定情节,参照审判实践经验,在量刑幅度内予以从重处罚。这样做除有利于震慑流窜犯罪、直接防止有关犯罪分子再次作案外,还可警诫社会上某些不稳定分子,使其知所戒惧而不致蹈人覆辙。鉴于此,我们认为对流窜犯罪案件裁量刑罚应着重把握以下几方面: (一)从严惩处流窜犯罪中的累犯。累犯是指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在一定期间内又故意实施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人。根据刑法有关规定,构成累犯者本身,即已具备法定从重处罚情节。在这种情形下,对于那些具有流窜作案情节的累犯是否仍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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