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有效界定抢劫罪和抢夺罪,研究两者的区别与联系,具有非常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从研究抢劫罪和抢夺罪界定的重要性出发,首先分析了抢劫罪和抢夺罪之间的联系:携带凶器抢夺的准抢劫罪;由先行的抢夺行为转换成的转化型抢劫罪;暴力强度较大的抢夺行为;两罪都是财产犯罪。接着探讨了抢夺罪以及抢劫罪两者之间的不同之处:其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两者的犯罪客体上,其中,抢劫罪的犯罪客体是公民的财产权和公民的人身权,而抢夺罪的犯罪客体主要是指的公民的财产权。另外,对于抢夺罪,其主体必须是年满十六周岁以上。最后通过实际的案例对两者进行了有效的界定。 相似文献
2.
3.
抢劫罪适用死刑问题的探析沈德咏,居国屏抢劫罪是我国刑法侵犯财产罪中社会危害性最严重的犯罪,其侵犯的是包括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公民人身权利的双重客体,往往给被害人同时造成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历来都是司法机关打击的重点。近几年来,抢劫犯罪十... 相似文献
4.
索债型非法拘禁罪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索债型非法拘禁罪是非法拘禁罪的一种特例,该罪在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既不同于一般的非法拘禁罪,也有别于绑架罪、抢劫罪。在索债型非法拘禁罪的既遂与未遂的认定标准上应该采用单一行为说,该罪的共同犯罪形态有不同表现形式。区分此罪与绑架罪、抢劫罪时应紧扣债务的性质和行为目的,在实践中还存在着该罪与其他罪行的转化、竞合情形。 相似文献
5.
犯罪客体不应作为犯罪构成要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我国刑法学界普遍接受的观点认为,犯罪构成要件包括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四个要件。其中,犯罪客体被认为是决定行为性质的首要因素,没有犯罪客体就没有社会危害性,也就没有犯罪;不仅如此,犯罪客体不同还决定行为性质不同,起到区分罪与罪... 相似文献
6.
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犯罪在主体范围、侵犯的客体等方面存在相关类似之处,但两罪在犯罪目的、对客体的侵害程度、行为方式等方面还是有很大的区别。 相似文献
7.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罪是1997年刑法增设的一个新罪。目前 ,刑法学界普遍认为其犯罪主体为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这意味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自然人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笔者认为 ,这与本罪的立法旨意和立法精神不相符合。从立法旨意看 ,将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罪从抢劫罪中分离出来 ,旨在对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予以重点打击。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罪是从抢劫罪中分离出来的。它与抢劫罪的关键区别在于犯罪对象不同。抢劫罪的对象是公私财产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对象是枪支、弹药、… 相似文献
8.
犯罪客体研究的实证化思路——以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客体界定为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犯罪客体(法益)在犯罪构成中的要与不要的地位之争,可以还原为主张不同的犯罪论体系之争;犯罪论体系的科学与否,不能用自己来检验自己,只能用实践效果来检验;犯罪客体的根本问题是对分则个罪客体的实证化、精确化问题;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客体可界定为"他人的不愿意接触淫秽信息的权利".按这一思路,该客体对本罪中的传播行为的违法性判断具有具体的规范解释的效果. 相似文献
9.
《政法学刊》2015,(1):70-75
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为以计算机为工具的犯罪、以计算机为对象的犯罪与网络犯罪的交集。该罪为典型的行政犯,危害行为以网络为手段,保护客体为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即公共网络秩序的正常运行。以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为规范目的,刑法形成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的类型和体系:将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设置为行为犯,将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规定为情节犯,将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设计成结果犯,并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共犯行为独立规定为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罪。在本类罪的司法判定中,必须注意行为的双重违法性和犯罪的竞合现象,以实现准确定罪量刑的目的。 相似文献
10.
11.
抢劫罪是我国刑法侵犯财产罪中社会危害性最严重的犯罪,侵犯的是包括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公民人身权利的双重客体,往往给被害人同时造成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历来都是司法机关打击的重点。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抢劫罪适用死刑的法定条件是“致人死亡”、“致人重伤”或者“情节严重”,具备其中之一且罪大恶极者,就依法可以适用死刑。下面,我们根据立法精神,结合审判实践经验,就抢劫罪适用死刑的法定条件的掌握及其具体适用死刑的有关问题,谈几点意见和建议。 相似文献
12.
《法学》1995年第3期发表了李占义同志的《侵害非同一对象的双重客体可否构成抢劫罪》一文(以下简称“李文”),该文认为:周某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对此笔者不敢苟同,特提出以下看法与李占义同志商榷。 我国刑法第150条对直接构成抢劫罪的情况作了规定,笔者认为,本案周某的行为不符合抢劫罪的一般犯罪构成,不宜以抢劫罪论处。试从三个方面阐述: 相似文献
13.
试论持有、使用假币罪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认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货币流通管理制度 ,其犯罪对象仅限于伪造的货币 ,在客体方面实施了持有、使用伪造的货币 ,数额较大的行为 ,持有仍然是一种作为方式的犯罪。 相似文献
14.
抢劫罪区别于其他财产性犯罪的最大特点在于它侵犯了公私财产和人身权利双重客体。本文就本罪认定方面的若干问题进行了简要的讨论,以期对相关的司法事务的顺利开展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15.
16.
17.
18.
本文案例启示:对于连环碰瓷性为,应根据案情,结合犯罪的具体手段及取财方式区分不同后,予以分别评价。各种行为可能构成抢劫罪、抢夺罪、敲诈勒索罪等不同罪的,应数罪并罚。 相似文献
19.
20.
抢劫罪、盗窃罪同为侵犯财产罪,均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两罪的犯罪对象为国家、集体和个人所有的财物。财物一般可分为动产与不动产。我国刑法学界权威的观点认为只有动产才能成为抢劫、盗窃的犯罪对象,如高铭暄等主编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