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治理理论是当今世界上颇具代表性的新型国家——社会关系架构和公共事务管理模式,也是认识刑事政策体系中民间社会与官方(国家)在犯罪抗制场域界分时的重要分析工具。运用这一工具可以看出,民间社会与官方(国家)在刑事政策体系中存在着专治与共治领域的治理分工。其中,专治领域是国家保有的专属犯罪抗制场域,共治领域则是官方(国家)与民间社会合作抗制犯罪的开放空间。同时,在共治领域中,官方(国家)与民间社会应形成协同支持、国家主导的伙伴关系。  相似文献   

2.
研究轻微犯罪不仅是有益的,而且是极其必要的,因为“窥-斑而知全豹”,轻微犯罪治理状况能影射出整体犯罪的控制状况。绝大部分犯罪中都是轻微犯罪,绝大部分轻微犯罪也都位于基层,所以对于基层轻微犯罪的控制就成为重中之重。民间社会的基层轻微犯罪控制需要注意到民间规则和正式规则的关系.而且民间规则可能产生阻却正式规则的弊端,为了更好地治理基层轻微犯罪,有必要探讨刑事政策的若干民间进路,这样会在控制轻微犯罪上显得更为有效。  相似文献   

3.
在现代性特征越来越明显的的乡村社会,作为国家正式法律的“国家法”在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保障新农村建设中已成为不可或缺的力量。但乡土社会的村规民约、传统习俗,即“民间法”,仍然是乡土社会中维持秩序的权威力量。本文指出应正确认识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关系,建立二者之间均衡互动的调节系统,发挥二者各自的作用,以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相似文献   

4.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要求国家法开始乡土中国法制化征程,然而以"送法下乡"为代表的国家法"格式化"改造民间的冲动遭遇"滑铁卢",反映出两种力量的冲突,作为国家法与民间法"交汇点"的基层司法所如何面对两种力量的压力是本文所考察的。  相似文献   

5.
试论民间法的司法进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的存在应该回应社会的需求,因此,国家不应忽视在社会中起实际调整作用的民间法。民间法具有地域性、非正式性和内生性等特点,它的特点决定了民间法进入国家法的最好途径是司法途径。当然这种进入不是无条件的,它要求能够作为法源的民间法要具有普遍性、延续性、适时性、合理性、可诉性和权利义务性。  相似文献   

6.
民间法范式的哲学渊源主要是多元主义、经验主义和文化相对主义,这些观念构成了民间法大厦的一个理论来源,在与国家法律进行对比性的研究中,哲学渊源是界别二者关系的主要依据和体现民间法的合理性基础的标准。  相似文献   

7.
余暮 《法制与社会》2013,(28):117-118
民间法是人们在长期共同生活中自发自生的,共信共行的社会规范。人民调解是一种民间运用自身力量解决自身矛盾的方式。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下,民间法与人民调解有着共同的价值取向,是人民调解的重要资源,民间法在人民调解这种民主协商解决民间纠纷的机制中大有用武之地。  相似文献   

8.
李瑜青  张建 《北方法学》2013,(3):109-114
民间法研究反映了中国学术的进步,也反映了对法律发展动力的一种新认识。上世纪80年代民间法在国家—社会框架、地方性知识理论和法律多元理论支配下进行的研究,以及新世纪10年来就纠纷解决功能的探讨等,无不反映了民间法研究通过对移植式立法在实施过程中碰到的窘境的剖析,以批判性意识确立起自身独特的反思和批判精神。民间法研究的深入发展必须要回到民间法研究的既有立场上。  相似文献   

9.
民间借贷是借款人与非金融主体之间的借贷,作为国家金融信贷市场的重要补充,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一部分人的资金困难,但这种借贷行为的自发性、自主性和不规范性使其潜在风险不易监控,容易引发争议和犯罪.本文从厘清民间借贷合法与非法的界限,分析了民间借贷违法犯罪的表现形式及认定标准,探究了涉及民间借贷违法犯罪的法律适用问题,以期对理论和司法实务界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0.
法律自身的成长不是孤立的,而是要寻求民间法与国家法的理解和沟通,利用民间法的资源为国家法服务。大理挖色镇作为白族人民聚集地,其民间法的资源较为丰富,长期以来,民间法与国家法同时在他们的婚姻与家庭关系、邻里关系、继承关系、债权债务关系及共同利益的保护等关系方面得以体现。由于民间法博大精深、文化底蕴较为深厚,使得我国尤其在少数民族中存在民间法与国家法的冲突与整合。  相似文献   

11.
动员和组织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同刑事犯罪活动作斗争历来是“严打”的重要措施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由于反黑斗争的艰巨性、复杂性和特殊性,决定了反黑民间力量的整合与运用具有不同于一般的目标要求和策略方法。如何把分散的、无序的社会力量最大限度地投入到对付黑恶犯罪的斗争是公安机关面临的重要课题,也是深化“打黑除恶”斗争,建立长效反黑机制的题中之义。民间反黑力量存在与斗争的双重性有黑恶势力横行的地方就会有反黑力量的存在。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黑恶犯罪活动愈烈,社会反黑呼声愈高,这深刻地反映了民间反黑队伍的强大、反黑立场和态度的坚决。当  相似文献   

12.
国家法与民间法的二元对立,是中国乡村社会长期存在的历史现象。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乡村层面的社会治理更是呈现出多元法律规制的特点。在当代中国政府主导型法治进程中,民间法仍然在调和利益冲突、维护社会秩序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我们应该在坚持国家法价值导向的前提下,反思民间法与国家法的对峙与冲突对现代化法治进程的影响,并从学理上探究二者互动融合的可能性和路径选择。  相似文献   

13.
莫晓宇 《中外法学》2006,(6):717-733
前言对世界各国而言,抗制犯罪都是一个“宏大的叙事结构”,也是一个几乎永恒的课题。现代社会中,反犯罪都是在政府或者官方的主导下进行的,应该说,这有其必然性。首先,国家或者官方承担抗制犯罪这种公共产品,符合国家作为“守夜人”的现代宪政理念;其次,抗制犯罪这一公共产品,其“原料”本身就来自于公共领域,如针对犯罪的法律,打击犯罪的专业力量,抗制犯罪所需的物质准备等等,通常都是国家能够提供,而若由社会组织或个人提供这一  相似文献   

14.
民间法:法律的一种民间记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法社会学家的研究表明 ,在国家法之外存在着民间法和民间秩序。在中国 ,民间法应指既非有权制定法律的机关制定 ,又非有权制定法律的机关认可 ,但为一定范围的人们所普遍遵从的行为规则。中国民间法存在于家族制度、神权观念、民间性组织制定的规范、风俗习惯等多种渊源之中。在中国民间法通过多种方式或途径被接纳 ,其中包括公开的以一般性条款进行立法接纳、国家法对民间法中的具体制度予以吸收、行政与司法机关的暗中妥协、当事人的自愿选择以及默许。市民社会在中国的逐步形成为民间法的进一步生长提供了气候和土壤  相似文献   

15.
随着法治建设的层层推进,对民间法的理论研究呈现出一番"欣欣向荣"的光景,面对不断出现的新的社会问题,国家法已无法发挥其应有的效力,很多权力真空需要民间法进行弥补与填充。如何使民间法更好的发挥效力成为了现今法学界研究的热点,由于知识体系的有限性,本文仅从社会权力角度入手,就自己对民间法的理解做一些简要的阐述,试寻求民间法在当代法治社会中的位置。  相似文献   

16.
民间法是与国家制定法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它源于民间,具有很强的抽象性。民间法作为一种特定的社会秩序,其具有显著地特点:地域性、民族性、自发性、和非正式性。国家法作为普遍的知识具有国家性、普遍性、强制性的特点,追求的是一般性的对待问题,而民间法具有地域性和非正式性回应的是地方性的特殊要求,法治的一个基本要求就是统一性,因此二者必然会产生冲突,导致三种结果:民间法的胜利、国家法的胜利、民间法和国家法的相互妥协。通过对民间法及其与国家法关系的研究,使二者相互融合,实现国家法与民间法的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17.
民间规范与习惯权利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谢晖 《现代法学》2005,27(2):3-11
本文以探讨民间规范和习惯权利的内在关系为宗旨:习惯权利是针对法 (国家法 )定权利而言的,它是指一定社区内的社会主体根据包括社会习俗在内的民间规范而享有的自己为或不为、或者对抗 (请求 )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社会资格。习惯权利的规范载体是民间规范;民间规范的重要规范内容是习惯权利。在民间规范中,对习惯权利的载定既有明示方式的,也有隐含方式的。应当透过民间规范来观察、理解习惯权利。  相似文献   

18.
我国是一个有着浓厚民间法传统的国家,一段时间以来民间法与国家法同时在社会的的婚姻与家庭关系、邻里关系、继承关系、债权债务关系及共同利益的保护等关系方面得以体现.因此我国存在大量民间法与国家法冲突与整合的现象,本文通过对我国国家法与民间法关系的分析,总结了国家法与民间法冲突的原因,并从原因入手提出了民间法与国家法的冲突与整合.  相似文献   

19.
民间金融的法律评判及规制路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谈萧  胡新建 《法治研究》2010,42(6):57-62
民间金融的存在和发展具有其应然合法性和实然合法性。倘若脱离民间金融所生存和发展的具体语境,单纯从国家法一元化视角出发去讨论民间金融的合法或者非法,都是有失偏颇的。从国家法与民间法二元结构体系看,那些在国家法层面被认定为非法的民间金融活动,在民间法层面并不当然丧失其合法性。因此,对民间金融必须立足于国家法与民间法二元结构的分析视角来加以考察,并通过适当的制度选择实现对其发展的规制和引导,而不是不加区别地一律予以打压和限制。  相似文献   

20.
我国藏区民间纠纷解决私力救济应属于“纠纷解决学”的一个层面。藏区解决民间纠纷沿用的是一种特殊的私力救济方式,是由纠纷双方当事人迎请当地寺庙的高僧作为中间人,调解双方的矛盾纠纷。“藏区经验”可以为少数民族纠纷解决研究提供不同的视角,为藏区多元化解决纠纷提供思路,同时我们应明确一种观点:在现代法治国家,由于公共资源的有限性使得国家独立控制的目标难以实现,私力救济始终是一种与公力救济并存的社会控制力量,不应被忽视。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