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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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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今年是工伤先行支付制度在我国司法实践的第三个年头。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生效,其中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6月30日,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北京义联”)第三次为工伤先行支付制度“落地”呼吁并举行专家研讨会,该中心同时对外发布《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制度实施三周年调研报告》。  相似文献   

2.
先行给付与代位求偿是保险法上的通例,《社会保险法》第41条、第42条涉及该通例并规定为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制度。先行支付制度包括垫付性先行支付和保险性先行支付,也称为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型先行支付和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型先行支付。  相似文献   

3.
先行给付与代位求偿是保险法上的通例,《社会保险法》第41条、第42条涉及该通例并规定为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制度。先行支付制度包括垫付性先行支付和保险性先行支付,也称为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型先行支付和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型先行支付。在社保强制性不足的背景下,  相似文献   

4.
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确立了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制度,具有开创性的意义。然而,工伤保险基金所面临的压力也越来越大,基金安全成为影响该制度有效运行的最大挑战。本文从资金基础、支付渠道和待遇标准两个方面论述了工伤保险基金所面临的安全问题,并围绕相关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包括:政府责任、"以罚充养"、减少用人单位不参保的数量。  相似文献   

5.
【要点】1.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制度的核心价值是为了充分保障工伤职工及时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故先行支付请求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用人单位作为义务主体无权要求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2.在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以及虽已参加  相似文献   

6.
李海明 《现代法学》2011,33(2):48-54
先行给付与代位求偿是保险法上的通例,《社会保险法》第41、42条涉及该通例并规定为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制度。先行支付制度包括垫付性先行支付和保险性先行支付,也称为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型先行支付和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型先行支付。在社保强制性不足的背景下,该制度设计有着明显的缺陷,鉴于其积极的人本价值和宽容的制度理性,不宜弱化先行支付制度之实施,应当通过完善社保强制性、加大违法成本、强化惩戒措施来保证该制度的有效实施。  相似文献   

7.
1.2011年6月29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5号公布2.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维护公民的社会保险合法权益,规范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或者居民(以下简称个人)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伤病的,其医疗费用应当由第三人按照  相似文献   

8.
我国现行《工伤保险条例》在对工伤职工的保护和分散用人单位风险上是具有积极意义,尤其是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规范了补偿标准、提高工伤保险待遇和简化工伤认定程序方面具有积极意义.但是从实践来看,在工伤认定、工伤事故调查、工伤待遇的落实等方面仍面临一些新的问题,必须完善相关法律规定和细化司法实践操作来解决现有的问题,从而推进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  相似文献   

9.
《社会保险法》扩大了社会保险的适用范围,确立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险法律体系,明确了社会保险的国家责任(义务),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统筹层次,明确了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制度,完善了基本养老保险的领取条件并建立了不同养老保险制度的对接,规定了医疗保险基金和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和追偿权制度,规定了社会保险监督制度。  相似文献   

10.
工伤保险赔偿与窜三人侵权赔偿在理论和实务界均存有较多争议。而对第三人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同时构成工伤的,用人单位(包括工像保险基金)在支付工伤赔偿款之后能否向该第三人追偿的问题争议更大。就理论而言,劳动者因第三人侵权同时构成工伤的,不应获得双份赔偿。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赔偿款后实质上是替第三人履行了赔偿义务,类似“替代责任”。用人单位应享有对第三人的追偿权,该权利应纳入《社会保险法》。  相似文献   

11.
第三人侵权引发工伤保险与民事侵权的法律竞合如何处理,在理论界和实务界一直备受争议。依据《社会保险法》第42条规定,除工伤医疗费用外,职工可以同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和民事侵权赔偿。最高人民法院于2014年8月20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对此予以重申,并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规定构成了在实体和程序上处理这一问题的完整法律规范,在法律制度上根本解决了这一长期困扰我们的法律难题。  相似文献   

12.
作为我国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工伤保险制度的法律基础释义通常是指劳动者就职的用人单位,因与劳动者劳动关系的存续而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如此期间劳动者因工作原因或某些特殊情况下遭遇意外事故或染患职业病等情形,导致劳动能力受限、丧失劳动能力,甚至死亡的,劳动者本人或其法定继承人可依法获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相关工伤保险待遇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本文简要概述了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建立始末,对推行工伤保险政策后的制度发展现状进行了扼要分析,并结合笔者多年实践工作经验,对工伤保险制度相关问题困境、完善对策等作出了深层次的探讨,试图找出制定和推行工伤保险政策的客观规律与实现持续发展的若干建议,以期对我国社会保障服务体系构建提供有益参考.  相似文献   

13.
2012年7月1日,我国《社会保险法》中所确立的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制度实施正式满一周年。经历了一年的光阴,这一堪称是工伤劳动者保护史上具有重大突破的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的具体实施情况如何?制度执行得顺畅还是“画饼充饥”?这条为工伤劳动者铺就的道路走起来有多艰难?  相似文献   

14.
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制度落实困难,直接原因在于其威胁损害基金安全,无法应对重大事故,并且会造成资本流失。其不符合权利义务相对应原则,难以确定政府责任。工伤保险基金应属于参保劳动者所共有,由政府托管,专款专用。工伤保险先行支付的情形不具有社会保险的互助互济风险共担的特征,不属于社会保险的范畴,违背专款专用原则。  相似文献   

15.
《司法业务文选》2011,(2):51+49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决定出台的背景。答:《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4年1月1日施行以来,对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规范和推进工伤保险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国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由条例实施前的4575万人增至2010年9月的1.58亿人,其中农民工6131万人;条例实施至2009年底,认定工伤420万人,享受工伤医疗待遇1080万人次,享受伤残津贴和工亡抚恤待遇434万人。条例实施至2010年9月,工伤保险基金累计收入1089亿元,累计支出649亿元,累计结余440亿元。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工伤保险制度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例如: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  相似文献   

16.
我国工伤保险制度赔偿责任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行工伤保险制度补偿责任是以劳动者所在企业是否参加工伤保险进行区别对待,该原则违背了法律责任归责原则和法律救济衡平原则,难以实现法的秩序、正义价值。本文从工伤保险的发展历程、工伤保险的法律理论和有关法律原则的角度,对现行工伤保险赔偿责任进行探讨,建议对《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条文进行修改。  相似文献   

17.
《社会保险法》是我国第一部社会保险制度的综合性法律,它是一部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法律。它的制定,对于规范社会保险关系,保障全体公民共享发展成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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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1日施行的《社会保险法》与已经施行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构成了我国劳动法律体系,其立法宗旨是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社会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社会保险之一的工伤保险就法律层面而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存在法律风险,双方均应当依法予以应对,以切实维护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笔者以自己曾经代理的两个真实案例加以探讨。  相似文献   

19.
上期答案     
《江淮法治》2013,(18):57
《退休职工死亡,其遗属享有哪些待遇?》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的《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中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退休职工死亡后,其供养直系亲属的待遇有两笔费用,一笔是丧葬补助费,一笔是抚恤金。丧葬补助金是减轻职工家属因办丧事而增加的经济负担,给予的一次性补助。抚  相似文献   

20.
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在提高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同时,也使得工伤事故日益增多,工伤保险制度的建立极大地缓和了这一社会矛盾。但是当工伤事故一旦发生,受害职工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向用人单位提起工伤保险赔偿申请,还是依照侵权行为法的相关规定向用人单位或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我国的现行法律对这一方面并未做明确的规定。本文通过比较各国的立法模式,对这一问题做了初步的探析,进而提出了新的解决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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