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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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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律视域下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创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我国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存在的缺陷使农村宅基地使用和流转都面临着不少矛盾和问题。建立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进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制度创新,对于促进农民增收,扩大农村消费需求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2.
农村宅基地是农民的重要财产,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也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用益物权,关系着农民的切身利益。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的隐形流转现象层出不穷,由此也产生了诸多法律纠纷和问题,不仅对农民的切身利益造成侵害,而且也给司法和行政部门的管理带来了难度,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这就迫切需要完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  相似文献   

3.
中国土地制度有国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公有制结构,城市住宅用地制度经过一系列改革创新,有效地发挥了用益物权属性和功能,城市发展日新月异。然而,现有的农村宅基地制度,由于种种限制,还无法发挥它的用益权能,已成为制约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最大障碍。为此,必须对农村宅基地流转机制进行顶层设计。文章提出农村宅基地流转创新机制:通过巩固宅基地所有权,强化宅基地用益物权;通过主体资格创新、流转客体创新,建立共有产权、有偿取得、有期限使用、宅基地抵押、宅基地继承等宅基地流转机制;建立农村宅基地与城市住宅用地使用权平等、平权的基础上,先允许宅基地有限有条件流转。  相似文献   

4.
宅基地是农民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取得的用于建设生活用房及附属用房的土地。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用益物权,宅基地使用权应当灵活流转。宅基地使用权是关系"三农"和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的一大症结。建议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证发放工作,赋予宅基地使用权人的继承人合法的继承权,探索宅基地复合型所有制的新路子。  相似文献   

5.
《求实》2014,(1)
尽管国家政策和法律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不得抵押,可是各地都以各种形式变通处理,这其中体现着重要的政法传统。我国立法的政法传统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实事求是原则和群众路线原则。在实现宅基地抵押流转方面应采取如下对策:更新宅基地流转的立法理念;建立并健全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制度;稳步发展宅基地抵押市场;科学设计宅基地抵押权实现程序。  相似文献   

6.
关于完善宅基地使用权的若干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宅基地使用权制度亟待完善。完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应以细化宅基地使用权的民事法律规范设计和进一步强化其物权属性作为指导思想;完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规范和完善宅基地使用权取得制度、建立宅基地有期限使用和超标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宅基地使用权合理流转制度等;完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还应加强相应的配套制度建设。  相似文献   

7.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及农村土地制度的逐步完善,现有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与现实情况脱节日益显现出来,相关的问题、矛盾和弊端也伴随而生。在完善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过程中,必须严格坚持以市场经济为基础,以效率与公平协调为理念。构建一个相对公平合理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制度框架,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益的实现,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和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8.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退出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求实》2014,(10)
宅基地使用权退出是指宅基地使用权人通过一定的途径,将基于某个特定宅基地上的合法使用权归还宅基地所有权人,使宅基地所有权与宅基地使用权统一于同一个主体。宅基地使用权退出制度有利于完善宅基地使用权权能,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且可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实现农民土地财产权益。从法律、政策和现实实施层面看,在我国构建宅基地使用权退出制度是可行的。  相似文献   

9.
改革和创新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强化农村土地的开发利用与管理,是新形势下解决城乡统筹发展与新农村建设问题的关键。农民宅基地的流转问题在现行法律制度中由于没有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流转只是限定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而其他形式则是违法的。因此,研究和创新新疆农村宅基地流转制度是推进农村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农民收入,落实城乡统筹战略的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10.
贺日开 《唯实》2014,(12):81-82
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立法缺陷。主要表现在:其一,物权平等保护原则的缺失。宅基地使用权虽已被确立为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但结合《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它并不具有用益物权的完整权能,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比,并未受到立法的平等保护。其二,房地一体原则的否定。  相似文献   

11.
团场宅基地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与农村集体性质的宅基地一样,其获取具有无偿性;对农村宅基地的原则性规定适用于兵团;团场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通过房屋买卖、继承或者赠与取得;团场宅基地及其房屋不能抵押和入股,其房屋出租应受到限制。  相似文献   

12.
做好农村土地流转工作 促进农村社会快速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土地流转从性质和流向上划分,主要包括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农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和土地征收即强制性所有权流转。我们通常所说的农村土地流转是特指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业产业化的需要,是解决当前耕地抛荒的需要,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需要,也是促进城市化、降低农业人口比例的需要。  相似文献   

13.
本文结合学习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有关土地“完善流转办法 ,逐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问题 ,分析了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产生的原因、存在的问题 ,指出了促进农村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的办法。  相似文献   

14.
江晓华 《求实》2016,(8):87-96
宅基地使用权退出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直接市场化和政府主导型是宅基地使用权退出的典型模式,但这两种模式都存在妥适性困境。而社区合作型退出以农户和所在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宅基地使用权退出的主体力量,合作推动宅基地使用权间接市场化,具有妥适性。社区合作型退出的具体路径分为退回机制和转化机制,退回机制主要涉及退回原则、程序、主体、条件、补偿和风险治理的交易规则和干预规则;转化机制包括转化规则和转化后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视转化行为为设权行为,宅基地使用权转化意味着设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承认其用益物权地位,建立兼顾一般要求和宅基地使用权特殊要求的转化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流转规则。  相似文献   

15.
我国现行的关于宅基地使用权法律政策的核心,就是禁止宅基地使用权的交易。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规定引起了学界激烈的争论。研究宅基地使用权.必须先研究党和国家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政策以及政策制定的客观背景、理由。我们应该维持现行宅基地使用权的政策、法律。《物权法》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规定符合我国相关的、现行有效的政策和法律。符合我国农村的客观实际。  相似文献   

16.
李永安  赵红卫 《学习论坛》2004,20(12):45-47
土地社会主义公有制使宅基地使用权法律制度具有中国特色 ,但我国立法并未对其进行明确界定 ,学术界也颇有分歧。根据我国宅基地使用权法律制度的嬗变过程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将成为我国宅基地使用权的惟一形式 ,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是否仅局限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应取决于立法对宅基地使用权转让范围和转让方式的选择。  相似文献   

17.
耿霖 《理论建设》2002,(3):11-15
本文认为对全国范围内兴起的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必须从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上加以理性认识。土地使用权流转,是农村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变革农村社会生产关系的迫切需要;是农村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  相似文献   

18.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是现今农村土地改革的重要任务,现行法律制度对流转进行了严格的限制,致使我国农村中普遍进行自发流转,隐形流转市场庞大。在市场资源配置日益优化的今天,如何更优质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通过对现行法律法规进行梳理,结合实际遇到的困境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以期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9.
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积极推进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长期化改革,是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客观要求。在此背景下,农地使用权流转作为一种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土地资源的配置方式,其价值取向日益显现。然而,在农地使用权流转机制的构建中仍存在诸多问题,阻碍了农村社会的健康发展。因此,亟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深化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改革、积极培育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促进我国农业现代化和国家城市化的进程。  相似文献   

20.
现行农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试点分别以财产流转性收益和农村金融市场扩展为抵押主题,采取农民房屋所有权并附属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和宅基地使用权直接抵押二种模式,多种类型.试点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融资存在抵押权合法性、抵押物处置效力的法律风险.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应遵循合法性途径,完善抵押登记制度,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应市场化运作,其受让后的宅基地使用权期限可界定为30年为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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