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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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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假币犯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货币管理法规,破坏国家金融管理活动,通过各种非法手段伪造、变造、出售、购买、运输、持有、使用假币,触犯刑法规定,依法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假币犯罪案件具体包括刑法第170-174条规定的伪造货币犯罪;变造货币犯罪;出售、购买或运输伪造货币犯罪;持有、使用伪造货币犯罪;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犯罪以及刑法第151条规定的走私伪造货币犯罪等六类案件。  相似文献   

2.
刘宪权 《犯罪研究》2008,(2):13-19,32
惩治金融犯罪始于打击危害货币管理制度犯罪,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对货币犯罪的惩治,在危害货币管理制度犯罪行为人主观目的认定、持有使用假币罪交叉行为的认定以及出售购买运输假币并使用假币的罪数认定等方面仍存在疑难问题与课论分歧。  相似文献   

3.
金融工作人员由于其身份的特殊性较一般公民涉嫌假币犯罪具有更为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决定了其一旦涉嫌购买假币等犯罪必将受到法律严惩。但是,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规定》与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因存在着定罪处刑数额标准不一致的矛盾,导致执法较为混乱,亟待协调、统一。  相似文献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见》中 ,将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二条的罪名分别确定为“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和持有、使用假币罪”。即均以“假币”取代“伪造的货币”。笔者认为不够妥当 ,因“假币”与“伪造的货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一、从妨害货币犯罪的历史沿革看“伪造的货币”的含义货币是经济交易的重要支付手段 ,是社会活动不可缺少的媒介物 ,不但对国计民生有重大的影响 ,在国际金…  相似文献   

5.
我国惩治货币犯罪的立法经历了从无到有并逐步完善的过程。但也存在不足之处,如持有、使用假币罪、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的立案标准过低,没有将"变造货币"作为犯罪对象,没有根据使用假币的不同情形规定刑事责任,没有把制造、提供制假设备的行为规定为犯罪,没有将单位作为伪造货币等犯罪的主体,缺乏对货币犯罪被害人利益的保护等。要修改...  相似文献   

6.
货币犯罪比较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或地区都把针对货币的犯罪行为,列入了打击的对象,一些国家的刑法都辟专章专节将货币犯罪来规定。在罪名体系上,国外刑法将伪造、变造货币行为列为货币犯罪的首要打击对象,对变造假币的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对取得或交付使用假币的行为有不同的规定形式。国外刑法大多将走私假币作为运输假币或输入、输出假币的行为处理,而我国刑法对走私假币规定为一种走私罪,对危害货币管理行为的主观目的明确予以规定。对伪造货币的预备形态进行惩罚,重视对外币保护,各国刑法对货币犯罪的规定虽然各不相同,但在很多方面有共同的特征。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假币犯罪呈上升趋势,为维护金融秩序,司法机关加大了打击假币犯罪的力度。在查办假币犯罪案件中,我们感到,假币作为犯罪证据,首先必须经过技术鉴定,确认为伪造或者变造的货币,才能在庭审时向法庭出示,并让被告人辨认。但是,目前的假币鉴定工作在程序和内容上很不规范,存在不少问题。具体包括:l、未经鉴定,即作出假币的结论。中国人民银行作为金融主管机关,是唯一的假币鉴定机构,而有的假币案在未经中国人民银行鉴定出真伪之前,公安机关就在清单上写明“假币”字样。如于某某、牛某出售假币案中,公安机关当场抓获二…  相似文献   

8.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对假币的收缴、鉴定行为,保护货币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  相似文献   

9.
货币犯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货币管理法规,破坏国家金融管理活动,通过各种非法手段伪造、变造、出售、购买、运输、持有、使用假币,触犯《刑法》规定,依法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货币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世界各国和地区的刑事立法均将其规定为犯罪,并加以严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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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使用假币罪司法疑难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持有、使用假币罪是指明知是伪造、变造的货币而非法持有或者使用,数额较大,根据证据不能认定为其他货币犯罪或其他犯罪的行为。持有、使用假币罪是当前司法实践中各种有关货币犯罪行为中较难认定的犯罪。一、持有、使用假币罪的行为认定(一)持有假币持有假币是指假币处于行为人控制或者支配下的行为。这种持有是广义的,可以是随身携带、藏匿家中或其他某处,也可以是委托他人保管等。行为人与假币的空间距离不影响持有行为的构成,也就是说持有的构成不要求行为人将假币置于自己眼能看到、手能触到的地方,无论置于何处,只要行为人对假币的去留、存废等有支配权,即为持有。持有同样不要求直接持有,  相似文献   

11.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是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金融工作人员)进行犯罪的常见手段。除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非法拆借、转贷牟利罪明文规定以该手段为必备行为要件外,以该手段进行犯罪还可以构成金融工作人员为主体的挪用公款罪、挪用单位资金罪、贪污罪、职务侵占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金融犯罪。我们把这些金融犯罪称为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的关联犯罪。由于这类犯罪的主体、行为特征及行为对象、主观故意等方面具有共性,司法实践中对这类案件的罪名认定,常常产生意见分歧。因此,对该类…  相似文献   

12.
论持有、使用假币罪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对持有、使用假币罪,我国理论上尚有诸多的问题没有深入探讨.笔者根据现行立法的规定,对该罪的立法精神予以研究,提出持有、使用假币罪的概念,认为持有、使用假币的行为,应当是根据证据尚不能认定为盗窃、抢劫,或走私、伪造、出售、运输、购买伪造货币,或查明的上游行为不是犯罪的情况下,才为本罪的持有、使用行为,主观上的故意内容应当是意图使伪造的货币进入流通.具体研究了对要件的理解和认定中的主要问题.  相似文献   

13.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帐,是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金融工作人员)进行犯罪的常见手段。这一手段本身的性质是不确定的,除《刑法》第187条吸收客户资金不入帐非法拆借、转贷牟利罪明文规定以该手段为必备行为要件外,这一手段还可以构成金融工作人员为主体的挪用公款罪。挪用单位资金罪、贪污罪、职务侵占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金融犯罪。我们把这些金融犯罪称为吸收客户资金不人帐手段的关联犯罪。由于这类犯罪的主体、行为特征及行为对象、主观故意等方面具有共性,司法实践中对这类案件的罪名认定,常常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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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币犯罪竞合的认定陈宗恺1995年6月30日,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将我国刑法中原有的伪造货币罪、贩运伪造的货币罪丰富发展为伪造货币罪、出售、购买、运输、走私、使用伪造的货币罪和变造货...  相似文献   

15.
出售、购买、运输假币这种犯罪行为由来已久,在修订前的刑法中概括为贩运伪造的货币罪。但作为独立的罪名出现则始于一九九五年六月三十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将这一独立的罪名在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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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一些专业性极强的金融领域的犯罪应运而生。这类案件因犯罪手段专业性极强、犯罪金额巨大、案件情况复杂、案件敏感度高等特点,给检察工作带来越来越严峻的挑战。本专题选取近年来在查处金融领域犯罪中较具代表性的操纵证券市场犯罪、内幕交易犯罪、非法集资犯罪和假币犯罪等进行实务解读,以期能积累检察官查处金融领域犯罪的知识储备,积极应对金融领域犯罪的新态势,有效打击了这一领域的犯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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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主体勾结职务犯罪处断原则探讨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一、混合主体勾结职务犯罪概述内外勾结犯罪这一概念已被刑法理论接纳。本文所称的混合主体勾结职务犯罪与通常所说的内外勾结犯罪的法律特征并无异处。但是 ,笔者认为 ,根据修订后的刑法规定 ,内外勾结犯罪这一概念存在以下几点不足 :(1)外延过于狭小。通常所说的内外勾结犯罪仅指内外勾结的贪污、挪用公款等有限的几种经济犯罪 ,而不包括具有相同法律特征的国家工作人员与其亲属互相勾结的受贿 ,金融工作人员与一般人员互相勾结以假币换取货币犯罪等情况。(2)内外勾结犯罪这一概念没有体现“职务性”这一显著法律特征。(3)修订后的刑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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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历来为假币案件的多发地,打击假币犯罪是我省各级公安机关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本文通过揭示广东假币犯罪的现状,分析研究广东假币犯罪的新特点,并结合我省公安机关在与假币犯罪斗争中一些有效可行的做法,探讨假币案件的侦察对策。旨在引起社会和有关部门的关注,重视反假币犯罪专业队伍的建设及专项经费的设立,有助于公安机关更有效地打击我省制、运、贩、兑假币的犯罪活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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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假币是指将假币作为真货币置于流通的行为;在ATM机存假币取真币的行为,构成使用假币罪与盗窃罪,应当数罪并罚;使用假币同时触犯诈骗罪的,属于想象竞合犯(不是法条竞合关系),应从一重罪论处;使用假币兑换另一种货币的,成立使用假币罪;为了自己使用而购买假币的,应认定为持有、使用假币罪;持有并使用假币的,不必并罚,但对已经使用和仍然持有的假币数量应当累加计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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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币犯罪是国际公认的社会危害性严重的一种犯罪。市场现金流量巨大的客观环境和社会控制机制失调是当前假币犯罪形势严峻的制度层面原因。预防假币犯罪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预防假币犯罪制度是适应当前反假货币斗争形势需要,提高预防假币犯罪工作的执行力、约束力的根本性措施。预防假币犯罪制度,具体包括联席例会制度、责任制度、奖惩制度、信息情报管理制度、物资技术监管制度、监测预警制度、教育培训制度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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