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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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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刑诉法中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设置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如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检察机关规定的考察期内履行相应的法定义务,则检察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其作出不起诉处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在适用中对公诉机关产生了很大的挑战,需要我们不断的完善。  相似文献   

2.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修改后刑诉法)增设了适用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明确由检察机关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监督考察。实践中,如何进一步贯彻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落实好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这一新职权,是摆在各级人民检察院面前的重大课题。本文拟结  相似文献   

3.
2012年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正式从立法上确立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但该制度在设置上存在一定的保守性。随着我国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适用对象需要进一步扩展。附条件不起诉对象应摒弃犯罪嫌疑人身份差异,同时通过案件性质和刑度范围对犯罪嫌疑人是否适用该制度进行限制和规定。  相似文献   

4.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是不起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实行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符合司法规律,而且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主要适用于可能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犯罪嫌疑人,当然,拟附条件不起诉的嫌疑人在考察期间必须履行一定的附加义务。为了保障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正确适用,必须设定附条件不起诉的监督制约机制,并为被害人和被不起诉嫌疑人设定相应的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5.
2012年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新增加了未成年人犯罪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对适用条件、程序设计等作出规定。检察机关在适用附条件不起诉时应注意充分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遵守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规定,认真做好教育挽救工作。  相似文献   

6.
柯葛壮 《法学》2013,(1):132-138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71条第3款赋予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异议"权,意味着检察机关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应经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同意。该条款旨在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益,符合司法实际需要,也符合国际刑事司法准则的基本要求。检察机关应根据"异议"的不同内容,作出恰如其分的处理。为保障"异议"权的落实,有必要在实务运作中建立细化规则。  相似文献   

7.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是检察机关对特定范围内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暂不起诉,给犯罪嫌疑人规定一定的考察义务和考察期限,看其在考察期内是否完成义务,待期满后再决定对其是否作出不起诉处理的制度。附条件不起诉是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改新增加的内容,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实施还有许多问题需要厘清。一、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性质附条件不起诉是授权和规范检察机关行使起诉裁量权的诉讼制度,其实质是一种案件审前分流机制。起诉机关对某一具体案件是否拥有起诉裁量权,由该国在刑事诉讼程序中采取起诉法定原则还是起诉便宜原  相似文献   

8.
当前,中央启动了以加强权力监督制约为重点的新一轮司法改革,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出台了《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意见的实施意见》,司法改革意见中明确提出了“设立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所谓附条件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一些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  相似文献   

9.
金小燕 《法制与社会》2013,(24):137-138
修改后刑诉法增设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这是我国法制建设进程中的一个重要创举,使附条件不起诉这一颇受争议的司法活动摆脱了"于法无据"的尴尬处境,改变了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作为普通刑事案件对待的传统思维,体现了我国刑事立法正在逐渐由以往的严厉、机械,朝着更为文明、更为人性化的方向发展,也体现出了在惩治未成年人犯罪方面"教育为主、惩罚为辅、预防为先"的司法精神,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特别保护具有重要作用。但该制度在具体操作中也有许多问题值得商榷,本文将结合司法实践对该制度的进一步修订完善作一定的探讨。  相似文献   

10.
公诉权由检察机关行使意味着附条件不起诉的考察权应赋予检察机关,而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下的NGO负责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日常考察帮教工作,既可以充分发挥NGO的专业人才优势,又可以避免"多头负责"的弊端。基于降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危险性和促使其改过自新的立法宗旨,检察机关有权根据其在考验期的表现,适时地在法定幅度内延长和缩减考验期。附条件不起诉的帮教工作绝不是独断的、教条的或家长式的灌输,而是引导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的欲望信念作出反思评估;更是通过某些优秀人物的示范作用,在他们内心产生某种道德感动,进而启迪他们的心灵。  相似文献   

11.
新《刑诉规则》中的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救济制度采用的是"参照式"立法模式。参照式立法未注意附条件不起诉与"不起诉"之间的区别,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权的制约被忽视;被害人话语权过度张扬有违公平。附条件不起诉救济制度的完善应当遵循制约两大决定权原则;赋予双方当事人救济权利原则。应当增设或细化以下制度安排:一是赋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环节的启动权;二是增设决定说理制度;三赋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起诉决定救济权。  相似文献   

12.
作为教育和挽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一项重要法律举措——相对不起诉,因为在理论上和实践中存在着诸如适用范围过窄,不起诉程序设置不合理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实践中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相对不起诉的准确适用以及功能的充分发挥。本文通过对未成年人适用相对不起诉的理论支撑、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分析,对我国未成年人适用相对不起诉进行探讨,以期更好的发挥相对不起诉制度在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的作用,从而挽救轻微罪错的未成年人。  相似文献   

13.
附条件不起诉,又称缓诉、缓起诉、起诉犹豫、暂缓起诉或暂时不予起诉等等,基本上都属于裁量不起诉范畴,只是这种不起诉尚未最终确定,需对犯罪嫌疑人经过一段时期考验后,再确定不起诉;如在考验期内犯罪嫌疑人不遵守有关规定,则提起公诉。有些国家如日本、德国等均在裁量不起诉中采用缓诉制度。我国早在刑诉法第一次修改之前,就曾在司法实践中试验性地搞过一些缓诉,学界也有建议在立法上建立缓诉制度。但刑诉法修改时,并未采纳。其后,立法上虽无明文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仍不放弃探索和试行种种名为缓诉或附条件不起诉的做法,主要是针对青少年罪犯适用,对一些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予以一定期间考察后,再最终决定是否起诉,以体现对青少年罪犯的宽缓处理和教育挽救。  相似文献   

14.
新刑诉法规定了未成年人犯罪诉讼特别程序,确立了未成年人犯罪附条件不起诉,这一制度是落实宽严相济制度的重要体现,是对未成年人保护机制的又一举措,有助于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但这一制度仍有需要进一步改进之处,本文通过对不起诉制度概念和条件的阐述,指出这一制度的不足并提出完善措施,期待这一制度能够尽早完善,为挽救和教育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构建和谐社会起到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5.
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是《刑事诉讼法》新增内容,是我国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的具体体现,也是恢复性司法理念的实际运用;同时该制度扩张了检察机关自由裁量权。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为了加大对附条件不起诉自由裁量权的监督力度,针对新《刑事诉讼法》中监督救济制度存在的缺陷,要求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前要征得被害人同意,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人民监督员监督,以及完善犯罪嫌疑人权利救济机制。  相似文献   

16.
浅谈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在我国的司法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帅 《法制与社会》2011,(23):113-114
我国的不起诉制度主要包括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并未纳入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但随着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不断发展变革,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缺乏已经成为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所面临的一个瓶颈。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司法适用也成为解决严峻的犯罪形势与司法资源不足矛盾的关键之一。  相似文献   

17.
张磊  陈莎莎 《法制与社会》2013,(14):289+296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设立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和司法价值,是新刑事诉讼法的一大亮点。附条件不起诉与相对不起诉都是检察机关对诉与不诉之间的一种裁量性选择,他们之间界限的区分成为附条件不起诉适用所面临的问题。本文旨在以新刑事诉讼法的出台为契机,用理论与实证的视角阐明附条件不起诉与相对不起诉的界限,探索与完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  相似文献   

18.
附条件不起诉,又称暂缓起诉、暂缓不起诉、缓起诉,是指对于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但情节较轻的犯罪嫌疑人,附条件和附期限地暂时不予起诉,后根据被不起诉人的表现来决定是否终止诉讼程序。探讨暂缓起诉的有关问题,是在司法改革的背景之下进行的一种探索,这种探索的结果对于刑事诉讼的公正、效率及对相关权益的保护,均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本文拟通过对德国、日本等国附条件不起诉的比较考察,分析我国建构附条件不起诉的必要性,最后提出建构我国附条件不起诉的若干设想。  相似文献   

19.
即将于2013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是自1979年刑诉法制定实施以来的一次重要修改,此次修改涉及众多方面,出现了很多新的制度、程序,其中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规定更是设立了专章,将未成年刑事案件归类为特别程序,规定了从原则方针到侦查、起诉、审判各具体阶段的不同制度,是踏出了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双向保护的坚实一步。本文将重点从制度的设计理念、具体法条规定、具体实施等方面针对未成年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中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进行一个浅要分析。  相似文献   

20.
高峰 《法制与社会》2011,(31):129-130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是刑去个别化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合理运用,是当前司法改革亟待建立的重要内容。尽管检察机关在当前法律框架下不具备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权力,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与刑法三大原则及法院定罪原则并无违背,符合法治要求之合法性。在设计上,应明确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适用范围、运作程序及监督制约,以探索符合基层检察机关实践的制度构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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