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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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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必要性与可能性首先,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在法域上的各自独立性,与刑事犯罪跨法域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决定了相互间开展移交案犯合作的必要性。按照“一国两制”的基本原则,港、澳、台地区无论在回归祖国之前或以后,都与内地其他各地区有着重大区别。从法律上来讲,内地、港、澳、台分立四个不同法域,在刑事立法和司法方面,内地和  相似文献   

2.
法域,是指适用独特法律制度的特定范围。①从冲突法的角度理解,当一个国家内部存在不同的法域,便会存在区际法律冲突。我国由于历史等原因,成为一个复合法域国家,出现“一国、两制、三法系、四法域”的局面,②即在同一中国里面,内地实行社会主义制度,港、澳、台实行资本主义制度;中国内地、香港、澳门和台湾分别施行各自的法律制度,分别属于中华法系、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并成为四个法律制度互不相同的独立法域。  相似文献   

3.
中国是一个单法域国家,但随着“一国两制”国策的付诸实施,香港、澳门回归祖国,台湾与大陆统一,中国即将出现四个不同法律制度的区域,即内地法域,香港法域、澳门法域、台湾法域,而成为一个多法域国家。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日益深化,港、澳、台及内地的经济贸易日益发展,各法域人民之间的联系日益密切,因而跨法域的民商事和刑事案件也将日益增多。  相似文献   

4.
大陆与港、澳、台地区使用的汉字字形不一致 ,给信息交流带来很大的不便。对汉字字形的使用 ,应该新立法规。秦始皇“书同文”是中国最早的字形立法 ,其历史经验值得借鉴。对汉字字形的立法要顺应汉字的进化规律。港、澳、台地区要采用部分简化字 ,大陆也可将一些简体字适度繁化。汉字字形立法可分三步走 ,最终达到“书同文”。这将是团结海内外华人、巩固祖国统一的重要纽带。  相似文献   

5.
周诗岳 《行政与法》2004,(9):126-128
香港、澳门回归祖国后,中国将成为多法域的国家。在中国大陆涉港、涉澳的民事、商事关系中,必然会发生法律冲突,需要解决法律适用问题。为此,就应当制定中国区际私法。从中国实际出发,研究制定中国区际私法的迫切性、中国区际私法立法应遵循的原则、中国区际私法应包含的基本内容等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6.
编者按:在"一国两制"下,大陆和港、澳、台地区形成相对独立的四个法域,实行包括专利法在内的不同的法律制度.由于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特征,使得在专利领域产生一系列的法律冲突,专利授权审查中对新颖性的不同规定便是其中之一.本文介绍了四法域的专利制度对新颖性标准的不同规定,针对由于不同规定所引起的法律冲突,提出了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7.
何群 《河北法学》2011,29(9):145-149
中国婚姻家庭领域中内地人与港、澳、台人之间的同居关系,由此所引起的危害性后果及其他法域政策的改变不容忽视。对中国四法域相关的法律﹑判例比较分析可知,四法域对同居关系的法律态度:差异是主要的,但也存在共性,且三法域的法律、判例与中国大陆相比有其特色。解决中国区际同居关系法律问题的设想:中国区际未婚同居关系法律冲突,可运用"直接适用的法"解决;中国区际婚外同居关系民事责任法律冲突,应当允许受案法官根据个案自由裁量;中国区际婚外同居关系刑事责任法律问题的解决,应对相关的法律或司法解释作修改。  相似文献   

8.
继香港回归后,澳门也将于1999年12月回归祖国。由于内地与港、澳法律上的差异和冲突,中国内地与港、澳两个特别行政区之间在处理互涉刑事案件时,就必然会产生司法协助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均明确规定,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可与全国其他地区的司法机关通过协商,依法进行司法方面的联系和相互提供协助。这一规定,是中国内地与港、澳两个特别行政区进行刑事司法协助和警务合作的法律依据。内地与港、澳的刑事司法协助和警务合作的性质中国内地与港、澳间的刑事司法协助和警务合作,既不同于中国同世界各主权国家间的协助与合作,也不同于国内各省市间的办案协作,它是中国各法域间的刑事司法协助。所谓的法域是指有着独立或者相对独立的立法体系和司法体系的区  相似文献   

9.
我国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保持"一国两制三法系四法域"的区际法律结构,这对四法域之间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形成了极大的障碍.双边协议模式、自主立法模式、区际联合商事仲裁模式和区际条约模式是我国四法域之间承认和执行彼此仲裁裁决的可供选择的四种模式.大陆与港澳之间业已达成双边协议.但是港澳之间以及大陆、港澳与台湾地区之间仍然采取自主立法模式,人为提高了承认和执行的仲裁裁决的难度.更佳的、但因此更需要耐心的模式选择乃是区际联合商事仲裁或者区际条约模式.  相似文献   

10.
一、中国区际民事司法协助概况区际司法协助是一国内部不同法域的主管机关之间,根据该法域的法律或彼此间所订立的协议,互相委托,代为履行或实施某些司法行为或与司法密切相关的行为。①中国区际民事司法协助,即指中国区际私法协助,是指在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作为独立法域的内地、香港、澳门以及台湾地区主管机关彼此间就私法问题,相互委托、彼此协助的司法行为。包括内地与港、澳、台地区之间的司法协助;也包括港、澳地区与台湾地区之间的司法协助;还包括香港与澳门特别行政区之间司法联系与相互提供协助的问题。在国际司法协助中,依…  相似文献   

11.
通过对我国四法域遗嘱方式规范的比较可以发现,四法域立法在遗嘱形式分类、遗嘱见证程序及见证人资格等方面差异明显,在其他遗嘱方式事项上也各有特色。我国大陆地区的公证遗嘱、录音遗嘱、特别遗嘱及遗嘱见证人规范存在明显不足,应当借鉴其他法域的立法经验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2.
台、港、澳与大陆刑法中犯罪形态比较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从比较刑法学的视角分析研究了台、港、澳与中国大陆刑法中故意犯罪过程中的犯罪形态———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与犯罪既遂,指出了台、港、澳与中国大陆刑法中诸犯罪形态的相同点与不同点,并对其理论根基进行了深刻剖析  相似文献   

13.
代位继承制度作为保护公民私有财产顺利转移的重要法律依据,是继承法领域的一项重要制度。本文拟通过介绍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和台湾四法域的代位继承制度,比较其差异,借鉴有益的立法经验,与大陆的实际相结合,对大陆地区的代位继承制度的修改、完善提出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4.
如果采用一国两制三法系四法域的说法,那么大陆、台湾、香港、澳门四个法域之间在死刑政策和立法、司法上是不一致的。然而,从一个中国的死刑废止前景看,这种冲突不仅不会成为废止或者限制死刑的障碍,反而会成为一种促进。在一国两制三法系四法域的语境下,中国已经是一个部分废止了死刑并正在努力限制死刑的国家。从两岸四地互动影响、多民族文化交融、国际国内交流促进的趋势看,尽管中国的死刑改革之路会困难重重,但中国废止死刑的前景是非常乐观的。  相似文献   

15.
我国按一国两制的构想实现统一后,大陆和港、澳、台将成为不同的法域。区际私法是解决一国内不同法域之间民事法律冲突问题的法律规范。尽管国际私法理论和实践可以用来解决区际法律冲突,但区际私法要解决的同一主权国家内不同法域间的法律冲突,其性质与主权国家间的法律冲突有所不同。所以,存在着不同法域的国家,都需发展区际私法来解决区际法律冲突的实际问题。在区际法律冲突中,如何选择应适用的法律,是区际私法的小心问题。在这个问题上,当代冲突法理论继承传统理论,更釆新的视角,提出许多新观点、新方法。这对我们有一定启发。  相似文献   

16.
为了使港、澳、台法律的研究工作更好地为党和国家制定的“一同两制”和平统一祖国的基本国策服务,上海市法学会港澳台法律研究会经过二年多时间的筹备,于1990年6月15日正式成立,同时举行了涉台立法研讨会,着重就涉台立法的基本原则、解决海峡两岸法律冲突的途径和吸引台商到浦东开发区投资等问题作了探讨。现将研讨的主要内容简述如下:  相似文献   

17.
陈忠林 《现代法学》2004,26(2):3-11
“保护原则”是一种决定国家行使刑事管辖权范围的标准 ,分别源于 1 9世纪德国的“国家保护主义” ,在现代国际法中是国家自卫权的体现 ;在国家管辖权意义上 ,既不能将港、澳、台地区居民视为“外国人” ,也不能将港、澳、台地区视为我国“领域外” ;根据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的刑事立法例 ,我国刑法对我国领域外我国国家和公民根本利益的保护力度还有大力加强的空间  相似文献   

18.
港、澳、珠三角地区的区际法律冲突及其协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港、澳、珠江三角洲地区之间的区际法律冲突,是指19世纪40年代以后,在我国因为三地之间各自法律规定的不同,从而产生法律适用上的冲突。这种区际法律冲突具有与目前国际社会的国际法律冲突,和其他国家的区际法律冲突,以及我国国内的其他法律冲突,都不尽相同的特点。“一国两制”原则和有利于社会政治经济发展原则是协调港、澳、珠江三角洲地区区际法律冲突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而由各法域协商制定统一的区际冲突法典来进行协调,应该是目前我国协调解决港、澳、珠三角地区区际法律冲突的较切实可行、同时也是行之有效的途径。  相似文献   

19.
随着技术贸易在世界范围内的开展,专利的国际保护也日益受到各国的重视。香港、澳门、台湾在世界贸易中占有重要地位,其专利保护的立法与现状如何,牵涉到与其有贸易往来的各方面的利益。在我国对香港和澳门按“一国两制”的方针恢复行使主权、台湾与大陆在“一国两制”的基础上实现和平统一后,将同时存在大陆、香港、澳门、台湾四个法域,各法域都有其独立的或相对独立的专利制度。在一国范围内存在地位平等而又有差别甚至冲突的四种专利制度,给专利的涉外保护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探寻在“一国两制”下我国专利涉外保护中存在的问题的…  相似文献   

20.
协议管辖是国际私法上的意思自治原则在国际民事诉讼中的体现,是避免和减少管辖权冲突的重要方法。台湾习惯上称为合意管辖,大陆则一般称为协议管辖。由于一国两制的实施,我国已跨入复合法制国家行列,港、澳、台和大陆间的区际冲突又随着中国加入WTO、两岸三地之间的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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