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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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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1999年至2001年,共受理并审结行政诉讼案件(含行政赔偿案件)86件,其中行政机关败诉的39件,占案件总数45%,3年中各为13件,占当年案件总数的比例分别为31.7%、56.5%、59.9%。行政机关败诉主要指以下情况: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被判决撤销、被确认违法;被告行政机关被判决行政赔偿;  相似文献   

2.
某些食品安全事故中存在生产经营者的行为和行政机关的行为相结合侵权的情况.在这些情况中,行政机关应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也即,先由生产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在生产经营者无法全面承担责任时,由行政机关承担补充责任;行政机关承担责任后,可向生产经营者追偿.  相似文献   

3.
对确立国家和个人为共同赔偿责任主体的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行政赔偿中赔偿责任的主体是其重要部分,我国现行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为唯一赔偿责任主体,同时规定由赔偿义务机关代国家赔偿后,再向有过错的公务人员追偿。在分析这种“国家先赔偿,后追偿”制度的不合理的基础上,提出应借鉴民法中的共同责任原则,确立行政赔偿中国家和公务人员为共同赔偿责任主体,变内部追偿为外部共同赔偿,极具有可行性。  相似文献   

4.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应当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全面地对行政相对人告知行政复议机关。但目前不少行政机关以预制格式的法律文书,只告知行政相对人可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而不依法告知其可向当地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从而限制申请人对行政复议机关的选择权。这种情况,在地税、药监、质量技术监督和盐业、烟草等管理部门相对较多、应当引起重视,尽快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相似文献   

5.
内部行政行为也会给公务员或其他行政主体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对于这种损害,国家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国家赔偿法》中未作明确规定。学术界对此的看法也不一致。现今封建思想和特别权利关系、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与国家赔偿法的受案范围的关系、国情等方面都构不成内部行政行为不可诉的原因。公务员作为国家赔偿法的请求人符合国家赔偿法的立法目的。通过修改完善法律和法律解释等途径,可以确认内部行政行为是否违法。确认了内部行政行为违法,公务员就可以作为现实的赔偿请求人。  相似文献   

6.
鄢冬梅 《学理论》2009,(14):22-22
行政赔偿制度建立以来,对于制约、监督行政权力,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制度的运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尽人意之处。导致一些应由行政赔偿来调整的社会关系得不到合理合法的调整,一些案件无法可依,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完整、充分的救济和保障,也妨碍了行政赔偿制度功能的发挥。纵观我国行政赔偿制度法律的法律规定及其实际运作,其主要缺陷具体表现如下四个方面:  相似文献   

7.
我国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为主,以行政机关自行强制执行为辅的行政强制执行体制,把行政强制执行的主体基本确定为人民法院,在实践中存在着许多弊端:它削弱了人民法院的审判和执行职能,降低了行政机关的行政效率,也不利于行政相对人权利的救济。将行政强制执行权回归行政机关,是国家机关职能分工的要求;是行政强制执行行为自身性质的要求。它有利于加强人民法院自身职能,有利于行政机关提高行政效率,有利于对行政相对人权利实施救济。  相似文献   

8.
行政赔偿是国家赔偿的主要组成部分,行政赔偿范围则是行政赔偿的核心内容。我国现行国家赔偿法确定的行政赔偿范围过窄,未能体现国家对受害人合法权益的充分保障,也不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职权。为顺应国家赔偿制度的世界发展潮流,有必要对我国行政赔偿范围予以拓宽,以推进国家赔偿制度的发展完善。  相似文献   

9.
随着国家活动范围的不断扩大,现代行政职能和任务的日益深入发展以及公民权利意识的逐步提高,作为国家赔偿核心的行政赔偿范围日益具体和细化,并逐步扩大。我国《国家赔偿法》虽对行政赔偿范围进行了规定,但赔偿范围仍然较小。对于实践中存在的抽象行政行为、行政不作为、公有公共设施致害等行为,《国家赔偿法》皆未有系统明确的规定。从实践中看,行政不作为作为最严重的行政侵权之一,在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因此国家赔偿法将行政不作为明确纳入赔偿范围具有现实性和必要性。  相似文献   

10.
虽然我国现行的行政法律制度并未在行政侵权赔偿责任中确认精神损害赔偿,但违法的行政行为可以构成对公民名誉权的侵犯,并造成精神损害,在确立法治行政原则的现代社会,行政侵权赔偿中肯定精神损害赔偿,有利于衡平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在全社会确立民主法治意识。  相似文献   

11.
行政机关在行政复议过程中是否有补充证据的权利,有关法律、法规已有规定,但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还是常常成为行政机关、复议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之间争议的焦点。现笔者结合具体案例,提出自己的见解,供参考。  相似文献   

12.
虽然我国现行的行政法律制度并未在行政侵权赔偿责任中确认精神损害赔偿,但违法的行政行为可以构成对公民名誉权的侵犯,并造成精神损害.在确立法治行政原则的现代社会,行政侵权赔偿中肯定精神损害赔偿,有利于平衡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在全社会确立民主法治意识.  相似文献   

13.
近年来,随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行政机关的管理职能在不断调整。由此,在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管理职能被转移到其他行政机关的情况下,当事人提出起诉时,是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为被告呢,还是由接受该行政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呢?例如:一公民状告某市房产管理局拆迁许可证违法案,原告请求撤销该拆迁许可证。  相似文献   

14.
出于实现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和促进公务员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考虑,现代国家普遍建立了行政追偿制度。机关先行履行赔偿义务以及公务员存在明显的主观过错是对公务员行使追偿权的前提条件。根据我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可以认为,执行上级命令不能成为免除公务员责任的绝对理由。在因公务员执行上级命令导致的行政赔偿案件中,仍应根据公务员的过错状况决定是否对其行使追偿权,而不应一概免除公务员的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5.
行政合同是行政主体为满足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行使国家行政权,与行政相对人签订的协议。在行政合同中,行政主体享受行政优益权。所谓行政优益权是指行政机关享有的优先处分的权益。行政合同虽然是以双方合意为基础成立的,但是由于公共利益的变化,行政主体必须根据公共利益的变化内容调整合同本身的内容,享有对合同的监督权、变更权、终止权、  相似文献   

16.
在行政法领域,法制原则的贯彻,意味着行政机关与相对人双方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无论是行政机关还是行政相对人,只要任何一方有违法行为,都必须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与行政许可权的行使会存在着违法行为一样,行政许可相对人,在实现自身权利的过程中,也不免存在权力滥用的可能,鉴于此,有关机关亦应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7.
行政程序具体是指国家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实践行政活动过程中所遵循的方式、步骤、顺序以及时限的总和。行政程序一旦被法律所规范,即成为行政机关和相对人在法律上的程序权利义务,具有规范性、强制性,行政机关必须履行法定的程序义务,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行政程序是一种法律程序,具有法的价值。  相似文献   

18.
朱箭容 《学理论》2010,(24):15-17
行政事实行为是行政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以行政事实行为的效力研究为逻辑起点,从主体、程序、诉讼、赔偿等发面展开讨论,从法律角度对行政事实行为予以规范,将有助于中国行政法制度体系的完善,推动依法行政的进程,更好地保护行政相对人的权利。  相似文献   

19.
行政机关是指依宪法或行政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置的行使国家行政职能的国家机关。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而产生的行政侵权责任已为以宪法为核心的相关法律所确认。同时,行政机关由于其非职权行为亦会产生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这两种责任都是由于行政机关的某种侵权行为所引起,在性质上都具有补救性(即补救受害方所受到的损害),表面上似乎没有什么明显的差别,但进一步分析,会发现二者有着本质上的不同。 一、归责原则不同 所谓归责原则,就是确定责任归属所必须依据的法律准则。归责原则所要解决的…  相似文献   

20.
李晓定 《行政论坛》2011,18(4):73-77
行政法学基本范式的转型导致了制度的调整与重构,将以"经济衡平"为宗旨的抗辩权制度引入行政合同既是公法上公民不服从理论的延伸,也是私法原理的一般运用。行政合同抗辩权之目的在于对抗情事变更情形下及契约外公权力行使下致损相对人合同利益,但行政机关拒绝合理之补偿仍要求行政合同相对人履行原合同义务的情形和行政机关先为给付存在瑕疵却要求行政合同相对人履约的情形。基于公益与私益平衡之考量,相对人在提出终止履行行政合同义务申辩时,须对抗辩事由是否存在负担最低限度的举证责任,且不能扩大抗辩事由损及公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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