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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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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陪审制度是指法院在审判案件时吸收非职业法官参加庭审与法官共同行使审判权的制度。可以说,陪审制度存在于当代世界各国的司法实践中。我国历史上最早对陪审制度作出规定的法律文献是由沈家本于1906年主持编成的《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但由于封建保守势力的反对,该部法律并没有实际施行,从而其陪审制度也胎死腹中。1927年,武汉国民政府曾在司法制度中提出建立参审制和陪审制方案,  相似文献   

2.
陪审制度是由法院吸收民众参与案件审判的极具司法价值的制度.现代意义上的陪审制分为两大陪审制模式:一是英美法系陪审团模式;一是大陆法系参审制模式.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属于大陆法系的参审制模式,现实司法实践中形同虚设并没有发挥其实质性的作用,备受诟病.本文分析我国的现状,从欧美陪审制及比较中分析二者的优缺处,为我国立法司法改革提供借鉴依据,真正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价值.  相似文献   

3.
所谓陪审制度,是指法院在审判案件时吸收非职业法官参加庭审与法官共同行使审判权的制度。陪审制度存在于当代世界各国的司法实践中。当前西方各国普遍实行的陪审制度根据其形式的不同。又可分为陪审制和参审制两种模式。一种是英美的陪审制,其特点是将陪审员的工作和法官的工作分开,陪审员决定事实问题,如根据法庭上出示的全部证据决定被告人是否有罪;法官决定法律问题,包括主持庭审并向陪审团解释有关的法律等。另一种是大陆法系的所谓“参审制”,专业法官和非专业法官一起审判,共同决定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问题。我国的人民陪审制实际上属于参审制。  相似文献   

4.
司法改革需要人民陪审制度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武延平 《中国律师》2000,(11):74-76
陪审制度是指非职业法官参加法院审判活动的制度。我国人民陪审制度,早在民主革命时期就已确立,并一直贯彻执行。建国后,一直到六十年代中期,人民陪审制度不仅是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而且在宪法上也肯定下来,成为诉讼中的一项重要的宪法原则。六十年代以后,这一制度渐渐被冷落下来,不仅在宪法上被取消,而且在司法实践中也成了一种可有可无的具体做法。在法学理论界,取消人民陪审制度的声音越来越高。人民陪审制度在我国有没有存在的必要,它的存在有没有现实意义,就成了一个重大的理论和现实问题。一、我国应不应当保留人民陪审制…  相似文献   

5.
司法机关要增强司法公信力,就要使司法沟通方式能够适应社会体制转型、公众观念变化和利益调整等多方面发展的现实需要。在司法运作过程中,陪审制通过人民陪审员参与这一制度安排,可以有效发挥其通过实现实体与程序公正及陪审员与司法间的良性互动方式促进司法公信力的生成。但陪审制在司法运作中由于人民陪审员参与具有自我定位不准、与社会公众联系不紧密、缺乏社会的有效认同及无法与法官实现良性互动的弊端,凸显了我国通过人民陪审员参与所构建的陪审制在司法公信力生成中的价值限度与现实需求的缺陷。  相似文献   

6.
陪审制度在我国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过积极作用.但由于我国立法主体认识上的缺欠,司法体制运作中的不完善,社会的文化传统、公民法律意识等方面的束缚,现行的人民陪审制度在实践中呈淡化趋势,不能发挥陪审制的应有价值。本文在陪审制度深层价值分析基础之上,阐析陪审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该制度的具体设想.  相似文献   

7.
刘萍 《中国律师》2005,(7):44-46
面对着我国加入W TO,我国的司法审判制度面临着与世界接轨的挑战,人民陪审制度的改革也是其中之一。我们需要的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司法诉讼体制。目前,我国尚存陪审制,但名存实亡的陪审制究竟该何去何从尚无定论。本文从中西陪审法律制度的比较角度出发,旨在为进一步健全我国的法律陪审制度,完善社会主义法制体系,提供一些意见。一、英美法系陪审制度的概述陪审制度是国家机关吸收普通公民参加审判民事、刑事案件的制度。陪审制度在世界各国的司法实践中被广泛应用。根据其形式的不同,分为陪审制和参审制两种。以美国为代表的英美法系,主要…  相似文献   

8.
孙丽晓 《法制与社会》2014,(12):295-296
人民陪审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随着十八大"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提出,人民陪审制作为体现司法民主的重要制度受到关注,其制度设计也引起了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学者等各方面意见的分歧。本文立足于人民陪审制的制度定位及存废论,采用理论推理与现实观察相结合的方法试图来探讨人民陪审制度的完善,从立法和体制层面提出了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韩国实行陪审制度,主要是为了保障国民参与司法,提升司法民主的正当性,增进国民对司法的信赖。韩国陪审制是混合了英美式陪审团制和法德式参审制因素的一种新型国民参与审判制度。韩国陪审制具有自己的特色,它既有利于保证普通民众对案件审理发表意见和建议,同时又能够保障法官在诉讼过程中依法独立地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这对目前我国正在进行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10.
陪审制的主要价值在于它以大众的朴素经验来制约独立专业法官的学术理性。本文通过对中西方陪审制度的比较,认为我国现阶段采用的陪审员制度是立足于我国国情的,但我国陪审员制度尚有不足,仍需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相似文献   

11.
陪审制度的本质是一种重要的民主政治的政治思想和司法功能的体现,陪审制度的确立和完善,是人类走向民主文明的司法形式之一。本文认为重新认识陪审制度的价值双重性,彰显陪审制度的政治价值与司法价值,在推进公众政治参与需求下,完善我国的人民陪审制,已然成为法学理论界及司法实务界应重新认识的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12.
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自确立后,经历了曲折的历程。除了在个别时期由于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和民主高涨,使陪审制度得到较好实施以外,在绝大部分时间里由于"极左"路线、政治和司法集权以及制度设计上的原因,陪审制度或者被弃之不用,或者其实施仅流于形式。2005年新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本身仍存在很多问题,原因在于该制度对陪审员的职责定位不准,仍把陪审员定位于法官的参谋和助手,没有将陪审员的职责定位于对职业法官的监督制约,根本原因就是没有将保护民众的权利作为立法目的。在民众权利日益受到公权力和个别职业法官侵犯和威胁的今天,陪审制度应把保护民众的权利作为其立法目的,以民主和权力制约作为制度设计的理念,这符合时代要求和民众的愿望,这样才能使该制度免于重蹈覆辙。  相似文献   

13.
陪审制度的萌芽产生于西方文化的发源地——古希腊和古罗马,经过人类上千年的文明历程,陪审制已经成为现代法治国家的一条基本司法制度,它的主要功能在于以大众的朴素经验来制约法律的职业垄断,以达到人类社会所追求的自由、民主、公正的价值内涵。然而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司法实践中依然处在尴尬的境地,陪审制度“陪而不审”,形同虚设。本文从陪审制度的司法价值功能论述陪审制度的重要性,分析了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最后对改革、完善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提出了一些构想。  相似文献   

14.
陪审制度作为司法民主的重要标志,其具体形态和兴衰,与一个国家的政治民主程度息息相关。一百多年来俄罗斯经历了三次社会巨变,陪审制度也在巨变中几经沉浮,自十九世纪六十年代沙俄时期借鉴英国法创建陪审制,到十月革命后改行人民陪审员制度,再到俄罗斯联邦时期陪审制的重建,三个阶段的兴衰都与巨大的社会变革紧密相连,而在制度层面上又影响着社会变革,其利弊得失,见仁见智。沙俄时期的陪审制度作为沙俄制度的组成部分曾受到当时社会各界的抨击,但新时期的俄罗斯改革者们却通过反思历史,对陪审制度价值重新认识,将其视为克服人民陪审员制度弊端和推进司法改革的灵丹妙药。而在实践中,面对来自社会各方面的批评,以及陪审制度在全球范围内日益式微的趋势,其在当代俄罗斯的命运还只能是个未知数。  相似文献   

15.
国外陪审制的比较与评析   总被引:35,自引:0,他引:35  
国外陪审制的比较与评析左卫民,周云帆陪审制度是国家机关吸收普通公民参加审判民事、刑事案件的制度。在现代社会,陪审制作为公民直接参与司法活动的民主形式和公民权利的保障制度受到了众多国家的青睐。但是,由于诉讼文化、诉讼模式的不同,陪审制度在大陆法系国家所...  相似文献   

16.
完善中国刑事陪审制度之构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少林 《法学评论》2005,23(4):78-83
刑事陪审制既是司法民主的重要体现也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同时,还能增强司法独立。在由陪审法庭尤其是陪审团法庭审理刑事案件时,较之单纯由职业法官组成的审判组织审理刑事案件更能凸显审判职能的独立、中性与权威性,也更能充分发挥辩护职能。由此刑事被告人的诉讼主体地位得以强化,控、辩两大职能也能在中立而权威的审判职能面前实现平衡,刑事诉讼的结构得以合理构建,国家展开刑事诉讼的目的能够得到协调实现,刑事程序的内在独立价值也能得到彰显。本文在借鉴西方各主要国家尤其是俄罗斯刑事陪审制度的基础上,通过对陪审制进行法哲学思考,针对我国现行陪审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革和完善我国刑事陪审制的设想,该设想的核心内容是:在保留我国现行的混合式陪审制的基础上,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刑事审案陪审团。  相似文献   

17.
夏菁 《法学家》2005,(4):17-19
一、实现司法民主的重要方式是推行陪审制度 陪审制首先指的是一种司法制度,或者是司法制度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在不同的司法制度背景下有不同的含义.第一种含义指的是英美式的陪审团制度,按照这种制度,在民事诉讼或刑事诉讼过程中,由当事人选择若干普通公民组成一个陪审团,由陪审团负责对案件事实的判定,从而由法官适用法律作出最终裁判的制度.  相似文献   

18.
一、陪审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一)陪审制度的起源及意义 陪审制度就是从公民中产生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的制度。一般认为在公元6—8世纪出现于英国,分为大陪审团和小陪审团两种形式,陪审制在英国的确立和早期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它取代了神明裁判法和决斗等证据制度,带来了证据发展史上的革命;它对普通法的产生和发展起了关键作用;陪审团分享国家的司法权,改变了国王及其法官独揽国家司法大权的状  相似文献   

19.
陪审制度,是指法院在进行审判案件时,吸收非法律职业者参加法庭审判,与法官共同行使审判权的制度。陪审制度是我国司法民主的重要制度之一,其自实施以来,一直备受关注。然而,从这几年人民陪审制度的实施情况来看,仍存在很多问题亟需解决。本文要探讨的是,如何在现有的立法基础上,最大限度实现陪审制度的价值,即如何能通过对陪审制度司法实践的完善来实现陪审制度的突破,这是当前我国审判制度要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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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与内地陪审制度之比较与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近代社会 ,陪审制作为一项重要的司法民主制度 ,曾受到众多国家的青睐。香港与内地均适用陪审制度 ,但由于来自不同的法律制度移植及其他影响 ,陪审制的运作方式不尽相同 ,香港实行陪审团制(Jury) ,而内地实行参审制。当前 ,香港与内地陪审制度都面临存废的挑战 ,对比研究两地陪审制度 ,不仅有利于加强两地的法律文化制度交流 ,也有助于推动两地的司法民主改革。一、两地陪审制度的运作方式比较(一)两地陪审制的历史变迁现代严格意义上的陪审制度 ,起源于中世纪的英国 ,其基本理念是让普通公民参与审判 ,体现司法民主。1843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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