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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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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水电开发权出让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5月9日市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六年五月十九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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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文件渝府发(2008)119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实施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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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渝国土房管规发[2017]5号各区县(自治县)国土房管局、国土资源局、发展改革委、万盛经开区发展改革局,各国土分局,市国土资源利用事务中心,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了规范矿业权出让交易,落实《重庆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方案》部署,明确职能职责,统一制度规则,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我们制定了《重庆市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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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文件渝国土房管发[2009]254号各区县(自治县)国土(房管)局(分局),市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市国土资源房屋评估和经纪协会,市级各土地储备集团公司: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8]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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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渝发改能[2014]125号各区县(自治县)发展改革委,市电力公司:为了做好水电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保障我市水电项目规范建设、安全运行,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19号)、《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取消和下放投资审批事项工作的通知》(渝发改法[2013]1203号)、《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暂行办法》、《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水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1]263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水电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和水电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1]361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水电工程概算调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能新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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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渝国土房管规发[2017]2号各区县(自治县)国土房管局、国土资源局、各分局,局属有关单位,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管理工作,促进土地和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运行,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严格房地产用地竞买资金来源审查竞买人参加招拍挂出让交易活动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除应要求竞买人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外,还应按《重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交易实施办法》(渝府办发[2016]258号)要求,建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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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府办发[2016]258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交易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6年12月12日重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交易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重庆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16]35号),明确职能职责,统一制度规则,根据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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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重庆市国十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文件渝国土房管发[2014]6号各区县(自治县)国土房管局、国土资源局、房管局,各分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10]113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3]20号)精神,市局制定了《重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地价评估和价款测算细则(试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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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寿明  司贺中 《台声》2006,(6):44-45
一、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6、《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7、《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8、《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二、开发经营成片土地的基本步骤(一)设立开发经营成片土地的企业台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应当根据《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以及《合资企业法》《合作企业法》或者《外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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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渝发改环〔201 4〕538号有关企业、有关单位:为了规范我市碳排放配额管理,促进减排行动,保障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序发展,根据《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我委制定了《重庆市碳排放配额管理细则(试行)》,已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备案(渝文审〔2014〕36号),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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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鄂土资规[2016]3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国土资源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招投标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行为,现将《湖北省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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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出让金标准的通知青政[2005]1号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青海省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出让金标准》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表:1、青海省一等城镇(西宁市)规划区内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出让金标准2、青海省二等城镇规划区内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出让金标准3、青海省三等城镇规划区内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出让金标准4、青海省四等城镇规划区内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出让金标准5、青海省五等城镇规划区内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出让金标准6、青海省城镇规划区外建设用地(工业用地)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出让金标准青海省人民政府二○○五年一月四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第28号)及国土资源部第21号令《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有利于规范土地市场秩序,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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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市)环保局,市环保局经开区、高新区分局:市政府1998年发布的《重庆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渝府发[1998]90号),对我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标准进行了划分,但随着我市经济及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特别是近年来开发(园)区不断增多,其所辖地域的声环境功能已发生了明显改变,目前的划分标准仍是按原声环境功能确定的,已不适应工作需要。为加强环境管理,保障开发(园)区的声环境质量,我局在各区县(自治县、市)环保局上报预案的基础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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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府办发[2013]9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根据武警部队驻防调整和有关单位人事变动情况,经市政府同意,调整重庆市综合应急救援总队组织机构部分成员和力量编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将武警水电第十一支队纳入重庆市综合应急救援总队序列(一)增补武警水电第十一支队支队长黄永贵为市综合应急救援总队副总队长。(二)武警水电第十一支队整体编入市地震应急救援队、市抗洪抢险应急救援队、市地质灾害应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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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文件渝财教[2012]264号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科委,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重庆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修订后的《重庆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2012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一二年十月十八日重庆市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2012年修订)第一章总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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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人民政府 ,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 0 0 1〕 1 5号 )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 (豫政〔2 0 0 1〕 74号 )下发以来 ,全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稳步推进 ,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国有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工作 ,现提出如下意见 ,请认真贯彻执行。一、充分认识国有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重要意义1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是珍惜和保护耕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运用市场机制优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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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土房管局、国土资源局,市土地整理中心: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确保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入库和竣工验收质量,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重庆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重庆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联系人:李萍联系电话:63651373二○○五年三月七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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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为了加强和规范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促进我市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健康发展,特制定《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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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加强土地调控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保障被征地农民利益,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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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津政办发[2016]84号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赋予滨海新区更大自主改革权、自主开放权、自主创新权,做到新事新办、特事特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天津滨海新区条例》、《天津市行政审批管理规定》(2006年市人民政府令第103号)和《天津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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