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93 毫秒
1.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婚姻家庭一章的规定体现着人本主义的趋向。文章从对比我国涉外婚姻家庭关系法律适用立法变化的角度,分析了我国在涉外婚姻家庭关系法律适用立法上的人本化趋向。  相似文献   

2.
随着对外交往的日益扩大,我国涉外婚姻案件开始频繁出现,致使涉外婚姻的法律适用问题日趋重要。为此,我国《民法通则》第147条专门就此问题作了规定。该条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该规定采用了两条冲突规范,即“结婚依婚姻举行地法”,“离婚依法院地法”。需要指出的是,无论结婚或离婚的规定,都包括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两方面的内容。其次,该条文涉及的仅是涉外婚姻中的一类,即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在我国境内或境外的结婚、离婚。本文从比较的角度,结合我国上述立法,分别对涉外结婚、离婚的法律适用作些探讨。  相似文献   

3.
涉外婚姻法律适用问题历来为各国所重视,对涉外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适用,主要有意思自治原则、夫妻属人法、最密切联系原则等。我国立法对涉外夫妻财产关系适用的法律未作规定,不能适应涉外婚姻的现实需要,应该依据我国国情,参照国外的先进做法,完善涉外夫妻财产关系立法。  相似文献   

4.
在20世纪国际私法的发展与变革过程中,侵权冲突法被认为是“最动荡不宁的领域”。在此背景下,2010年10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有关涉外侵权关系法律适用的规定格外引人注目。通过与《民法通则》、《示范法》以及《罗马Ⅱ》的比较,可以发现《法律适用法》中的侵权冲突规则在适当吸收灵活性的同时呈现出鲜明的确定性和实用性特征。这种立法取向或有质疑,但仍值得肯定。  相似文献   

5.
法院地法是国际私法中一个重要的系属公式。内国法院在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时,适用法院地法是一种固有的倾向。美国冲突法革命期间,法院地法倾向进一步扩大,出现一种被称之为"回家去的趋势"的现象。我国法院在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时,法院地法的适用占据了绝对的比例。2010年《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颁布实施对合理限制我国法院地法倾向扩大化具有积极意义,同时也依然存在一些不足。  相似文献   

6.
意思自治源于私法上的契约自由理论,最初引入冲突法领域时仅限于涉外合同的法律选择。随着私法自治观念的深入,一些国家逐步将意思自治扩张适用于包括涉外合同在内的债权、物权、婚姻家庭、继承、知识产权等领域。我国2011年生效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也显现出了意思自治扩展适用的这一特点,但立法上的过于概括并不利于意思自治原则的正确适用。2012年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完善了意思自治原则的具体适用问题,由此,意思自治在我国冲突法领域的法律适用体系基本形成,并将对冲突正义向实质正义的实现发挥极大的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将最密切联系原则上升到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总的补充原则,但该法及司法解释并未就"虽有规定但不完善的情况"以及对于非合同民事关系如何确定"最密切联系地"作出规定,后续的司法解释可以从连结点的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进行规定完善。该法及司法解释也未对"侵权行为地"作出明确定义,这就给界定"侵权行为地"带来了困难。该法在相关属人法的具体适用方面还存在连接点欠缺的情况,需要通过增加连结点的方法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8.
2 0 0 2年 1 2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 31次会议讨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草案 )》第九编是关于“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法”。一时间 ,关于“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成为讨论的热点 ,本专题编发的几篇由中国政法大学师生撰写的文章主要对“中国国际私法立法的基本定位”和具体的涉外法律适用规则进行了研究。  相似文献   

9.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50条,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做出了明文规定,然而却存在诸多疑议。该条应修改为:知识产权的侵权责任,适用权利来源地法律;当事人也可以在侵权行为发生后协议选择与该侵权行为有联系的其他国法律。  相似文献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条确立了“强制性规定的直接适用”制度,对完善我国国际私法立法意义重大。但该条规定在涉外审判实践中的适用存在诸多问题,法官对于第4条的适用条件、适用方式、适用结果等均有不同的看法。基于实证研究的方法,对涉外审判实践中的适用误区进行分析,厘清强制性规定的适用模式和路径,对真正发挥该制度的作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1.
通过规定涉外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以保护弱者权益是国际私法领域的一大发展趋势.刚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也对此做了明文规定,弥补了我国在这一立法领域的空白.但是,新出台的规定在对弱者保护的问题上显得单薄并且缺乏弹性,仍需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2.
民法是私法的核心。民事立法承载着构建私法基本制度和张扬私法理念的使命。改革开放之后,从《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到《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基本实现了民事领域“有法可依”的法制目标,张扬了私法自治、私权保障等私法理念,标志着中国私法的进步。然而,历经60余年、四次民法起草,民法典“渐行渐远”,亦表明当代中国私法进程之艰难,中国私法仍在途中!  相似文献   

13.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对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总体上只作了原则性规定,涉外合同法律适用领域的诸多争点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规定和澄清,原有司法解释也仍然是我们分析争点问题的起点.涉外合同法律适用领域的争点问题集中在意思自治、特征履行方法、特殊合同的法律适用以及合同准据法的支配范围等问题上.原有的成功规则应该保留,对于未及规定或规定有缺陷之处,未来司法解释应予完善.  相似文献   

14.
法律对婚约之效力、诉讼主体的确认、彩礼归属、损害赔偿、责任承担等诸多具体问题的规定几乎空白,成为司法机关无力解决的一系列难题,往往出现同案不同判的严重现象,且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得不到保障。借鉴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的立法经验,构建符合我国实际的婚约制度将对填补我国婚约立法,指导司法实践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5.
物权法在本质上属于强行法的范畴,但在某些方面呈现出一定程度的任意法性质,涉外物权的法律适用亦可在一定范围内适用意思自治原则。但基于物权的绝对权、对世权性质,涉外物权法律关系在适用意思自治原则时应同时注意对第三人利益的保护,从而维护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应作出相应的完善,在规定意思自治原则的同时应关注第三人利益保护。  相似文献   

16.
我国民法大致分为主体、权利、行为、责任四大板块 ,在主体方面 ,就自然人而言 ,主要在婚姻家庭制度方面 ,法人的核心问题是公司法 ,2 0世纪公司法有五个重要的变化值得我们思考 ;权利是民法的核心和灵魂 ,财产权中的物权应该是法定主义 ,人身权应该是非法定主义的 ;行为是人取得权利和行使权利的必要因素 ,无论是交易行为 ,还是投资行为 ,其实质是解决效力的问题 ;责任是法律的最后保障机制 ,民事责任的范围较过去明显增大 ,但其中又涉及到我国是否要规定自力救济手段的问题。  相似文献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28条实际上确立了一个“物的担保范围内保证责任绝对豁免原则”,该条所确立的法律原则与《担保法》的立法精神实际形成了尖锐的矛盾冲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担保法》的司法解释第38条对该条的适用进行了初步限制,但还不尽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做出了与《担保法》第28条明显不同的规定,限制了该条的适用,更好地保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8.
民事诉讼法修改后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成为受理民事再审申请案件的主要管辖法院,民事申请再审作为独立诉讼程序正面临着重重困境。能动司法理念的提出,为解决民事再审工作困难指明了出路。中国语境下"能动司法"与美国"司法能动"有本质的区别,对"能动司法"的适度限制是"能动司法"意涵中的应有之义,通过能动司法制度建设,具体包括服务性、主动性、高效性的制度建设,解决民事再审审查工作中案多人少、涉诉信访压力大、各地裁定再审标准不统一等问题。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