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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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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审判实践中,有的被告人提出侦查人员在侦查讯问等庭前审判阶段有刑讯逼供行为。行使侦查权的部门往往出具自己开出的没有刑讯逼供的书面证明,法院也会予以采纳。笔者认为,侦查部门出具的这种没有刑讯逼供的书面证明不具有合法效力。应当从观念和具体措施上杜绝刑讯逼供行为的发生,切实保障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利。  相似文献   

2.
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阶段申请人身检查权是保证及时发现刑讯逼供和有效遏制刑讯逼供的一项措施。因而许多国家从法律上赋予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此项权利。我国法律应合理借鉴吸收并在法律上加以确认。  相似文献   

3.
刑诉法修正案草案日前正式公布,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田文昌,在8月下旬民主与法制社主办的民主与法制巡回讲坛河北站的现场讲话中,重点针对修正案草案中被告人、嫌疑人、辩护人的权益保障所存在的不足,提出了他的意见和建议,内容涉及遏制刑讯逼供、排除非法证据、解决证人出庭难、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等。  相似文献   

4.
刑讯逼供罪     
刑讯逼供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即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逼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口供的目的。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工作秩序。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行为。刑讯逼供指采用肉体刑罚(如捆绑、吊打)或肉体摧残(如冻饿、曝晒、不让休息)等,对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进行身体或精神上的折磨,以达到通取。供的目的根据《刑法》…  相似文献   

5.
刑诉法修正案草案日前正式公布,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田文昌,在8月下旬民主与法制社主办的“民主与法制巡回讲坛”河北站的现场讲话中,重点针对修正案草案中被告人、嫌疑人、辩护人的权益保障所存在的不足,提出了他的意见和建议,内容涉及遏制刑讯逼供、排除非法证据、解决证人出庭难、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等。  相似文献   

6.
刑讯逼供亚文化的基本内容有认为“刑讯逼供有益”、“刑讯逼供合理”因而采取使嫌疑人身体承受痛苦的行为模式。刑讯逼供具有对外的隐蔽性与对内的公开性、自发性和传染性等特征。刑讯逼供亚文化理论有其产生的法文化基础、现实基础、价值基础和制度基础。用主流文化抑制亚文化是消除刑讯逼供亚文化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7.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向侦查机关尽"如实陈述"的义务。这使得他们在诉讼中处于极为不利的境地,更谈不上对其公民权利的保护。同时,在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刑讯逼供或者变相刑讯逼供的现象仍普遍存在,严重阻碍了我国刑事司法逐步走向民主化、文明化的进程。而在立法上确立沉默权及其保障措施,既可以提高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地位,保障他们的公民权利,又可以促使办案人员改变观念和有效抑制刑讯逼供。  相似文献   

8.
刑讯逼供在刑事诉讼中屡禁不止。究其原因,多方利益博弈是其原动力,而其自身手段的多样性则是刑讯逼供的外在生命力。要彻底遏制刑讯逼供这一顽疾,不能仅仅依赖于事后立法的查缺补漏,而要反其道而行之,创新讯问的手法,让嫌疑人"不用扬鞭自奋蹄",同时也使讯问更为人性化。  相似文献   

9.
杨燮蛟 《人权》2004,(4):32-35
本文分析了刑讯逼供形成和存在的原因,阐述了人权保护和打击犯罪双重价值的冲突,提出了人权保护视野下防止刑讯逼供的合理化构想,即从观念转变和制度创新两个方面来防止刑讯逼供,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  相似文献   

10.
我国对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人权司法保护的失范行为集中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刑讯逼供。防治刑讯逼供的有效途径一是严格执法,进一步加大惩治司法腐败的力度;二是强化监督职能,提升对国家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质量;三是树立人权意识,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人权观念的培养和教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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