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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828 毫秒
1.
校园"裸贷"现象既冲击了社会道德底线,也频触法律红线,社会影响恶劣;其背后投射的则是高校学生网络安全意识与法治意识的匮乏。从民法、刑法、行政法角度对"裸贷"行为逐一剖析可见:从民事法律关系看,"裸贷"属无效民间借贷、放贷人应对自己的侵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网贷平台与借贷双方基于居间法律关系难辞其咎;从刑事法律关系看,放贷人涉嫌多种犯罪;从行政法律关系看,政府监管部门对民间借贷行为负有行政管理职责,公安机关依法应当加大打击力度。因此,校园"裸贷"行为的非法性和危害性没有争议。政府部门有义务加强对网贷平台的监管和打击,社会大众、高校和家庭等外部力量需要协同,以有效防治校园"裸贷"乱象。  相似文献   

2.
校园贷是大学生网络贷款的专有名词.由于在女大学生中出现"裸贷"现象,引起了人们对女大学生消费观的关注.女大学生校园贷的原因主要有:女大学生发展性消费旺盛;女大学生就业创业不容乐观;女大学生情绪化心理诱因渐多等.校园贷对女大学生群体带来以下危害:伤害了女性身心健康;弱化了知识的价值;强化了拜金主义;淡化了"女德"思想.因此,必须对女大学生进行教育和引导:引导女大学生形成科学的消费观念;提高女大学生道德素质;加强女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女大学生创业就业教育.  相似文献   

3.
“校园贷”从2014年刚出现的名不见经传,到后期走入大家视野已经与“自杀”“裸贷”等负面词汇完全捆绑。2017年6月16日,中国银监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直接进行了“一刀切”的处理办法。通知称未经银行业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禁止提供校园贷服务,且现阶段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开展校园贷业务。但是此处理办法只是暂时为了处理乱象的极端办法,在此情况下“校园贷”法律规制的问题还需解决。本文尝试研读了相关资料后,从不同方面提出了关于“校园贷”方面的法律规制建议。  相似文献   

4.
互联网金融不良校园贷给大学生的成长成才、良好价值观的树立和健康生活方式的养成带来了巨大的影响。不良校园贷的产生与蔓延和大学生消费观念的嬗变、互联网金融市场环境的异化以及高等学校校园治理弱化等因素密不可分。治理大学生不良校园贷,应当通过健全防范不良校园贷的教育体系、规范互联网金融市场健康发展体系、完善研判不良校园贷的预警机制等方面,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价值观。  相似文献   

5.
校园"裸贷"案件以民间借贷便捷为表面特征,同时反映出互联网金融行业法律不完善、难以监管的困境,对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提出了实践性挑战。基于实证调查可以发现,公安机关在执法"裸贷"案件的过程中面临立案时机难以把握、执法依据难以梳理、执法目标很难达成、执法取证途径不畅、执法压力难以消解等难题。公安机关应当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健全的基础上,加强内部队伍建设,同时建立与其他部门的联动机制以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并通过建立常态化的宣传教育机制有效防范"裸贷"类案件的发生。  相似文献   

6.
囿于国家监管要求,多数正规网贷平台均已暂停校园贷业务,但随之衍生出更为隐蔽的网络金融贷款服务的小平台和线下私贷仍涉足“校园贷”,其引发的“校园贷”犯罪问题相较以往更加复杂。一方面,缘于大学生消费能力弱、消费欲望强烈、金融法律知识不足;另一方面,网络科技企业、银行、电信等相关部门对其所属平台及其业务范围内的违法犯罪活动缺乏有效监管,高校及公安机关对“校园贷”犯罪的风险防范意识、预防打击能力不足。为此,必须科学设计,标本兼治,构建常态化校园安全防范教育体系,加强高校对校园安全环境的监管力度,结合“清朗”系列行动提升网络综合治理效能,明确各相关部门监管职责,为大学生做好金融服务,加大对校园贷犯罪的刑事打击力度,实现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平安校园。  相似文献   

7.
校园贷在推广之初,因为宣传获取资金便捷、无需担保、利率较低等种种优势,获得了很多学生的认同。然而,随着借贷而来的是利率奇高无比,催收方式暴力,甚至裸条催收,这种种违法的行为,已经对校园安全、学生身心健康产生了严重影响。鉴于此,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校园网络借贷相关法律法规建设,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网贷平台的监管,对暴力催收等违法行为严惩不贷。此外,高校也应充分普及金融知识,使学生树立健康的消费观;加强风险防范意识,一旦发现有受害学生及时予以心理干预,并提供法律援助。  相似文献   

8.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网络借贷平台不断向高校拓展业务,为大学生的各类消费、自主创业等提供资金渠道,但由于部分平台虚假宣传、各方面监管的缺失以及大学生消费心理的不成熟等,致使不良网络借贷现象频繁出现.文中结合新的时代背景,分析大学生网络借贷的现状及特点,探究不良网络借贷的危害及成因,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相似文献   

9.
随着招生规模的增大和互联网普及双重叠加因素影响,高校校园贷出现了新的情况,需要我们对其内涵、社会功能、管理等进行新的审视。面对高校校园贷的新发展,相关部门采取了相应的措施进行引导和规范,但是仍存在"缺乏科学规划和管理"、"政府支持力度不足"、"对校园贷款机构监管不到位"、"贷款机构内部管理不善"等问题。对此,应当采取"理念引导,为校园贷款机构良性发展奠定思想基础"、"思想教育,为校园贷款机构的良性发展奠定思想基础"、"担保措施,为校园贷款机构和大学生之间建立良性互动的平台"、"监管措施,为校园贷款机构的良性发展保驾护航"四项措施,对高校校园贷加以规制,"疏堵结合",引导其在法治的轨道上良性发展,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功能作用。  相似文献   

10.
当今社会已进入风险社会,现金贷作为互联网金融的一个业态,在带来消费贷款极大便利的同时,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的各种风险不容小觑。现金贷对于互联网金融风险结构的创新在于创造了以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为中心的竞争型借贷市场,也让金融消费者和提供者在金融风险的吸收与分散中首当其冲。现金贷消费者保护对我国互联网金融消费贷款的风险暴露、风险承担、行业健康发展的新型风险治理范式的作用机制,折射出遵循法律规则的互联网金融消费贷款风险吸收能力是否符合借贷便利和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的理性,这已成为现金贷消费者保护的风险治理进路的逻辑起点,并有利于实现合理价格的现金贷目标。本文通过对现金贷相关概念的比较对现金贷的概念进行清晰的界定,分析了风险社会背景下现金贷的法律风险及刑事风险,提出实现现金贷消费者风险吸收能力与现金贷资产风险匹配的金融风险治理进路。  相似文献   

11.
"校园贷"类P2P平台与传统借贷和信用卡相比,具有门槛低、零首付、额度大、放款迅速和快捷方便等优点,同时也存在信息审核不严、高利率、高违约金等风险,并会进一步衍生暴力逼债、高利贷、非法经营、交易欺诈等违法违规问题。应切实加强"校园贷"类P2P平台监管,明确P2P平台监管主体,完善监管制度规范,全面排查风险,强化宣传防范和分析预警,开展专项打击,督促"校园贷"类P2P平台加强行业自律、守法经营,堵塞监管漏洞,推进"校园贷"P2P金融服务平台规范运作。  相似文献   

12.
"校园贷"类P2P平台与传统借贷和信用卡相比,具有门槛低、零首付、额度大、放款迅速和快捷方便等优点,同时也存在信息审核不严、高利率、高违约金等风险,并会进一步衍生暴力逼债、高利贷、非法经营、交易欺诈等违法违规问题。应切实加强"校园贷"类P2P平台监管,明确P2P平台监管主体,完善监管制度规范,全面排查风险,强化宣传防范和分析预警,开展专项打击,督促"校园贷"类P2P平台加强行业自律、守法经营,堵塞监管漏洞,推进"校园贷"P2P金融服务平台规范运作。  相似文献   

13.
社会资本导致了民间借贷的产生,社会资本的特点决定了民间借贷只能是区域金融。对于民间借贷的规制,应该从社会资本的特点出发,制定和运用法律科学地进行规制。使民间借贷和正规金融相互补充和竞争,优化区域金融生态,才是有效规制民间借贷的可行之途。  相似文献   

14.
目前,催收高利贷行为的规制具有泛刑法化的现象。高利借贷活动受到法律的有限保护,存在私力救济的空间。对此,在予以严密刑法规制的前提下,宜对具有兜底性质的催收非法债务罪作限缩解释,将该罪中高利贷的认定采用较高的利率标准。此外,立法与司法解释对催债行为的规制原本就存在着许多重复性的规定,新增的催收非法债务罪使得各催债罪的关系更加混乱,对催债行为的定性要充分运用想象竞合的原理。高利贷不同于套路贷,催收非法债务罪之中的高利贷不包括套路贷,套路贷中的暴力催收行为构成相应的财产犯罪。  相似文献   

15.
校园P2P网络借贷平台是互联网的进步带动了传统金融创新的成果。但是面对利益诱惑和市场经济的压力,校园P2P网络借贷平台走向了异化运行,给社会和校园的生活秩序带来巨大的冲击。导致民法与行政法进行规制有些"力不从心",需要发挥刑法最后的保障力量。但是仅仅依靠刑法规制也是不合理的,我们要在其中寻找刑法与行政法的平衡点和衔接处,为刑法合理的介入开辟路径。为此可以在传统的刑法当中,依据社会经济和刑事政策的需要,在一般预防的视野下构建犯罪论三阶层体系。  相似文献   

16.
当前,我国P2P网贷行业借贷双方信用危机加重,借款人恶意逃废债行为与日俱增,及时抑制恶意逃废债行为以保障P2P网贷行业规范发展已迫在眉睫。P2P网络借贷中恶意逃废债行为呈现出行为人基数大、规模化等特征,同时,也面临着P2P网络借贷平台信用风控薄弱、征信体系接入不完善、相关法律缺位、执行困难等问题。因此,需要及时优化相关法律法规、适时进行刑法规制、建立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并提高P2P与征信系统契合度,以此保证在源头上遏制恶意逃废债犯罪行为并能及时惩处现行恶意逃废债犯罪行为人。  相似文献   

17.
随着我国民间借贷市场的日益活跃,作为一种新型违法犯罪的"套路贷"案件逐渐凸显出来。"套路贷"虽然很可能源自高利贷,却又与高利贷有着本质上的区别,这集中体现在犯罪行为目的、侵害客体、行为手段及法律后果等方面。"套路贷"犯罪的典型"套路"包括虚增债务、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单方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暴力或软暴力讨债、虚假诉讼等。在系统理念指引下,从甄别、惩治、防范等方面予以法律规制,有助于遏制"套路贷"犯罪的发展蔓延。  相似文献   

18.
民间借贷在当前存在外延泛化的现象,有丛要对其外延进行重新界定。民间借贷在我国的兴起有其特定的原因和经济背景,对我国经济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我国当前对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制存在规范过多、体系繁杂、位阶冲突等情况。对民间借贷法律规制的范式选择,不应采取单独立法的形式,应在现有金融体制下,清理相关法律规范,采取突出重点的规制方法。具体制度设计上可以从民间借贷放贷主体的准入、放贷资金来源、借贷利率管制、借贷地域范围限制等四个方面进行规范。  相似文献   

19.
"裸条借贷"是以借贷人的"裸条"为抵押物的借贷模式。其特殊性为借贷人以女学生为主、借贷门槛低、流程简单收钱快、利息费用高、催收方式野蛮暴力。在这些特殊性的作用下,借贷人无法按期还款的情况频发。放贷人为了收本获利,采用暴力的方法威胁、逼迫借贷人还款,催生出放贷人介绍借贷人卖淫偿债、出售"裸条"、"肉偿"等诸多违法犯罪问题。治理"裸条借贷"问题需要完善法律法规、政府加强监管、平台加强自律、学校家长加强对学生管理教育、学生提高自身能力。  相似文献   

20.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以大学生消费、创业、助学为核心业务的"校园贷"快速增加,特别是一些线下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和个人参与其中,经营质量良莠不齐,缺乏规范有效监管,加之大学生盲目追求消费,宣传教育不到位,由此诱发了大量犯罪案件并引发不稳定因素,对公安机关侦查机制提出了新挑战。公安机关应加强分析研判与创新侦查、预警、防控对策,密切加强与监管部门协调配合,实现惩治犯罪与维护社会稳定并重的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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