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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政报》1949,(3)
通令十月五日于省府关于动用税收规定及九月二十八日颁行货物税暂行条例实施之命令如后:现查在各地进行税款支报,颇多不合华中与省府之规定,有在九月十五日以后尚私自动用税款者,有解交税款不及时者,有将粮食税按百分之十征收者,亦有照省电示已征收后强令退还者,还有根本不用税票而征税者,还有将屠宰税包给私人代征的地方,在征收的方法上也有拖延时间,致商人等候良久领不到税票不得不走私漏税者,还有个别人从中勒索者,此种现象之存在,有的地方竟不为领导上所重视,是个严重错误的,须知这是涉及广大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没有认识到这是党与群众关系好与坏的重要关键,所以确定:(一)九月十五日以前各地税款一律不准私自动用,违者立即查究。(二)各专员县长迅速按华中及省府规定检查当地税收工作,务使既能保证完成数目,又能便商利民有助于物资交流。并将检查与改进情形专题报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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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政报》1958,(5)
奉国务院1957年11月15日议字第69号命令颁发关于改进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并规定自1958年起执行。在这个规定中,关于工商税收的地方附加问题,已明确规定今后统一改为按四种税收(商品流通税、货物税、工商营业税、工商所得税)的总额附征1%。兹根据上述精神,对我省工商税收的地方附加问题,规定如次:一、征收地方附加的税目及比例不分经济性质,凡交纳商品流通税、货物税、工商营业税(包括临时商业税、临商所得税)、工商所得税的单位或个人,一律就其应纳税额附征1%的地方附加。二、开征时间:从1958年4月1日起开始征收。以上规定,希转所属遵照执行。前湖南省人民政府府税秘字第3352/11889号命令附发的征收工商各税地方附加6%的规定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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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2002,(17)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没有规定的,依照其他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三条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一律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应当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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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县、市政府:关于修筑河渠占用人民土地问题,现在已有个别地区发生纠纷,兹规定修筑河渠占用人民土地办法四项如下:一、已确定地权并颁发了土地证之地区,因修筑河渠需占用土地者,应根据占用地地质、产量,按当地习惯作价收买。其价款如系征收水费并由省统筹统支之渠道,由水费项下开支:不征收水费者,由受益村负担。二、已初步实行土改,但未确定地权之地区,因修筑河渠占用土地,由各该县村在所留机动土地内调剂。三、未实行土改地区,因修筑河渠占用土地,一律由各该县村在实行土改时调剂。四、对下种之土地,因修筑河渠占用土地者,补偿种籽:对青苗地,因修筑河渠而毁弃者,按所出成本(种籽、劳力、肥料等)补偿损失。所有补偿费一律照第一项收买地价办法办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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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200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 6 2 号 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自 2 0 0 2年 1 0月 1 5日起施行。总 理 朱基二○○二年九月七日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 )的规定 ,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 ,均适用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 ;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没有规定的 ,依照其他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三条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一律无效 ,税务机关不得执行 ,并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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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燕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10,25(6)
我国现行法律中规定车船税按一刀切的方式征收,征税税额低,车船税的功能难以实现。即将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草案)》欲将车船税征税额与汽车排量挂钩,并调高税收额度,虽有一定的进步,但仍有诸多不合理之处。我国车船税征税额应与汽车排气量挂钩,把握好调高税收额度的度,以实现汽车工业发展与节能减排的双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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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政报》1954,(6)
关于行政部门供给制干部调至学校工作后的级别待遇,及去年大、专学生参加工作满六个月之教职人员的评级等问题,根据华北教育局指示精神,并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特作如下规定:(一)凡在一九五二年七月以后正式评定级别之供给制干部,调到学校工作后,其现行待遇,高于原行政级工资待遇者不变;低于原行政级工资待遇者,可按原行政级别改为工资制待过(学校级别仍为现行级别不得因之提高)。但个别德才条件过低者,亦可低于原待遇。此项规定,从一九五四年三月份起执行,以前低于原待遇者不再补发。今后从行政部门转至学校工作之干部,均暂按原行政级别改为原工资制(如原来即是工资制亦暂不变更)。待工作满六个月后,再根据本人德才条件,按各级学校教职员工工资标准重新评定级别。评为学校级别后,如其工资仍低于原行政级别之工资分数,一般仍应按原工资发给。省、专保育院少数干部原系行政级别时,亦可按以上规定执行。如原系离职后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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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4,(1)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根据《重庆市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85号)第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经2003年12月16日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特作如下决定:一、调整标准城市建设配套费(以下简称配套费)征收标准,主城内由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10元计征调整为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40元计征主城以外都市圈以内的区域由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80元调整为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10元计征。其他地区配套费征收标准的调整,由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自行确定,但不得高于都市圈的征收标准。此次调整配套费标准的地域范围见附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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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加快建立和完善与低碳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体系(1)通过税收优惠、融资优惠等激励机制,引导政府和相关企业增加对低碳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投入。(2)推出环境税、能源税和碳税(针对CO2排放征收),通过对燃煤和石油下游的汽油、航空燃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产品按其碳浓度的比例征税,以实现减少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