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遏制刑讯逼供的立法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讯逼供是指司法工作人员采用肉刑或变相肉刑折磨  被讯问人的精神或肉体以获取口供的一种恶劣的审   讯方法。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3条明文规定禁止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获得口供。然而,刑讯逼供在司法实践中却长期存在,屡禁不绝,防止刑讯逼供已成了刑事司法领域中亟待解决的一个大难题。刑讯逼供的存在与发展不是一个偶然的现象,因此从理论上对其原因进行分析,研究借鉴国外相关成熟做法,提出解决这一问题的立法对策,对于遏制刑讯逼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刑讯逼供屡禁不止的原因及其危害性 我国的刑讯制度可谓渊源…  相似文献   

2.
塔青甲 《法制与社会》2011,(29):259-260
刑讯逼供在我国有着很深的历史渊源,我国法律明确禁止刑讯逼供。但是实际工作中,刑讯逼供现象却屡禁不止,且有愈演愈烈之势,成为我国刑事司法中的一大顽疾,造成的危害十分严重。要彻底杜绝这种丑恶现象,是目前刑事司法领域亟待解决的一大难题。文章分析了刑讯逼供产生的原因,然后从加强监督与制约,完善内部制约机制,加大惩处力度等方面提出了防范和打击刑讯逼供的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3.
也谈"躲猫猫事件"发生的根源——驳"侦羁分离"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侦查与未决羁押均由公安机关负责,即“侦羁不分”一直被学界认为是中国侦查实践中刑讯逼供现象不能得到有力遏制,以及未决羁押场所中“牢头狱霸”现象产生的制度性根源之一。但从实践来看,刑讯逼供现象通常并非发生在未决羁押场所,相反,侦查机关的办公室才是刑讯逼供发生的主要空间。而“牢头狱霸”现象的存在则与未决羁押场所由公安机关管理并无实质性联系。因此,“侦羁分离”并非治理刑讯逼供与“牢头狱霸”现象的根本之策。  相似文献   

4.
刑讯逼供的法经济学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讯逼供已经成为我国当下刑事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顽症,其危害是显而易见的。由于学界对刑讯逼供治理的论述仍无法突破那种缺乏“问题意识”的窠臼,因而在刑讯逼供的现象与论述之间存在着断裂。从法经济学的视角出发寻求刑讯逼供发生的一个前提,即证据资源的稀缺性与侦破案件对证据强烈需求的矛盾性,这从一定意义上拓展了观察、分析刑讯逼供现象的视角,为彻底遏制刑讯逼供的发生提供法理依据。  相似文献   

5.
刑讯逼供素为我国法律所禁止,但司法实践中,这一现象却屡禁不止。本文从历史根源、法律制度、侦查实践、思想观念、自身素质等方面分析了公安民警刑讯逼供屡禁不止的主客观原因。  相似文献   

6.
刑讯逼供是一个综合了犯罪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等诸多学科知识的法律问题。本文分别从历史、制度、观念等角度出发,试析我国刑事诉讼过程中刑讯逼供的主要原因,以期为刑讯逼供的遏制这一综合性系统工程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  相似文献   

7.
郑重 《法制与社会》2014,(10):288-289
刑讯逼供在我国并不是一个新兴词汇,它的历史由来已久,随着时代和法治环境的变迁,刑讯逼供的表现形式和价值基础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人权保障的加强和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完善都使得人们意识到刑讯逼供在司法实践中的弊端,遏制这一制度几乎成为了人们的共识和盼望,而要想遏制这种现象的发生就必须探究其产生的原因,并以合理的方式遏制这一现象的发生。由于刑讯逼供这一现象产生的历史悠久,要想在短期内完全的根除并不切乎实际,根除刑讯逼供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相似文献   

8.
方圆 《法制与社会》2011,(14):298-298
在刑讯逼供被刑事立法坚决否定的背景下,因其所导致的冤假错案却频频发生,如何理性看待刑讯逼供?本文从刑讯逼供与技术手段之间的关系展开,说明刑讯逼供的发生是受刑事侦查技术手段限制所导致的。科技的进步才能真正杜绝刑讯逼供现象发生。  相似文献   

9.
徐晗 《法制与经济》2008,(12):82-84
刑讯逼供罪是发生在执法、司法活动中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渎职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必须依法认定司法机关刑讯逼供行为。依法认定其罪与非罪的界限。同时,认定刑讯逼供罪又必须先了解它产生的历史条件以及其他各种构成条件,这样才能比较全面地对刑讯逼供罪进行认定。  相似文献   

10.
刑讯逼供是为诸多国际法律文件与我国法律所明确禁止和坚决反对的行为。然而,我国刑事司法实务中刑讯逼供现象却禁而不绝。刑讯逼供现象的存在显示出我国侦查机制的状况落后,直接影响到人权保障与司法公正根本价值的实现。那么,为何这一现象久遭批判却难以杜绝?如何从根本上遏制刑讯逼供行为?我认为,必须深刻反思我们现行的侦查机制,切实推进我国的侦查法治化建设,完成从传统侦查制度向现代侦查制度  相似文献   

11.
刑讯逼供作为一种野蛮、残忍的破案手段曾一度在人类历史上留下过血泪斑斑的记忆。人类进入文明社会后,世界各国纷纷立法将严禁刑讯逼供明文写入本国法律。《世界人权宣言》也明确规定:“不得对任何人实行酷刑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如今世界上已没有哪个国家公开承认刑讯逼供的合法性。我国自建国以后一直严令禁止刑讯逼供,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43条明确规定“严禁刑讯逼供”。修改后的《刑法》也进一步强化了对刑讯逼供犯罪的打击力度。然而,刑讯逼供现象在实践中仍屡有发生,并且在案件的侦查阶段带有一定的普遍性。1998…  相似文献   

12.
浅析刑讯逼供的存在及限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一、刑讯逼供的历史及与法的关系 (一)刑讯逼供的成因与历史 要分析刑讯逼供的成因,首先必须承认,刑讯逼供在客观上对侦查犯罪具有一定的价值。我们知道,任何已经发生的事情都是过去的时态,许多犯罪者又十分周密地对真相加以掩盖,使得侦查成为极其艰难的任务,又因为犯罪者是第一手的、直接的行为人,其口供具有其他证据无法替代的侦查价值和证据价值。因此,古今中外,口供无一例外地成为犯罪侦查和审判中最受重视的证据。  相似文献   

13.
目前,刑讯逼供现象在我国司法实践仍存在,对此应在追求实体正义的同时,注重程序的正当性。探索出一条遏制刑讯逼供现象并且适合中国国情的路子来,从而实现综合治理,保障人权。实现人的尊严和提高人类文明和人类之福祉。  相似文献   

14.
白俊华 《法制与社会》2011,(34):261-263
刑讯逼供被我国立法所禁止,却是司法实践中普遍存在的现象。排除非法口供是遏制刑讯逼供的方法之一,国外的长期司法实践已经证明是非常有效的。我国排除非法口供规则的运行情况表明,与规则立法预期还存在很大差距。这里有规则本身的不足,也有实际运用中贯彻不到位的问题。弥补不足,铲除障碍,是实现通过排除非法口供达到遏制刑讯逼供的关键。  相似文献   

15.
邓乔华 《法制与社会》2012,(15):165-166
刑讯逼供现象在司法实践中屡见不鲜。刑讯逼供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损害了司法公正,妨害了程序正义,极易造成我国的司法腐败,并会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为此,在新刑事诉讼法出台的背景下,本文重新对刑讯逼供现象进行了认真的法律思考,深刻分析刑讯逼供存在的原因,揭示刑讯逼供的危害,研究探寻刑讯逼供的应对之策。  相似文献   

16.
刑讯逼供现象在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国际社会积极寻求遏制刑讯逼供的途径,并为此做出了许多努力。这一现象的存在对我国造成了重大危害。本文针对刑讯逼供的遏制机制的完善进行了研究,一方面使人们认识到刑讯逼供的危害性以及遏制它的必要性,让人们了解我国在遏制刑讯逼供方面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结合国际社会的刑讯逼供的遏制机制,以期对我国如何完善刑讯逼供的遏制机制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17.
刑讯逼供,它有悖于诉讼文明与司法民主的现代性要求,为了维护司法公正,维护诉讼平等,维护程序正义,推进法治发展进程孤儿研究刑讯逼供的历史现状,寻找遏制刑讯逼供的对策.严刑峻法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自新中国建国以来我国在人权保障方面做出了巨大努力,但司法实践中,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仍得不到保障,刑讯逼供现象在侦查过程中屡禁不止.从追求实体正义的角度看,很多情况下是通过刑讯逼供等暴力手段获得的证据,从追求程序正义的角度看,这是对人权的严重侵犯,严重的情况下可能构成犯罪.根据我国的司法现状,想要完全遏制刑讯逼供是不可能的,然而寻找解决对策减少延安的发生确实可行的.从实体和程序入手,转变思想和更新制度双管齐下,在提高司法者法律意识的前提下,加强监督力度.  相似文献   

18.
黄健 《法制与社会》2011,(25):127-127,129
刑讯逼供,作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侦查环节出现的一种侵犯人权的不文明现象,在立法上早已被我国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禁止,然而,我国现有的针对该犯罪的法律对策效果不大。理论上的不清晰,导致在实践上无章可循。伴随着法治与文明的日益进步,如何有效防范刑讯逼供成为了法学界、司法实务界长期研究的热点。本文认为,要根本性做到防范刑讯逼供,就必须寻找助长刑讯逼供犯罪的最根本的原因。本文主要对我国刑讯逼供现实和现有司法体制现状分析,探究刑讯逼供防范制度——确立沉默权制度,并作出了相应的思考与见解。  相似文献   

19.
刑讯逼供有着十分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禁止各种形式的刑讯逼供行为,但现如今,这一现象依然屡见不鲜,严重影响了司法公正及法治的威严。本文将以警察为研究对象,从其特殊的行业特点和职业压力出发,为有效的遏制刑讯逼供行为,着重研究心理疏导性措施、心理强制性措施及辅助性措施等方面的对策。  相似文献   

20.
试论沉默权制度的设立对刑讯逼供的遏制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虽然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严禁刑讯逼供,但该现象至今在我国的刑事司法实践中仍然相当普遍。不管刑讯逼供在现实的司法背景下是以秘密刑讯还是以变相刑讯的形式存在,都已经极大的损害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沉默权是现代法治国家刑事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否真正享有辩护权的基础所在。本文通过对刑讯逼供的危害及其屡禁不止现象的解析,进而提出在我国设立沉默权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期望能从根本上有效的遏制刑讯逼供。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