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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租赁汽车后质押给他人,存在两个行为、两组法律关系。非法占有目的的有无和产生的时间,是判断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依据。根据非法占有目产生于取得汽车之前还是之后判断,租赁汽车的前行为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或侵占罪;后行为中,如果行为人隐瞒实情质押汽车获取借款,则构成诈骗罪,反之则无罪。前后两个行为均构成犯罪时,二者存在牵连关系,应择一重罪处罚。  相似文献   

2.
我国贪污受贿罪的刑罚处罚立法存在处罚标准低、量刑幅度不均衡、量刑档次不符合反腐败斗争的形势需要、量刑标准不唯一等缺陷,因此,应该完善立法。修改刑法关于贪污受贿罪的处罚规定,有利于科学评价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有利于体现司法的公平正义,有利于严厉打击和惩治腐败,有利于发挥刑法的教育功能。完善贪污受贿犯罪的刑罚设置,应明确犯罪数额标准,制定合理的入罪标准;刑罚幅度应协调合理,切忌"牛栏关猫";加强对贪污受贿罪财产刑的适用;注重法规衔接。  相似文献   

3.
为了省钱而冒用近亲属的社保卡就医报销是生活中的常见现象,实践中普遍将其入罪化的做法值得反思。对行为人以诈骗罪论处未兼顾期待可能性弱失对刑事责任的影响,因行为不具有动用刑罚处罚的必要性而违反比例原则,忽略了应当从宽处理的情节,因而也不符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而以行政法规制这类行为,除了能够克服刑法适用的不合理性外,在对行为作出否定评价的同时也可体现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尊重,且具有执法高效的特点,国外成熟的社保反欺诈行政执法经验也可为我国提供有益的借鉴。  相似文献   

4.
“纯资本运作”传销犯罪既符合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犯罪构成,又侵犯了集资诈骗罪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所保护的法益。但在司法实践中将其直接认定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不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而将其直接认定为集资诈骗罪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又超出了社会公众的可预测范围。应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纯资本运作”传销犯罪统一认定为同时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与集资诈骗罪,择一重罪论处;将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纯资本运作”传销犯罪认定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想象竞合,择一重罪论处。  相似文献   

5.
当前,非法融资行为的危害性已经超越了民法、经济法和行政法所能规制的限度,有必要运用刑法进行规制。完善针对民间融资的刑法规制体系,就要完善前置性金融法律规范以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入罪标准;完善集资诈骗罪的入罪标准和法定刑的设置,以此来维护国家正常的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  相似文献   

6.
"非法占有目的"是刑法分则中二十五个罪名的主观要素,但只是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非法占有目的"是区分上述三种犯罪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关键.司法实践中,上述三个罪名的"非法占有目的"要进行特别证明.因此,研究"非法占有目的"司法推定的法律根据就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司法推定的法律根据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地进行总结,以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  相似文献   

7.
MMM金融互助社区以超高收益率为诱饵,引诱社会公众参与,并诱使参与者不断发展下线,以团队计酬的方式扩大规模。MMM金融互助社区具有网络化、隐蔽化、贪利化、团队化和扩散化等特征。因难以查明非法占有的目的,且未形成资金池,亦未承诺还本付息,对其不宜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论处。但其拉人头、团队计酬、变相交纳入门费,具有传销组织的基本特征,应对其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8.
我国刑法对诈骗罪的行为模式没有具体规定,导致某些情况下该罪的入罪标准出现较大争议。实践中,是否构成诈骗罪多通过考查主观故意进行判断,对客观行为等方面进行区分的并不多。以客观构成要件为切入点,对诈骗罪罪与非罪进行探讨,通过严格把握入罪标准,避免刑罚的滥用,维护犯罪嫌疑人的权益。  相似文献   

9.
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为法条竞合中的交叉竞合关系,不存在如多数学者所认为的普通法与特别法之关系,因此,没有必要也没有理由依据刑法第266条"本法另有规定,依照规定"的要求,交叉竞合时禁止优先适用重法诈骗罪。如此一来,将骗取财物包含在招摇撞骗罪中,也就不会出现竞合关系否定论者所担心的罪刑不均而有失公正的问题了。  相似文献   

10.
反腐败立法是我国正在积极推进的国家反腐败体系建设中极为重要的一环,而受贿犯罪立法又是我国当前反腐败立法之核心。我国现行刑事法律中关于受贿罪入罪量刑的标准及其根据贪污罪入罪量刑条款确定之立法模式,从内容及形式方面均无法完整地反映出受贿罪之罪质及其社会危害性,有违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受贿罪与贪污罪在罪质及社会危害性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应及时更新受贿罪之立法理念,让受贿罪的入罪量刑标准能够真正体现其罪质和社会危害性。受贿罪侵犯的是公务行为的不可交易性,只有能够反应受贿行为本身的各种情节方可作为受贿罪入罪量刑的根据。故受贿罪应当设置符合其罪质特点的独立的罪刑条款,建立受贿罪数额、情节二元入罪标准及以情节为核心的量刑标准。  相似文献   

11.
刑法规范合理性视角中的集资诈骗罪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刑法之集资诈骗罪存在的立法缺陷,易导致司法适用之错误。对集资诈骗罪概念的界定,应祛除立法罪状表述的缺陷,准确反映立法主旨。以法律解释之合理性为基础,对集资诈骗罪的概念、罪质要件以及司法认定中的疑难问题进行理论上的研究和探讨,将有利于实现刑事立法之完善和司法认定标准之更新。  相似文献   

12.
合同诈骗罪与违约并不总是非此即被的罪与非罪的关系,对合同诈骗构成犯罪者施以刑罚与对违约行为施以民事制裁,有时可同时适用。当代理人超越代理权进行合同诈骗时,代理人承担刑事责任及民事连带责任,被代理人只承担民事责任,而不应承担刑事责任。合同诈骗罪一旦成立,合同当然无效的法律规定是否合理,值得商榷。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堵截条款有极大灵活性,但不属于纯正意义上的罪刑法定,用之不当会罪及无辜。  相似文献   

13.
司法实践中,在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入罪上,有将组织3人以上作为入罪标准之趋势;在量刑时对组织乞讨的持续时间、违法所得数额未予以重视;对赃物处理有侵犯被害人基本权利之嫌。事实上,该罪的保护法益不仅包括人格尊严和荣誉等身心健康权,也包括人身自由和财产权。由此,今后的司法实践在入罪上不应再有组织人数之限;在量刑上应考虑组织乞讨的持续时间、违法所得数额;对于强迫乞讨所得,应退还给相应被害人。  相似文献   

14.
目前,无论从理论还是司法实践来看,对合同诈骗罪的认定依然存在众多疑难之处.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应界定为: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所调整,以实现一定经济利益为目的,能够直接体现和影响市场经济秩序的双务合同.对合同诈骗罪"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理解,必须符合刑法所限定的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基本特征;对"单位"的认定应正确把握刑法的立法原意并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该罪的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间接故意不应成为其罪过形式.  相似文献   

15.
在进行治安管理处罚中涉及较大数额罚款时,只有解决了具体操作执行过程中的矛盾才能适用听证程序。其矛盾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在治安管理处罚中涉及较大数额罚款时按听证程序办理,就会出现一个处罚裁决同时适用两个不同处罚程序,在实际操作中行不通;二是由于治安管理涉及较大数额罚款的人员特定,如采用听证程序会导致裁决无法宣布执行。  相似文献   

16.
《公民导刊》2013,(9):8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日前确定了办理盗窃刑事案件入罪及量刑数额标准。其中,盗窃弱势群体以及在突发公共事件中趁火打劫等8种盗窃情形,其入罪门槛降至普通标准的50%。这意味着,在江苏盗窃2000元以上,可处三年以  相似文献   

17.
适用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中其量刑情节的档次成为问题。对此,全部援引说认为,该罪可以援引内幕交易罪关于"情节特别严重"的规定。在内幕交易罪中,"情节严重"与"情节特别严重"均属罪量要素,既是定罪的标准,也是量刑的依据,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中,"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同样包括援引其入罪标准和量刑条款,存在"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因此也就可以参照内幕交易罪的相关法定刑。  相似文献   

18.
本文通过对合同诈骗罪和串通投标罪的法律特征及理论与实践中如何界定二者做了深入的研讨,其旨为刑事司法界处理此类案件时做到客观、公正,以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  相似文献   

19.
本文通过对合同诈骗罪和串通投标罪的法律特征及理论与实践中如何界定二者做了深入的研讨,其旨为刑事司法界处理此类案件时做到客观、公正,以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的发展.  相似文献   

20.
《刑法修正案(八)》适时地将扒窃纳入刑法范围予以规制,但在维护社会秩序与保障人权之间存在激烈矛盾,加之无数额、无情节限制,因而引发了较大的争议。尽管两高的司法解释作出了公共场所与随身携带的限制,但处罚的范围仍然过大,与扒窃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不相称,还是存在不足之处。以限制入罪为视角,通过厘清扒窃的行为性质,区分既遂与未遂,合理适用刑法第13条但书的规定,圈定扒窃入罪的合理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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