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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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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侵权责任法》改变了《证据规定》关于医疗侵权诉讼证明责任的分配规则,重新确立了医疗侵权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证明责任分配规则,但医疗行为的专业性与复杂化直接决定医疗侵权诉讼之证明责任分配并不能解决当事人举证及法官事实认定之困难。在借鉴他国经验的基础上,确立医疗侵权诉讼之具体举证责任,在适时运用"推定"减轻患者证明负担的同时,课以医方反证提出责任及反证义务违反之惩罚,是灵活解决和调整患者与医方证明困难的关键。  相似文献   

2.
《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以下统称《海诉法》)是我国海事法院审理海商事案程序上的法律 ,审理海商事案件是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诉讼原则 .这在很大程度上给一些处于弱势的作为受害人的海事诉讼当事人带来不利 ,妨碍司法公正 ,制约了经济发展。2 0 0 2年 4月 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公关《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最明显之处是举证责任分配的倒置规则和特殊情况下举证责任分配的原则 ,使我国民事审判工作更接近法治社会的特征 ,但未规定审理海商事案对证据可适用或参照适用。为此 ,笔者建议在几种海商事案件审理中实行举证倒置 ,以实现公正与效率。  相似文献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医疗侵权举证责任分配制度做出了明确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该制度有悖,临床医学科学且缺乏法律依据,随着患方举证能力的显著提高,建议借鉴"妨碍证明"制度,立法上保障患方举证权利及完善医疗证据保全制度,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侵权举证责任分配制度.确保司法结果公正合理.  相似文献   

4.
举证责任的分配是民事举证责任制度的核心问题,也是民事举证责任理论研究中最富有争议的问题。国内外理论界对民事举证责任的分配有多种学说。我国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分配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和对特别案件实行的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补充原则以及无法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公平和诚信原则,综合当事人的举证能力等因素来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原则。我国对民事举证责任的分配尚存在一些问题,有待在立法上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5.
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仅简单规定了"被告就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负举证责任",不能满足行政司法实践的需要,表现为"隐匿"于这种举证责任单一化规定之下,实践中却呈现出举证责任的多元化标准。其根源在于"隐匿"于行政判决制度中以撤销诉讼为中心的单一诉讼模式与实践中给付诉讼、确认诉讼等行政诉讼类型多元化的冲突。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功能及举证责任分配标准,为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细则提供了理论支持。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细则是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分配一般原则下的细化,其具体内容为:按照原告的不同诉讼请求,明确不同的诉讼类型,并以不同诉讼类型的各自特点设计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6.
张海莹  曹蕾 《工会论坛》2001,7(3):82-83
民事诉讼证据作为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材料 ,是法院处理一切民事案件的根本依据 ,也是决定审判结果的关键。可以说 ,没有证据或证据不充分确实 ,法院就不能对当事人的诉讼争议作出准确判断。我国民事诉讼法对举证制度作了规定 ,但从司法实践中 ,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之处 :1 诉讼法只规定了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而没有规定当事人未履行举证义务所应承担的具体法律后果 ,导致了当事人举证责任的弱化。我国民事诉讼法第 6 4条第 1款规定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可见 ,我国法律奉行的是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但是 ,我国民…  相似文献   

7.
明确赔偿请求人与赔偿义务机关在国家赔偿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无疑是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的一大亮点。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赔偿案件在一般情况下适用民事侵权损害赔偿案件中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此无疑与现代举证责任分配之基本理论相合。同时,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亦考虑到赔偿请求人与赔偿义务机关举证能力之差异,从而加重了特定情形下赔偿义务机关的举证责任。此外,赔偿义务机关举证责任的范围应当扩大到因赔偿义务机关办理案件的程序不完备或因受害人人身自由被限制导致赔偿请求人无法证明的所有事实。  相似文献   

8.
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制度是行政诉讼制度的核心内容。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制的健全,我国的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担规则应由现在的被告(行政机关)承担,过渡到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分担通则。  相似文献   

9.
源于民法上的不当得利制度,在行政法上已经发展成为一项独立的公法制度,然而我国行政法对此却缺少关注,尤其是行政法上因不当得利发生纠纷进入诉讼后的举证责任问题。由于行政法上不当得利制度的特殊性,行政法上不当得利的举证责任应适用行政诉讼中"被告举证"责任原则并援用民法上的"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原则。  相似文献   

10.
在确定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规则时,要考虑以下因素:行政诉讼的价值取向;行政程序中的举证责任;当事人举证能力;行政诉讼的结构;行政诉讼的司法审查性;谁主张权利与主张积极事实。  相似文献   

11.
在确定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规则时,要考虑以下因素:行政诉讼的价值取向;行政程序中的举证责任;当事人举证能力;行政诉讼的结构;行政诉讼的司法审查性;谁主张权利与主张积极事实。  相似文献   

12.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通常认为公诉案件由控方举证,自诉案件由自诉人举证。针对刑事案件中出现的与证明责任问题有关的情况笔者提出以下观点:刑事案件证明责任的分配划分为定罪情节和量刑情节两个方面,定罪情节和量刑情节的证明责任分配通常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但是不同的量刑情节要有不同的证明责任分配规则。  相似文献   

13.
我国的医疗纠纷诉讼举证责任分配制度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即“谁主张,谁举证”阶段、举证责任倒置阶段和区分类型确定举证责任阶段。“谁主张,谁举证”阶段过分强调保护医务人员的权益,忽略了对病人权益的保护;举证责任倒置阶段虽平衡了患者举证难而医务人员举证易的矛盾,但忽略了治疗技术和方法的创新,“保守”医疗应运而生;区分类型确定举证责任阶段进一步完善了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制度。医疗机构、医生及患者的权益均得到有效保护,但实际效果有待在实践中检验。  相似文献   

14.
诉讼作为一种社会解纷机制,其主要价值在于为社会利益争端的解决提供一套体现公平和正义的程序规则。民事争议和行政争议在性质上是不同的,它们所体现的社会利益关系各有其特殊性。鉴于此,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做出不同的设计,在举证责任分配上,民事诉讼贯彻"谁主张谁举证",行政诉讼由"被告负举证责任",这不同的表述体现了共同的价值取向:救济和保护弱者。  相似文献   

15.
我国非法证据排除的若干重要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应当按照非法证据种类和多元利益衡量法的双重标准对非法证据进行排除;应当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理分配非法证据排除的举证责任,但是要降低证明标准并建立相关的辅助制度;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中应当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庭前审查和法庭审理四个阶段中建立起检察机关、法院依职权主动排除非法证据和依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  相似文献   

16.
医疗过失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的证明,是医疗损害诉讼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根据医疗损害案件的实际情况,合理确立和适用案件诉讼证明规则,对于平衡医患双方利益具有积极意义.在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明责任规则,以减轻防御性医疗和医疗诉讼泛滥的风险的同时,应采取“优势证据”证明标准,缓解医疗案件中因果关系不确定的影响,并通过表见证明、专家鉴定和证明妨碍等制度缓和患者的举证负担.  相似文献   

17.
论行政行为的举证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理论界对于举证责任的研究都局限在诉讼领域,其实,行政行为的举证竞任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不同的行政行为有着不同的举证责任,应当分别研究。在行政立法中不存在举证责任的问题;依职权的行政执法行为由行政主体承担举证责任,依申请的行政执法行为分别由申请人和行政主体为各自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在裁决行政争议的行政司法行为中,说服责任始终由被申请人承担,推进责任由提出主张的人承担;对民事争议的行政裁决,则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规则。  相似文献   

18.
本文在阐明举证责任含义的基础上,分别介绍了我国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和DSU中的举证责任,进而对两者从“谁主张,谁举证”、“违反申诉与非违反申诉”、“法院查证与当事人举证”三个连接点进行了比较。  相似文献   

19.
车内空气有害物质超标致人损害构成产品侵权,而不是环境污染侵权。在该类案件中,受害人很难跳出败诉的风险圈,原因在于现行法律对产品缺陷、缺陷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证明并没有规定适用举证责任倒置,于是,受害人面对高难度的缺陷和因果关系证明,无可避免地以败诉告终。因此,产品侵权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应变革,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被告证明产品不存在缺陷、产品缺陷和损害事实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相似文献   

20.
在行政不作为案件中 ,被告对具体行政不作为行为是否合法承担举证责任 ,原告对某些待证事实也要承担举证责任。举证行为必须在一定的时限内进行。被告与原告举证不能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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