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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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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建立我国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实施后,我国刑事审判方式由审问制转为对抗制,而庭审前的证据开示程序在对抗制的庭审方式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和不容忽视的价值。本文通过比较分析英、美两国的证据开示制度,对照我国司法实践在证据开示中的做法,试图指出我国现行证据制度的缺陷,以期建立我国的证据开示制度。  相似文献   

2.
在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下,证据开示是与对抗式庭审方式相配套的一项重要制度,它有利于实现刑事诉讼对公正与效率的价值追求。在我国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吸收了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的合理因素,突出了庭审对抗性的情况下,导入证据开示制度意义重大。欲构建我国证据开示制度,必须对证据开示的主体、范围、时间、方式和司法保障诸要素进行深入研究。  相似文献   

3.
在刑事诉讼法将刑事诉讼模式由职权主义向当事入主义转移、增强庭审对抗性的情况下,宜采用配套的刑事诉讼庭前证据开示制度。实行证据开示制度,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节省司法资源、保护被告人的权利、发挥律师辩护职能等。目前我国证据开示的立法、司法现状不尽如人意,为此应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刑事审判庭前证据开示制度。  相似文献   

4.
我国刑事诉讼中控辩双方相遇时间提前到审查起诉阶段,引进证据开示制度势在必行。证据开示指庭审前控辩双方相互交换、知悉所涉案件的证据及相关信息的制度。证据开示的目的是追求司法公正和诉讼效率,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我国证据开示制度的建立应对证据开示主体,证据开示的范围,证据开示的程序,法官在证据开示中的作用以及单方开示还是双方开示等问题进行确定和规范。  相似文献   

5.
控辩双方平等、理性对抗是"审判中心主义"的前提之一。控辩平等不仅指双方诉讼地位平等,更为重要的是"武器对等"──证据开示。日本现行证据开示制度由于存在着种种问题,因而成为新一轮刑事司法改革的重要课题。《刑事诉讼法等部分条文改正法律案要纲》为了实现庭审实质化,针对现存问题对证据开示制度进行了修改与扩充,对于实现"武器对等"原则具有一定的意义。然而,对相关内容进行分析可知,务实的改革风格在防止刑事司法发生震荡的同时,也使证据开示制度的具体改革举措过于谨小慎微,能否实现改革目的,尚存疑问。  相似文献   

6.
自1996年我国新的刑事诉讼法中吸收了英美法系当事人主义的先进制度后,我国学者们纷纷开始关注并对证据开示制度引入刑事诉讼领域的问题进行积极的讨论和探索。鉴于刑事证据开示制度对人权保障的重要意义,我国证据开示制度应从刑事证据开示主体、内容、范围、程序及后果几方面来建构。  相似文献   

7.
证据开示是掌握证据材料的控辩双方在法院庭审之前 ,按照一定的规则或命令 ,通过适当的方式将本方掌握的证据材料让对方知悉的制度。我国《刑事诉讼法》对证据开示制度虽有设置 ,但不够明确和完善。我国应明确建立并完善控辩双方的证据直接开示制度 ;证据开示应适格适度 ;辩护方应同控诉方一样负证据开示义务 ;证据开示应有保障性措施。  相似文献   

8.
刑事证据开示是来源于英美法系的概念,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对案件的诉讼程序变得高效、快捷具有重要的意义。刑事证据开示制度又称刑事证据交换,是指刑事诉讼中的控辩双方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依法相互展示与案件有关联的证据的活动。随着我国刑事诉讼庭审方式由审问式向对抗式的转变,刑事证据开示制度已经成为我国刑事诉讼所面临的一个瓶颈,妨碍着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所追求的诉讼公正和诉讼效率的实现。尽管我国刑事诉讼法中  相似文献   

9.
证据开示是掌握证据材料的控辩双方在法院庭审之前,按照一定的规则或命令,通过适当的方式将本方掌握的证据材料让对方知悉的制度.我国<刑事诉讼法>对证据开示制度虽有设置,但不够明确和完善.因此,应明确建立并完善控辩双方的证据直接开示制度.证据开示应双向全面,辩护方应同控诉方一样负证据开示义务.  相似文献   

10.
证据开示是来源于英美法系的概念,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其基本含义是庭审调查前在双方当事人之间相互获取有关案件的信息。我国尚未建立刑事证据庭前证据开示制度.只是在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一些关于控辨双方了解案情的途径。我国建立证据开示制度应把握依法开示,双向开示和全面开示原则,明确规定刑事证据开示的范围,建立完善的证据开示的程序。设置对违反开示义务的制裁性规定  相似文献   

11.
人证调查是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之关键所在。由于现阶段我国法律规定不够明确,人证不出庭成为庭审之一大弊害,直接言词原则往往被架空。试点改革之初,在诉讼体制尚未发生完全变革之下,同时也考虑到诉讼传统以及特殊历史条件,确立人证出庭作证和书面言词证据相结合的混合式人证调查方式,随着交叉询问、证据开示、法律援助等配套制度一以贯之。实现"事实认定在法庭",使庭审真正成为事实查明、证据认定、诉权保护、公正裁判的关键"场域"。  相似文献   

12.
不论是英美法系的专家证人制度还是大陆法系的鉴定人制度,鉴定专家都需要出庭,并就鉴定结果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接受控辩双方的询问。而我国刑事诉讼中鉴定人不出庭,导致鉴定结论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无法受到有效的检验;而且在证据能力和证明的关系问题上,证据能力缺乏独立的品格,附属于法官对证据证明力的判断。未来我国需要从鉴定人出庭、鉴定结论的庭前开示、庭审的实质化,以及树立证据能力的独立品格等方面来彻底完善我国司法鉴定制度。  相似文献   

13.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证据开示缺乏明确的规定,导致在司法实践中,控辩双方在庭审过程中经常互相实施“证据突袭”,这一现象妨碍诉讼公正和诉讼效率。因而,完善证据开示制度已经成为我国刑事诉讼中亟待解决的迫切问题。  相似文献   

14.
旧刑事诉讼法忽略了庭前准备程序,导致庭审拖延或中断频繁发生。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为了避免此类状况,增设了庭前会议。庭前会议具有证据开示、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分流、争点整理等功能,主要解决与庭审有关的事项,为集中审理创造了条件,既有利于实现刑事诉讼的公正,也有利于提高刑事诉讼的效率。庭前程序构建应当坚持被告人的程序参与、保持控辩裁三方构造、合意兼采决定的原则立场,以保障程序的公正,实现诉讼效率的最大化。  相似文献   

15.
证据开示是现代当事人主义刑事诉讼实质化的必备程序,作为法治国家对抗式刑事诉讼模式中的一项制度,具有重要的法律价值。建主我国刑事证据开示制度应由1.证据开示的主体、范围;2.证据开示的时间、地点、运作方式;3.证据开示的工作制度、保障机制及监督等三部分内容构成。  相似文献   

16.
公诉案件证据开示是庭审前控辩双方相互获取案件的信息、展示证据的诉讼制度.构建和完善我国公诉案件证据开示制度,要认清证据开示的意义、规范证据开示的主体、选择证据开示的时机、明确证据开示的范围、制定证据开示的规则.  相似文献   

17.
现代世界各国均十分重视指纹技术在刑侦工作中的应用,而庭审认证制度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确立的,这就要求在证据法中不仅要规定举证、质证、认证等证据规则,而且要设置一些有关证明力的规则。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证明标准以及相应的保障是完善我国证据制度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8.
庭前审查程序在刑事诉讼程序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虽然我国在1996年修改刑事诉讼法时对该程序进行了修改,但依然存在着诸如移送的"主要证据"界定不清,不能排除法官预断,审前准备不充分,难以避免庭审走过场等问题,问题的原因在于庭前审查程序修改时对其价值理论准备不充分,应该将该程序的价值定位为:公正前提下的效率;程序优先于实体;控辩平衡与保障人权.由此得出庭前审查程序应该具备排除法官预断、案件过滤与案件分流、司法审查与庭前准备等功能.最后,建议设置相关辅助制度,如预审制度、证据开示制度和有关增强辩方防御能力的制度来完善我国庭前审查程序.  相似文献   

19.
证据开示是抗辩式诉讼的产物,控辩双方在对等条件下开示证据,防止证据突袭,实现平等武装。97年《刑事诉讼法》初步确立了证据开示,但证据开示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本文立足于中关之间证据开示的比较,借鉴美国证据开示的先进经验,对我国证据开示的方式、范围、保障机制等方面进行完善,以适应刑事诉讼发展的需要。  相似文献   

20.
现代世界各国均重视指纹技术在刑侦中的应用,庭审认证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的所生之物。确立科学合理的证明标准以及相应的保障是完善我国证据制度的当务之急,在证据法中不仅要规定举证、质证、认证等证据规则,而县要设置一些有关证明力的规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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