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8 毫秒
1.
谭启平  朱涛 《现代法学》2013,35(2):171-180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合同是国家科技管理部门与科研机构或科研人员之间,为实现国家科技计划、完成特定科研项目,确立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它是一种特殊的科研合同,属于私法契约范畴。目前我国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合同制度存在着计划项目任务书与合同相混淆、合同性质不清、合同主体不清晰、权利义务不对等、具体合同条款内容设计不科学、责任性质不明确、纠纷救济机制和途径不清晰等缺陷和问题。在明确该合同为民事合同的前提下,有必要对其进行相应的制度重构。  相似文献   

2.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凭证;民事合同是确立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与民事合同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合同,主体不同、内容不同、订立方式不同、解决纠纷方式不同等等,两种合同适用不同的法律规范,法律对当事人的保护范围也有很大区别。因此,正确划分合同类型,对不同类型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3.
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性质的讨论直接影响到对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解释和认定,如何适用法律规则以及纠纷的解决机制等.本文从探讨学界的基本学说入手,进而从多个视角分析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实然状态,最后在分析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的基础上,提出了出让合同应是民事合同的理由.  相似文献   

4.
【裁判要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性质是民事合同还是行政协议,主要判断标准并非合同主体属性,而是合同权利义务属性。认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系民事合同,既具有法律依据,也符合法律解释、合同解释的基本原理,同时也有利于实现此类纠纷案件司法裁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相似文献   

5.
杨凯 《人民司法》2021,(2):19-21
一、问题的提出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关系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也关系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在履行合同中陷入僵局或者继续履行有违公平公正,通过合适的方式解除,使当事人在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解除现有权利义务关系的束缚,也属于民事合同救济的方式。  相似文献   

6.
曾广东 《特区法坛》2002,(72):12-14
合同亦称契约。传统意义上讲,契约是交换关系及这种关系的载体,体现的是一种综合的互助和同构关系。现代意义上的契约,即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订立的,那么个人意志的表示是合同订立的前提条件,在合同确定的范围内,一切债权债务关系只有依当事人的意志而成立,即法律意义上所称的意思自治。意思自治不仅指当事人有为自己创设权利义务的自由,而且也指有不为自己创设权利义务的自由。意思  相似文献   

7.
论以订约目的为依据的合同分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以订约目的为标准对合同进行分类具有理论与现实意义。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大体可以分为四类:创设各种民商事主体的合同,如通过合同创设合伙、公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等;创设各种民事权利的合同,如通过合同创设债权、物权、知识产权、身份权等;变更合同权利义务的合同,即通过合同对已经成立的合同进行变更;解决合同争议的合同,即通过合同解决民事争议。此四类合同各具特征。  相似文献   

8.
当事人签订民事合同具有复杂的动机、目的和作用,合同除确定具体的交易关系外,还可以具有规范和指引作用,即当事人通过合同对以后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规范和指引;合同还可以具有确认和评价的作用,即当事人通过合同对双方既往发生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目的和作用加以确认、补充、完善和评价。  相似文献   

9.
政府特许经营合同法律性质新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政府特许经营合同是政府与私人投资者间就市政公用行业或基础设施领域中某个项目的建设、经营、移交而签订的协议。它的法律性质在学界是一个争议颇多的问题,主要有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之争。由于政府特许经营合同兼具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的特征,不能将其归类为单纯的行政合同或民事合同。它体现的法律关系更符合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因此是经济法意义上的合同。  相似文献   

10.
论邮政合同     
许志坤 《河北法学》2004,22(5):147-153
邮政合同是邮政用户和邮政企业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各种邮政合同.邮政合同是民事合同和格式合同;在法律适用方面有其特殊性.在邮政合同中邮政用户和邮政企业都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和认真履行,单方违约会造成赔偿方面的法律纠纷.在处理赔偿纠纷时要正确援引相关法律法规,重点考虑其构成要件和责任范围问题.  相似文献   

11.
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即涉外合同究竟应受何国法律支配的问题,是确定涉外合同当事人双方具体权利义务的依据。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际民事交往的日益频繁,涉外合同纠纷也不断增多,因而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一直颇受我国立法与司法实践的重视。  相似文献   

12.
网络时代发展迅速,电子合同作为一种新型的合同形式出现,并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电子合同是电子网络技术与商务活动相结合的产物,是各方当事人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方式.本文对电子合同在订立环节中会涉及到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探析.  相似文献   

13.
从采购人的主体性质、采购资金的来源、采购目的、采购人的权利义务、采购程序等方面来看 ,政府采购合同属于行政合同 ,不同于一般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合同 ,因此不能一概适用合同法。此外 ,若适用合同法 ,在某些情形下不利于监督采购主体依法行政、有效保障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也难以解决采购者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相似文献   

14.
论利用经济合同诈骗与经济合同纠纷的界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下载免费PDF全文
李卫红  王广兴 《中外法学》1994,(2):39-42,46
<正> 一、经济合同纠纷 “经济合同是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这是我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我们在理论上给经济合同一个比较切合实际的定义:经济合同是具有生产经营能力的民事主体之间,在生产流通领域内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而明确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经济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如同无形的锁链,把合同双方当事人联系在一起。除非经过当事人之间协议解除合同,或经合同管理机关或人民法院宣告合同无效,经济合同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  相似文献   

15.
BOT项目协议的法律性质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BOT是一种新型的私人直接投资方式。BOT项目协议是东道国政府与项目公司之间关于项目开发、运营和移交各阶段彼此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BOT项目协议的法律性质,是解决其法律适用问题的前提,直接决定着BOT项目中各方当事人的法律角色。本文认为BOT项目协议不是所谓的国家契约,而是国内法契约,并在比较BOT项目协议与行政合同的基础上,提出BOT项目协议是类似与政府采购合同的特殊的民事合同。  相似文献   

16.
论衍生合同     
《北方法学》2022,(4):34-50
衍生合同是指从母合同中分离出部分内容而形成的子合同,其因体现母子合同之间的衍生关系而得名。既有合同法理论与金融衍生品法律研究均忽视了衍生合同。合同衍生有别于合同演绎、合同合成等传统合同生成方式,不同于无名合同类型中的混合合同,也不同于演绎一般合同而得到的特殊合同。它可能将母合同的次要或附随义务上升为其主义务,并可能重新组织权利义务网络,这可能会减少交易成本、产生新的交易风险并打破权利义务的均衡状态。从合同衍生、合同演绎、合同合成三方面可理清合同“族谱”的脉络,借助合同衍生的规律可探索法律规则的生成规律。合同衍生中所蕴含的整体与部分关系可在金融衍生品合约、无名合同等纠纷裁判中为“最相类似合同”的认定及其参照适用等提供初步的证据。  相似文献   

17.
民法视野下排污权交易合同法律关系探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史玉成  王卿 《法学杂志》2012,33(10):67-72
排污权交易合同制度是排污权交易制度体系中的核心问题。排污权交易合同属于民事合同,但又不同于普通民事合同,应将其定性为一种新型的民事合同即环境民事合同。排污权交易合同除在意思自治原则和合同相对性原则上有所突破外,在合同主体、合同客体、合同履行等方面也与其他民事合同有所区别。我国应在《环境保护法》创设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基础上,完善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增加环境民事合同的相关规定。同时,改革排污许可证制度,使之与排污权交易合同制度相衔接。  相似文献   

18.
论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区分标准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合同定性的不同 ,直接决定其适用规则与救济渠道的差异。我国现行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区分标准 ,就总体而言 ,偏于抽象 ,操作性不强。西方国家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区别标准多元且具有成文化趋势。借鉴西方经验 ,我国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区分 ,应以合同是否具有公法性质为判断中心 ,以公权力因素与公益因素作为主要判断基准 ,建立多元的具有操作性的规则体系  相似文献   

19.
有关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合同的性质,一直存在着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之争。把特许经营合同定性为行政合同,是某些学者认识上的误区所致。根据民法原理及合同法的基本理论,特许经营合同符合民事合同的本质特征。因此,特许经营合同是一种民事合同。  相似文献   

20.
德国康采恩法与我国企业集团法之比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吴越 《法律科学》2001,(2):113-128
企业集团是具有独立法律地位的受支配企业统一管理的企业联合 ,不是民事主体。相反 ,单独的集团名称、集团章程和集团管理机构、子公司数量和企业集团资产的多少都不反映企业集团的本质特征。企业集团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基础是经过登记的集团合同。集团合同中应当包括统一管理权的行使、对附属企业及其债权人、少数股东的保护等法定内容。在无合同约束的事实性企业集团中 ,支配企业不得向附属企业发出有损于附属企业利益的指令。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