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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位权是指当第三人对被保险人负损害赔偿责任时,保险人于履行保险给付义务后,代被保险人之位行使被保险人对于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权利.近年来学界对保险代位权存废之争甚嚣日上,主张废除保险代位权的主要从经济、价值、适用范围以及技术角度阐述代位权已不能与时俱进;主张保留保险代位权法的主要从保险代位权的社会价值以及我国的国情阐述代位权存在的必要.基于两方的观点,本文将从保险法中的价值论述保险代位权存在的必要,得出保险代位权应当加强而非废止的结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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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代位权是合同保全制度的重要组成之一,它是对债的一种保全制度,是专门为债务人不积极的行使自己权利从而危及到债权,由国家法律赋予债权人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以此可以保证债务人责任财产的一种制度。我国对债权人代位权的制定体现了民事立法的重大进步,在保障债权人债权的环节中债权人代位权起着极其关键的作用。同时,作为法定的代位权,不管当事人双方是否提前约定好,债权人都有权利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本文依据代位权的一些重要理论,对我国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性质进行辨析和探讨,且对其提出一些观点,期望能帮助修改和完善我国债权人代位权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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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位权具有三项相互联系的本体性功能,分别是防止被保险人获得双重赔付、避免损害赔偿责任人选脱责任以及有利于保险人降低保险费和维系正常经营.关于保险代位权的性质,我国保险法应采法定债权移转理论,而非程序代位理论.保险代位权的适用范围应依补偿性保险和给付性保险的区分而划定,<保险法>修法的最终日标应是超越财产保险的范畴,但目前保险代位权在补偿性的意外伤害险和健康险中的扩展适用应当缓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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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防止被保险人不当得利这一统一的价值引领之下,大陆与英美两大法系发展出法定的债权移转与权利法定代位两种不同的制度安排。由于不真正连带债务理论的局限,法定的债权移转无法有效地防止被保险人的不当得利,而权利法定代位则有助于克服前者所面临的困境,并以此成为一个相对优化的制度选择。我国目前的研究已经对法定的债权移转的困境展开初步的检讨,但是,其尚未对不真正连带债务这一基本理论构造进行深刻的批判。因此,当下的研究有必要上升到防止被保险人不当得利这一价值高度,由此证明不真正连带债务理论所构造的保险代位权制度存在着价值落空的困境,从而为我国当下保险代位权制度的重塑奠定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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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位权质疑之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保险代位权作为财产保险一项基本法律制度,在防止被保险人双重得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保险公司经济效益以及保险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近年来,在保险公司尚未充分实现保险代位权所应产生的效益的同时,理论界有学者开始质疑保险代位权存在的合理性和正当性,并进而提出废除保险代位权的口号。保险代位权存在三大坚固的理论基石,有必要对质疑论点进行深刻剖析,以达到对保险代位权的这场危机反思的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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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债权人代位权制度为债的保全制度之一。各个国家和地区相关立法和学说均确认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并对代位权制度的性质和起源、代位权的成立要件、代位权的行使及其效力等方面进行规范和探索。《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了代位权制度,但我国司法实践适用这项制度仍需借鉴外国立法实践经验及相关理论,对该项制度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作出相应对策及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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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位权制度的核心是禁止不当得利,它为被保险人的保险给付请求权与损害赔偿请求权发生重合时的利益归属提供了法律依据,有效地减少了道德风险的发生。保险代位权不仅适用于财产保险,在人身保险中也有一定的适用空间。对人身保险进行科学分析后可以得出,意外伤害险等人身保险也具有损害填补的性质,与约定给付性质的人寿保险明显不同,可以适用代位权制度。我国保险法第68条规定保险代位权仅适用于财产保险的做法并不妥当,因此有修正的必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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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在实践中已经显示了对海外投资巨大的推动作用 ,其中的代位权制度由于保险内容的特殊性和代位权行使对象的特殊性使得该制度不同于一般的保险制度 ,而且具有了国际法上的意义。本文试图比较代位权和相关制度 ,探讨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中代位权行使的不足 ,并对我国在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中代位权的制度设置和行使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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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及其解释(一)规定了我国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对促进我国企业体制改革和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结合审判实践,就我国债权人代位权制度若干的司法实务问题作了探讨,并在与传统民法上的债权人代位权制度作比较的基础上,就我国债权人代位权制度进行了总体的评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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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权制度作为合同法新设立的法律制度,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发生了大量的三角债,连环债,严重影响了制约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一些债务人在现实中故意不主张自己的债权,甚至放弃自己的债权,而逃避自己债务,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为了让我国市场经济得以顺利发展,合同法特设立了代位权制度,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本文结合合同法及其司法解释有关债权人代位权的规定,就代位权的概念,历史渊源、意义作简要概括,明确代位权的含义,重点对代位权的特性、法律特征、构成要件作重要研究,认真分析,从而更进一步明确代位权的行使及其效力问题,以此引出我国法律关于债权人制度规定。最后,就我国现行代位权制度存在的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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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代位权诉讼制度是我国新颁布的《合同法》及有关司法解释中所确立的一项新的诉讼制度,有关它的程序理论问题,学界尚未给予足够的重视。通过对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诉讼当事人特征、诉讼标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及既判力的主、客观范围等问题的分析,对这一制度作了理论上的探索。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