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 毫秒
1.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除了可以行使和它同级的一般国家机关的职权外,还可行使自治权。12项自治权的行使将会极大促进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  相似文献   

2.
我国大部分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了自治条例,自治条例一般由总则、自治机关的组成、自治权、民族关系及附则等部分组成;自治权一般包括人事自治权、立法自治权、经济自治权、教育科学文化卫生自治权等内容。自治条例在实施中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也存在自治权理念不足、认识存在误区、缺少科学制度的配合、自治条例存在本身缺陷等问题,因此应树立正确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自治权理念,正确处理好几类重大关系,完善自治条例的具体制度和自治条例的结构,编制立法规划与计划,加强自治条例内容的适应性和创新性建设,改善自治条例实施的法律环境。  相似文献   

3.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我国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重要体现.它是当代中国法的渊源和法的主要形式之一,其在法律体系中的层级地位仅次于宪法和《立法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不得违背的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与有关规定.它与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冲突适用,应严格依照《立法法》的相关规定.变通和补充法律规定属于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范畴,法律变通规定应该包括补充法律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法律变通权属于职权立法.  相似文献   

4.
有些权利不可转让;有些权利可以转让,但转让后还是权利而不是权力;有些权利的行使可能“产生”权力,但此权力是“构建”而并非“转让”的;有些权利的行使“启动”了权力,但并没有转让权利给权力;有些权利的行使产生了权力的载体,但并未产生权力本身。因此权力不是来自权利的转让,而是来自权力的转让:有的公权力来自私权力的转让(如部分国家权力、社会权力来自私权力的转让):有的公权力来自公权力的转让(如国家权力与国家机关权力、国家机关权力彼此之间的转让,国家权力与社会权力之间、社会权力与社会权力之间的转让);有的私权力来自私权力的转让;有的私权力来自公权力的转让。宪法权力也不是来自宪法权利,而是来自私权力和社会权力的转让。  相似文献   

5.
强化权力限制与权利保护的理论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所谓权利限制,是指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利行使严格限制在宪法和法律所授权力的范围之内,禁止其滥用权力,禁止其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力范围之外扩张自己的权力;所谓权利保护,是指对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和企业的一切权利予以切实有效的全面保护,不允许任何国家机关和个人肆意侵害其权利,妨碍其权利的行使,对一切侵害公民和企业权利的行为,都依法予以制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度里,在一个法治国家中,限制权力与保护权利,即对作为人民代言人和代理人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行“法无授权即禁止”,对作为国家…  相似文献   

6.
宪法权力概说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宪法权力是受宪法规范的权力,主要表现为国家权力和国家机关的权力,其中主要指向国家机关的权力。国家权力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使用权属于国家机关。国家权利主要是指国家对外的独立权,国家权力主要表现为国家对内的管辖权,国家权利通常先于国家权力而存在,有时可以启动国家权力的运作。国家主权包括对内主权和对外主权,前者主要表现为国家权利,后者主要表现为国家权力,前者应是国家主权的重心;主权对内是指国家权力的所有权而非国家机关对国家权力的使用权,国家机关对内只能行使国家权力,人民才能行使主权;从“主权在君”到“主权在民”,主权的主体和对象都发生了变化。  相似文献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了民族自治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权利。这是党和国家对民族自治地方的照顾和关怀,是少数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特殊权利和待遇,是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重要内容。如何运用这些权利,使自治地方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既具有合法性,又具有可行性,笔者认为,主要应坚持如下几个原则:  相似文献   

8.
刑事诉讼法的主要目的和任务是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本次立法修改,将尊重和保障人权也规定为主要任务之一。在刑事诉讼中作为法律用语的“保护”、“保证”与“保障”,其含义相对趋于特定化:保护的对象一般是实体权利或利益;保证一般是指通过履行职责行为过程保证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的实现;保障的对象一般是指易受职权行为侵害的权利和利益。  相似文献   

9.
法律监督既可以是一种权利,也可以是一种权力。法律监督权力和法律监督权利有着本质上的区别。法律监督权力实际上是国家机关享有的各种权力体系中的不具有独立性格的一种特殊权力类型,是所有国家权力具有的一种客观功能与属性。狭义的法律监督权力,专指为了使主国家权力更好地实现,法律赋予国家机关的具有直接控制或制约性质的权力,这种权力在国家机关权力中处于次要或辅助的地位。  相似文献   

10.
王晓平 《海南人大》2006,(10):56-59
权利是法律关系参加者,依法享有并受国家强制力保障的为实现特定利益,而自主决定其行为(包括要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能力。它具有法律规定性、法律保障性和法律自主性等属性。权力是人民授予国家行使的一种公共职权,实际上就是支配社会主体和其他社会性资源的强制性力量。它具有来源于人民的授予,是一种公共职权本质上是一种强制力量等属性。权利与权力既有区别也有联系,权利是权力的正当性基础,权利的行使或实现有赖于权力的保障,权利的行使和实现是对权力的最好制约。目前我国屡屡发生的权力侵害权利的事件,如延安“黄碟事件…  相似文献   

11.
法权关系理论的发展向我们揭示了现代法律体系在权力与权利这两个基本范畴矛盾发展下的衍生变化,、法权是权利与权力的统一体,是人民权利的法律表现。而一直占据人们思维中心的义务概念,从本质上说只是权利(权力)的表现形式,从社会内容上看则是权利(权力)的利益反射。厘清权利与权力,权力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关系不仅有助于理解和分析现实的法律关系,而且对于正在建构中的环境权理论也多有启发。环境权利从“应然”向“实然”的转化过程中,我们不仅要着力于公民环境权的创设,同时还要关注国家环境管理权的完善,二者的平衡发展才是环境权走出困境的现实选择。  相似文献   

12.
自治条例是规范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依法行使自治权的重要法规之一,也是完善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关键环节。自治条例立法质量的高或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自治条例的制定程序。我国《立法法》对自治条例的制定程序授权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规定,这将导致我国各级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制定程序必定存在较大的差异性。本文主要以自治条例的制定程序为研究对象,试图通过立法规定与立法实践两个层面分别对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制定程序进行考察分析,希望能对自治条例的制定程序作些有益探讨。  相似文献   

13.
警察的职责权限(简称警察职权)是国家法律赋予警察的职务和责任,以及为保证职务和责任的实施而由国家法律规定的警察的权限或权力。世界各国和地区的警察法规一般都把警察的职权作为主要内容加以规定。在具体规定的方式上,有的国家把警察的职责、权限分别作出规定;有的则把职责和权力合称职权加以规定;有的根据不同警种和不同职级的警察,对他们的职权范围分别作出规定,内容上,有些国_。家规定得概括、简略,有些国_家规定得具体、繁杂,甚至在警察法律中列为专章叙述。笔者认为,警察职权立法内容应该包括两个方面:实体方面规定…  相似文献   

14.
检察机关在民事公益诉讼的证明责任、证明标准、证明对象上负担较重,现有法律规范上的调查方式、调查保障也没有赋予检察机关足够的调查优势,使得检察公益调查核实权欠缺足以应付“调查难”问题的“强制性”。在权利源泉上,检察公益调查核实权与检察监督调查核实权、法院调查取证职权均存在差异,故检察机关应当向外转向审判机关的司法职权协助。在表现形态上,检察机关在民事公益诉讼享有任意调查的权力,且正在内部技术实力与外部权力协调上强化任意调查的效力与成果。检察公益调查核实权不应具有直接强制性,间接强制调查可分为手段型与后果型,后者除行政与刑事责任追究之外,还应当包括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与社会征信的信用制裁。  相似文献   

15.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是来自国家机关基于职责分工不同的一种体制性强制力量。其根本目的在于保证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有效的执行,保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和谐,以维护人民的权利和利益。  相似文献   

16.
有关“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这一表述在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中有一个变化过程,表明这一概念内涵的复杂性。国家与国家机关两个概念并不是同一的,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刑法意义上的“职务”具有明确的法定权力和义务,与一般意义上的“职务”相比内涵较窄。  相似文献   

17.
意大利在司法改革中确立了多元化的刑事特别程序.但是,立法突进引起“文本法律”与“实践法律”冲突:司法适用率低、被告人权利保障不力、诉讼周期依旧漫长等一系列问题.意大利对刑事特别程序不断修正,平衡个人权利和限制国家权力,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权利主导型模式:一方面赋予被告人更多程序权利,限制国家权力;另一方面保留部分职权主义传统,赋予法官更多程序审查权和检察官更大司法权力.我国刑事司法也存在人权保障和司法效率问题,意大利刑事特别程序的权利模式对我国刑事司法改革颇有启示.  相似文献   

18.
国家机关行为分为职权行为和非职权行为。职权行为和非职权行为又有广义和狭义之别。广义的职权行为是与狭义的非职权行为相对应的,狭义的职权行为是与广义的非职权行为相对应的。职权行为与非职权行为既有同一性,又有相异性;同样,广义的职权行为与狭义的职权行为也有同一性和相异性。职权的设定和分配是职权行为的前提和基础。国家机关职权的设定,既涉及到国家权力的配置问题,也涉及到立法权的问题。国家机关职权设定方式有纵向设定和横向设定。国家机关职权分配形式主要有内部工作机构之间的分配、职务分配、特殊分配。  相似文献   

19.
县以上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对本级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是宪法、法律赋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一项重要职权。我国宪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应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对它负责,受它监督。我国地方组织法更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主要职权之一是“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  相似文献   

20.
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自治权是指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依据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法规的权力。它具有立法内容特别、立法层次特别、立法主体特别、立法的表现形式特别等特点。通过对广西、云南两地的调研我们发现,西部民族地区自治立法中存在着民族自治立法体系不健全、内容缺乏针对性与民族特色、立法机关立法理念不强、缺乏自治立法的积极性,自治立法工作仍然较为滞后等问题,其成因是:西部民族地区自治立法的依据不够明确,缺乏操作性;上级部门对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工作重视、支持不够;对西部民族地区区情的调查和研究还不够深入;西部民族地区自治立法的立法者整体素质不高,所使用的立法技术相对落后。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