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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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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欧盟立法评估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立法评估是对立法效果的评估和分析.经过近十年的实践和发展,欧盟立法评估制度已经形成了包括评估目标、主体、对象、标准、主要内容以及程序步骤等在内的完整的制度框架体系.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欧洲政治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欧盟的立法评估制度在市场规制、提高立法质量与增进社会公共福利方面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虽然该制度在具体实际运作中尚有较大的改进空间,但其仍为我国立法评估制度的构建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因素.  相似文献   

2.
为确保地方立法评估的权威性与正当性,实现地方立法评估的统一化与制度化运行,地方立法评估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制定法律.《地方立法评估法》应当对地方立法评估的宗旨与原则、主体、对象与内容、标准与程序等地方立法评估制度的制度性基本要素进行科学、理性设置,以服务于地方立法评估制度法治化发展的时代诉求.  相似文献   

3.
一项新制度能否持续开展并加以制度化,既取决于立法主体的共同认可和支持,也有赖于规范化程序的保障。立法后评估制度的推行不应当是立法机关临时性有选择地挑选某一部法律法规的"试检",而应当是以法确立的长效性的常态化制度。将基于有效期制度的立法后评估启动机制与基于评估预警期限制度的立法后评估启动机制有机衔接、相互配合,建立起规范化、持续性、常态化的立法后评估启动保障机制,可以有效避免立法后怠于评估和随意启动立法后评估的发生,从而充分发挥立法后评估机制在有效运用立法资源,提高立法质量方面的功效。  相似文献   

4.
立法后评估是当前世界各国都已普遍采用并建立的一项重要制度,其主要是用于在法律法规实施以后,运用动态的方法来检验立法质量,提高立法效果,从而达到立法的最终目的。近年来,我国各级立法机构正在通过各种途径和方法积极探索立法后评估这一项制度。其中,通过研究国外成熟的立法后评估制度是较为有效和相对简单的方法。本文通过分析比较我国与国外的差异,借鉴、吸收国外的优秀、先进的部分,弥补我国目前在立法后评估制度方面所存在的缺陷和问题,从而最终建立和完善我国立法后评估制度,提高我国的立法质量,进而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进步和完善。  相似文献   

5.
张禹 《行政法学研究》2008,(3):16-21,35
立法后评估是了解立法效果,提高立法水平的重要手段,评估主体制度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对制度设计原则、主体分类的研究,以及国内外实践的比较,我国应当将立法机关确立为地方行政立法后评估的评估单位,并科学设定后评估的参与者,以确保立法后评估达成预期效果。  相似文献   

6.
论我国立法后评估启动的常态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书全 《法学论坛》2012,(3):135-141
一项新制度能否持续开展并加以制度化,既取决于立法主体的共同认可和支持,也有赖于规范化启动程序的保障。立法后评估的推行不应当是立法机关临时性有选择地挑选某一部法律法规的"试检",而应当是以法确立的常态化制度。基于有效期制度的立法后评估启动与基于评估预警期的立法后评估启动有机衔接、相互配合,可以有效避免、克服立法后怠于评估和立法后评估随意启动的弊端,从而保障立法后评估启动的常态化。  相似文献   

7.
汪劲 《法学杂志》2007,28(1):78-82
从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环境、社会和经济三个主要领域的具体内容出发,本文提出并构建了对地方立法实行可持续发展评估的具体指标体系.以北京市可持续发展状况与地方立法体制为例,论述了将该指标体系具体应用于地方立法可持续发展评估的程序、步骤和方法.  相似文献   

8.
立法前质量评估将立法质量的关口前移,是提高立法质量的一种有效措施。立法是国家行为,我国宜及时建立立法前评估制度。立法前评估必须与立法项目同步进行。地方立法前评估可以采取以量化评价为主,在定量分析基础上进行定性分析的"立法前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评估方法,也可以采取着重于对立法影响因子进行研究分析的"影响性评估"方法。在地方立法前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中,基本质量指标有四项:立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立法的合法性;立法的影响性;效益和成本分析。鉴于"立法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立法成本分析是该项法规当立不当立的前提与基础,建议可以选取为"一票否决"性指标。  相似文献   

9.
刘惠荣  杨凡 《河北法学》2008,26(7):50-53
地方立法"绿色评估"是将可持续发展理论纳入立法程序,从经济、社会、环境三个层面设置具体可行的指标体系,对各个领域的立法是否符合可持续发展的需求进行审查、评估,最终得以保障地方立法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各项需求,使促进可持续发展在立法中充分予以体现。通过对地方立法"绿色评估"的产生根源、主要框架、内容及未来的发展方向的分析,在立法程序中注入可持续发展理念,最终实现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双赢。  相似文献   

10.
周期性立法评估制度的构建及其必要性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毛新政 《法制与社会》2010,(20):12-13,18
立法后评估是立法活动中重要的一环。实践中,立法后评估具有一定的盲目性,不利于立法事业的进步,亟需制度上加以规范。构建周期性法律后评估制度,具有维护法的稳定性与连续性、充分保障公民的预期利益、提高立法质量等巨大的优越性。与之相对应,法律的修改、补充、废止的条件法定化、对立法者的责任追究机制将在周期性立法后评估制度建立后逐步引入。这将对促进我国法制事业的发展产生巨大的推进作用。  相似文献   

11.
我国行政立法评估制度的背景与价值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推进规制改革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宏观背景下,在西方发达国家规制影响评估制度的影响下,我国开始确立了行政立法评估制度。该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弥补我国对于行政立法的传统控制方式存在的滞后、保守、片面等诸多不足,对其制定过程进行全程控制,并深入到有效性层面进行审查。  相似文献   

12.
李静 《政府法制》2009,(7):40-40
立法评估制度又称立法效果评估,指立法主体根据一定的标准、方法和程序对已经颁布的行政立法的实施效果、总体质量和基本价值进行分析和评价的制度,其目的是为法规、规章的修改完善提供依据,不断改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和水平。  相似文献   

13.
地方立法评估制度呈现评估主体交错的现象,即部分制度确立立法机关作为评估主体,谓之自评估;部分制度规定委托第三方评估主体,谓之委托式第三方评估。自评估制度缺乏中立性和监督机制,委托式第三方评估基于委托关系恐存单方制约之罅隙。现有制度的种种内生不足都为第三方立法评估制度的生成提供致诱性条件。制度变迁理论为第三方立法评估制度替代自评估制度提供理论依据,解释了第三方立法评估制度的生成、变迁动力以及变迁结果等现象。相较于利益关联的第一方和第二方评估,第三方评估的优势在于主体的独立性更有助于真实地反馈评估结果。以评估权为建构基础,第三方立法评估制度可以遵循委托式第三方评估、法定第三方评估和独立第三方评估三条立法路径。在制度兼容的情况下,立法机关可以采用综合路径,以释放第三方立法评估制度的最大化效用。  相似文献   

14.
孙煜 《法制与社会》2013,(20):190-191
生态危机的产生并逐步恶化给人类敲响了警钟,我们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遏制生态环境的日益恶化,通过环境立法的方式,对不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制止,这对环境立法的质量、效果提出了较高的要求。环境立法后评估的制度化、常态化,对于提高环境立法质量、增强环境立法的实施效果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环境立法后评估的紧迫性,以及环境立法后评估的价值与意义两个角度出发,对环境立法后评估的必要性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5.
行政立法后评估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立法后评估制度是一项亟待正式确立与完善的制度,现存问题很多,尚未形成稳定的评估体系、缺乏统一的评估标准、评估主体过窄、评估开展时间不科学、评估结果效力不明确等。基于上述问题的简明分析,提出应该构建系统化的行政立法后评估制度及其配套制度,规范评估内容、评估程序、评估方法以及评估标准,扩大评估主体范围,确定评估时间以及保障评估结果的运用。  相似文献   

16.
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后评估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事业取得长足进展,现在,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但是,宪法和法律的制定以及制定后的实施,尚存在诸多值得注意的问题。比如,现行的立法原则、立法体制以及立法程序中的各项制度设计是否合理,是否得到有效的落实?业已基本形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结构是否完善?内容上是否切实反映了中国的实际情况和人民群众的真实需要?宪法和法律制定后实施得怎么样?等等。这些问题在实践中已不断显露出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设计适当的方法和制度,对这些问题进行经常性的调查、评估和反思,是一项新的和重要的立法后续性工作,是必要的立法"回头看"。我国的立法后评估应当从本国的实际出发,不适宜搬用国外的做法。  相似文献   

17.
立法效率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立法效率直接表现为立法效益和立法成本的比较,间接反映了立法目的是否实现,且在多大程度上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增进了社会整体利益以及实现了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和社会财富的增加。影响立法效率的因素包括立法成本、立法效益、立法数量、立法质量和立法需求五个方面。目前我国立法效率较低,存在立法浪费、立法越权、立法谋私、立法寻租和立法低质五大现象。究其原因有四个方面,即立法的资源意识淡薄,立法资源配置不合理,立法成本效益评价机制欠缺,立法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要提高立法效率,应从严控制立法数量,适当上收立法权限;树立成本效益理念,优化配置立法资源;实施成本效益预测,推进立法效率评估;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完善立法监督体系。  相似文献   

18.
行政立法后评估是一新生事物,相关的制度目前尚处于"空白",评估机关在进行立法后评估时往往是"摸着石头过河",从而导致在行政立法后评估的实践中各评估主体各-自为政,没有一个统一的评估标准.应行政立法后评估实践之需要,统一行政立法后评估的评估标准是当务之急.总结我国行政立法评估机关在评估中的实践经验并结合国外立法评估的有关制席,行政立法后评估的标准主要应当有:合法性、合理性、实用性、效益性及技术性等五个标准.  相似文献   

19.
鹰远 《法治与社会》2013,(10):14-14
"您认为条例实施后,广州市历史文化资源保护状况是否有所改善?""对破坏优秀民族传统文化的现象,现有规定能否有效解决问题?"《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施行已逾14年,为了掌握法规的实施效果,广东省广州市人大常委会近日对条例进行立法后评估民意调查。(7月19日《法制日报》)立法后评估又称立法效果评估,就是法律法规实施后对其进行立法质量评估,官方有种通俗的说法叫立法回头看。在我国,它于本世纪初试行  相似文献   

20.
立法前评估是一项提高立法质量的有效措施。当前广州市学生托管行业处于无人监管、无序竞争、学生无安全保障的状况,市民要求立法的呼声颇高。立法前评估能够分析法律的供求关系,预测立法的成本效益及可能产生的影响,为立法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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