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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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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根本违约     
吴忠健 《法制与社会》2013,(15):286-287
根本违约在古罗马法上就有雏形“守约方对违约方的重大违约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而根本违约的建立则是始于英国法,后被普通法系吸收.大陆法系虽未采取根本违约之概念,但建立了与之类似的法定合同解除权制度.此外,根本违约制度在各大国际公约中均有体现.我国在新《合同法》中制定了合同的法定解除权,虽未明确使用“根本违约”这一概念,学者们一般认为我国合同法中贯彻了根本违约制度这一精神.  相似文献   

2.
根本违约制度的核心认定在于把握它的构成。在比较两大法系有代表性的国家立法、司法实践以及国际立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合同法的理论与实践,对我国如何借鉴根本违约制度进行了简要的评述。  相似文献   

3.
根本违约制度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规定的基本制度之一,在国际货物贸易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CISG关于根本违约制度的规定过于概括和模糊,其规定的三个标准需作进一步分析,以明确具体案件中根本违约制度的认定标准和考量因素。  相似文献   

4.
戚枝淬 《河北法学》2001,19(6):118-120
根本违约是从英国普通法上发展而来的一项合同法律制度,它以一般违约为前提.只有在当事人一方违约致使另一方订立合同时期望得到并且在正常履行情况下就能够得到的预期利益落空时才以根本违约认定.非违约方可以解除合同,对其造成损失的还可以要求赔偿。根本违约可以与各种违约形态并存;根本违约制度设立的目的在于限制非违约方滥用解除合同的权利。  相似文献   

5.
根本违约是衡量违约严重性的标准,并渗入各违约形态,以此作为合同解除的基础。继英国法之后,各英美法与大陆法国家的立法司法实践也都采纳了该制度,且国际立法也极大地促进和发展了这一制度。本文认为根本违约与合同解除关系的背后,隐藏着履行利益问题,并且导致当事人履行利益的根本性丧失,那么其一般性标准应当重点考察违约行为对当事人履行利益的影响。  相似文献   

6.
根本违约制度作为合同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历了长期的发展过程,现在已趋于稳定。本文首先将从三个角度对根本违约制度的发展历程、基本学说进行介绍,进而重点讨论根本违约制度的构成,以期对我国合同法的进一步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7.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济交往越发密切,订立合同确定交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成为必不可少的环节.在我国《合同法》中,不安抗辩权体系的构建博采两大法系之长,集合了大陆法系传统抗辩权和英美法系中关于预期违约的相关规定,但是因为缺乏理论深入的探讨和关于具体实施和救济方式的根本规定,所以在学界一直颇有争议.因为该制度同时吸收了两大法系的内容,所以在司法实践中也显得困难重重.本文拟对不安抗辩权进行系统梳理,并简要介绍其与英美法系中预期违约制度的差别.  相似文献   

8.
预期违约制度是英美法系创立的制度,在法治现代化的进程中,我国也借鉴英美法系的制度,在合同法中规定了预期违约制度。然而,预期违约制度在司法适用中,却存在着缺陷和不足,主要体现在适用范围上。本文就预期违约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进行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9.
李祖华 《行政与法》2005,(12):116-119
期前违约制度起源于英美法系。我国1999年颁布的《合同法》明确引入了期前违约制度,然而,对我国《合同法》移植期前违约制度,许多学者提出了质疑。笔者通过对英美法系的期前违约制度与大陆法系的不安抗辩权的对比分析,论证了《合同法》移植期前违约制度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10.
预期违约制度虽属英美法系的一项制度,但在我国《合同法》中也引进了该项规定,但是我们的引进仍存在着一定的问题。由于篇幅的限制,本文仅在对英美法系明示预期违约的一般规则研究的基础上,对预期违约制度与我国相关制度加以比较,特别是明示预期违约与拒绝履行的对比,同时对明示预期违约行为的法律后果进行了阐述。  相似文献   

11.
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的预期违约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预期违约制度是合同法上违约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英美法系一项独创制度。《公约》吸纳了英美法系的该项理论,但又有所发展。本文通过比较研究的方法,对英美法、《公约》中预期违约制度的构成条件及救济措施的考察,分析其规定的优劣,以期在国际货物买卖实践中找到保护当事人的权益、保障交易的顺利进行的好办法,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相似文献   

12.
在英美法系国家中,预期违约制度已成为一项特有的制度,预期违约制度在商品交易中的最大作用就在于迅速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利益,使交易中的损失降到最低点。在我国实行预期违约制度更有其现实可能性。  相似文献   

13.
根本违约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合同法律制度。它在世界多国立法中都有运用。但目前关于根本违约制度的具体构成要件,各国和有关的国际条约的立法都各不一样。本文通过对各立法例的分析,尝试性地给出了根本违约制度的新的构成模式。  相似文献   

14.
根本违约制度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规定的基本制度之一,在国际货物贸易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CISG关于根本违约制度的规定过于概括和模糊,其规定的三个标准需作进一步分析,以明确具体案件中根本违约制度的认定标准和考量因素。  相似文献   

15.
张璋 《法制与社会》2010,(13):50-51
我国合同法借鉴了英美法系的预期违约制度并将其与不安抗辩权和拒绝履行共同规定在合同法中。修改制度本身存在构成要件、救济方式上的缺陷,在适用上又会与不安抗辩权与拒绝履行发生重合,导致许多问题的产生。本文通过对于预期违约制度与大陆法系相关制度的比较分析得出没有必要在合同法体系中单独设立预期违约这一制度,只要通过完善现有的不安抗辩权与拒绝履行制度的内涵便可很好地体现出预期违约制度的价值。  相似文献   

16.
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实施过程中,预期违约是一个重要的现象,《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将预期违约分为预期根本违约和预期非根本违约,并确定了认定预期违约的主观标准和客观标准,规定了对预期违约的救济措施。我国《合同法》对预期违约制度的规定与《公约》的规定有些不同,在分析比较这些不同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完善我国《合同法》预期违约制度的建议,一是规定后履行方及同时履行方在对方预期违反合同时的中止履行权,二是区分明示与默示的预期违约,并规定各自相应的救济方法。  相似文献   

17.
预期违约制度是英美法系的特有制度,如今我国《合同法》也借鉴了预期违约制度,同时还规定了不安抗辩制度,这是合同法立法上一次有益的尝试。然而,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制度毕竟根植于不同的文化背景之中,二者在实践上与理论上都不可避免地存在矛盾与冲突。  相似文献   

18.
根本违约制度作为一项关系到合同存在的重要制度,在市场交易活动中发挥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如果不能合理恰当的利用该制度,势必会影响交易的顺利进行,甚至影响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本文指出我们需要在对该制度有正确了解的基础上,分析根本违约的含义、构成和效果,以期深入的探讨根本违约制度,更好的指导实践。  相似文献   

19.
根本违约制度是国际货物买卖关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当合同当事人一方的行为违反了合同中最根本的条款时,就可能构成根本违约。非违约方有权要求通过解除合同或者交付替代物的方式来获得救济,交付替代物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有相应的规定。构成根本违约是交付替代物得以执行的前提,当违约方的行为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并且是能够预知的情况下,即构成根本违约。我国《合同法》中应该引入和吸收根本违约制度。  相似文献   

20.
刘玉娟 《法制与社会》2010,(25):260-261
效率违约包括三个层面的概念或内涵:1.效率违约首先是一种违约行为,而且是根本违约行为;2.效率违约对应着特定的违约救济方式和责任形式:违约损害赔偿;3.效率违约之所谓"效率",不仅是一个经济学概念,也是现代民法尤其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本文指出从此三种维度考察效率违约在传统民法中的具体概念,方能把握其概念内涵、本质和特征,从而为引进效率违约制度奠定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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