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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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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区际冲突法上的公共秩序保留问题,理论上存在着三种截然不同的观点,同时,各复合法域国家在这方面的实践也不尽一致.在我国,目前存在四个不同的法域,在解决其间法律冲突的时候,是否适用"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以及如何维护本法域的公共秩序,便成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在各法域类推适用国际私法规则以及各法域分别制定区际冲突法这两种解决区际法律冲突的途径中,应该采取"有限适用说".  相似文献   

2.
关于区际冲突法上的公共秩序保留,理论上存在不同的观点,各复合法域国家的实践也不尽相同。两地间的国内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存在广泛的协调空间,海峡两岸区际冲突法中应当谨慎地适用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从司法程序的角度严格限制公共秩序保留的适用,在需要援用公共秩序保留制度时,应首先寻求平等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而不轻易地适用公共秩序保留制度,更不能使公共秩序保留制度成为保护地方利益的手段。  相似文献   

3.
左银刚 《工会论坛》2010,16(2):130-131
公共秩序保留最早起源于国际冲突法中,今天其作为国际私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已为学者们所公认。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作为主权国家的“安全阀”,起着解决国际法律冲突,维护本国利益的作用,是其他制度无可替代的,但对于区际冲突法、区际司法协助中应否适用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却意见不一。在中国目前一国两制四法域现状下,公共秩序保留在区际司法协助中是去是留以及如何规范这一制度的适用成为中国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一个热点问题。  相似文献   

4.
论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在我国区际冲突法中的应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于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较之于世界上其他复合法域国家内的区际法律冲突有自己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对于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在我国区际法律冲突中可加以限制适用。主要应从程度上、适用标准上、准据法的角度上、对国际惯例的排除及从司法程序的严格限制等方面进行限制适用。  相似文献   

5.
我国区际私法中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初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公共秩序保留是一个可以在国际私法和区际私法两层意义上使用的概念.通过比较我国四法域各自相关制度的立法规定,本文中笔者以为我国区际公共秩序保留制度虽客观上存在并在运用上有所困难,但它在立法上亦呈现出限制运用的趋势,并在个别法域间有协调发展的可能.其中,大陆与台湾在协调方面应作出更大的势力.  相似文献   

6.
论中国区际法律冲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中国各法域之间的法律冲突应属于区际法律冲突,结合其特点,用实体法规则方法与冲突法规则方法解决中国区际法律冲突各有其利弊和可能性,但中国目前应由各个法域自行制定各自的区际冲突法规则。  相似文献   

7.
通过对我国港澳台地区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立法现状和司法适用进行梳理,认为港澳台地区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各具特色兼有不足。大陆地区已于2011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法律适用法》,但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立法仍不完善。可以借鉴港澳台地区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经验,将名称统一为公共秩序,明确公共秩序的内涵和限制其适用范围,区分国际公共秩序和区际公共秩序,选择“客观说”作为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适用标准,在排除外国法或外域法适用后首选与纠纷有最密切联系地的法律,然后再考虑我国大陆地区的本地法。  相似文献   

8.
试论“大三通”后海峡两岸区际法律冲突的解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海峡两岸实现"大三通"后,区际法律冲突问题会日益严峻.海峡两岸的法律冲突具有社会制度根本不同的法域之间、不同法系的法域之间、没有最高司法机关加以协调、没有中央宪法指导和特殊区际法律冲突等特点,现阶段可采取海峡两岸各自适用自己的区际冲突法或类推适用各自的国际私法;适当时,海峡两岸可通过一定的机构或互派代表签订区际私法协议,以促进两岸冲突法的统一;在某些特定领域的部门法之间,可先期考虑制定统一的实体法;借助国际条约方式;广泛开展两岸学术研究机构或其他民问团体的交流和合作;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对解决区际法律冲突的作用等方式来进行解决,最终将"制定全国统一的实体法"变为现实.  相似文献   

9.
一个国家内部具有独立法律制度的地区被称为法域.区际私法冲突,就是在一个国家内部不同地区的既有私法之间在适用中会产生的不一致的后果,并由此而引发的法律冲突.随着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顺利回归,以及台湾地区问题的积极解决,我国最终将形成"一国两制三法系四法域"的格局.中国区际私法冲突存在已久,就目前来看,由于经济的互动性增强,解决两岸三地的有关区际私法冲突问题愈加迫切.通过对各国立法例和中国现有立法的研究,分别在识别、反致、法律规避、程序诸方面进行讨论,最终形成区际冲突法和各法域终审法院司法实践共同解决区际私法冲突的方法.  相似文献   

10.
我国不同法域法院判决承认与执行中的"公共秩序"与国家之间的有所不同,其并不具有国家之间的"主权"因素。公共秩序规定的实质是为了使本法域的法律特性得到尊重,但它是一把"双刃剑",滥用会损害各法域之间的正常活动。我国各法域利益是国家整体利益的一部分,公共秩序适用要充分考虑到本法域利益和国家整体利益的关系,在"一国两制"原则下不同法域制度并存于一体之中,共同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利益。  相似文献   

11.
识别是在适用冲突规范时,依据一定的法律观念,对有关的事实构成作出"定性"或"分类",将其归入一定的法律范畴,并对有关的冲突规范进行解释,从而确定应援用哪一种规范的认识过程。识别在判定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性质、确定涉外民事关系应适用的法律规范的过程中被广泛采用,是解决涉外民事纠纷的必要程序。我国是一个一国两制三法系四法域的国家,内地与香港、澳门、台湾之间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法律冲突问题,即区际法律冲突,而科学的识别制度和完善的识别理论是解决区际法律冲突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在存在法律冲突的区际法律关系中,科学的识别制度同样是非常重要的。  相似文献   

12.
“一国两制”伟大构想的付诸实践 ,使我国形成了独特的“一国两制三法系四法域”共存共荣的局面 ,也衍生了一系列的问题 ,其中区际法律冲突问题尤为突出。我国目前判决承认和执行的区际司法协助的现状落后而混乱。因此 ,有必要在坚持维护祖国统一等原则下 ,对判决承认和执行的区际司法协助的模式予以重新设计  相似文献   

13.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已经颁布,但尚有许多问题没有理清,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其与宪法的关系问题。宪法在内国法中具有最高的效力,其他法律都需以其为依据并不能与之相冲突。界定冲突法与宪法的关系,首先需要了解冲突法的性质。宪法对冲突法的规制方式分为三种,我国冲突法立法应区分大陆部分立法和区际冲突法立法。对于大陆立法采用宪法作为冲突法立法指导的模式,对于区际冲突法则要采取改良的传统模式。  相似文献   

14.
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特点就在于其模糊性和灵活性并存.该制度可以保证法院在涉外民商事案件中安全地适用外国法.我国关于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立法仍需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5.
区际民事案件移送制度初探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区际民事案件移送制度的作用主要是为了节约司法资源、减低司法成本、提高司法效率、保证司法公正、缓和区际管辖权冲突、避免当事人挑选法院、保护当事人合法的诉讼权益和促进区际司法协助等。美国和澳大利亚区际民事案件移送制度的立法与实践对我国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6.
论法律保留原则在给付行政中的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与西方国家不同,我国的法律保留是在立法法中规定的。从《立法法》第8条的规定来看,我国存在三种形式的法律保留,即人大法律保留、特殊法律保留、一般法律保留。一般法律保留应该涵盖给付行政,原因是:第一,有助于法院的司法审查及对公民权利的保护;第二,宪法中所未定的剩余权力应归属于人民代表大会。但是,法律保留完全涵盖给付行政又存在着瑕疵:首先,有可能使公民彻底丧失要求给付的法律依据;其次,有可能影响到行政机关的相对独立地位。因此,必须采取措施将前者和对后者的修饰有机结合起来。  相似文献   

17.
在国际私法领域,管辖固定权的确定和法律适用是不容忽视的两大重要问题。文章论述了管辖权的确定对民事诉讼和不动产物权在法律适用中的影响和作用。反致制度和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在国际私法中的运用,旨在阐明管辖权的确定对管辖法院在适用法律或是选择法律时所具有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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