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96 毫秒
1.
河南省郑州市吴英慧问:某企业在旭明年以其使用的26亩土地抵押给银行,贷款1721元,土地使用证交给了银行,签有抵押贷款合同。此后,该企业陆续还了一些贷款,但仍大不少。1995年8月,该企业申请玻产,法院受理并宣告破产。但对该抵押债权以抵押的土地未登记和有多个债权人土地仅抵押给一个债权人以及未经企业职代会讨论等理由,认定该抵押债权无效,某银行不享有优先受偿权。这样处理合适吗?本刊法律部答:企业破产还债中,抵押债权就抵押物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这是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破产程序的规定。但是,并不是所有抵押债权都有优先…  相似文献   

2.
某地一中外合资企业因经营所需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向当地A银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150万元,期限为一年,从1991年1月3日起,企业用厂房、机器设备价值200万元向银行设定抵押,双方就此签订了抵押贷款合同并经当地公证机夭依法进行了公证。合同中双方协订本合同经公证证明后即具有强制执行效力。该企业在合同到期前已将所借款归还120万元,尚欠30万元。该企业于1992年2月再次向该银行申请借款150万元,银行考虑该企业原借款能基本到期归还,至于所欠30万元借款是该企业一时困难,于是银行决定由双方签订一份展期合同,合同约定借款期仍为一年…  相似文献   

3.
一、“全部财产抵押无效”司法解释适用的两难境地 当前破产案件的处理中,对破产企业以其全部财产向债权人作抵押应如何确认其效力,是一个十分棘手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复(1994)2号司法解释:在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的情况下,债务人将其全部财产抵押给其中一个债权人,因而使该债务人丧失了履行其它债务的能力,侵犯了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4.
合法、有效的抵押,抵押权人却无法优先受偿,理由是抵押期限已过,这是浙江省某中级法院的一份判决。 1996年6月11日,某银行与某公司签订借款抵押书,约定:贷款额度400万元,公司以其标准厂房528m2作抵押,抵押期间从贷款发放之日起至担保债务全部清偿之日止,且双方办理了抵押物登记手续。1996年6月28日,银行取得房屋他项权利证。该证载明:权利存续期限为18个月,即从1996年6月11日至1997年12月31日。贷款期满后,公司拒不履行还款义务,银行诉至法院,要求对该抵押厂房优先受偿。法院经审理…  相似文献   

5.
一、基本案情1995年3月16日,L公司向某科技信用社出具了一份函件,称L公司在某科技信用社贷款800万元,凭某建行开出的银行定期存单作抵押,附有保付函。同日,某科技信用社与L公司签订一份贷款合同,约定某科技信用社向L公司贷款人民币800万元,L公司以本市银行存单作为抵押。同日,双方又签订了一份抵押合同。抵押合同第二条约定,L公司将其在本市银行的存单交某科技信用社保管作为抵押。科技信用社遂向L公司发放贷款800万元。L公司从某科技信用社贷出的800万元于同年3月20日转存某建行。同年3月21日,…  相似文献   

6.
湖南省叶正英问:某村办砖厂负债超过资产约80万元,债权人要求砖厂破产还债。砖厂开办时注册资金45万x,其中贷款30万元(本息未还)负债经营,某村自筹15万元,但某村实际并未投入。请问:若法院宣告砖厂破产,是否应将开办者本实际投入的注册资产算作破产财产清算?本刊法律部答:洞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即可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债务人破产时,应当确定其破产财产,破产财产包括: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企业开…  相似文献   

7.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将正在建造中的一幢含有商业店面和住宅的综合商品楼向社会预售,已收取各购房户的购房款260万元,后开发公司因感资金不足,又将已预售的商品楼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180万元。此后,开发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被人诈骗,办。之内部管理人员的贪污、挪用犯罪行为,损失大量资金。无法收回。不仅商品楼无法建成竣工,也无法偿还银行的到期贷款,公司被迫申请破产还债,经鉴定.开发公司现已建成的商品楼总价值为240万元。在破产程序中,银行提出开发公司已将该商品按用于抵押贷款,银行依法享有从抵押物中…  相似文献   

8.
天合信用社在严格履行了抵押贷款的手续之后发放贷款,但仍然无法实现其抵押权,原因找来找去,发现是因为法律的“弹性”过大。案情是这样的:1998年,包工头李有道用自己价值20万元的房屋向建设银行抵押贷款3万元。1998年9月,李有道欠下了许多债务,其中的一个债权人陈有望以李有道欠其15万元贷款为由同法院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审查后裁定扣押其房屋一套,告知李有道房屋抵押后的剩余价值部分不得转移,但未通知房产登记机关。1998年10月李有道瞒着法院将第1次房产抵押的剩余价值部分向天合信用社进行再次抵…  相似文献   

9.
英国破产法对于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要求金额须在750英镑以上,且须发出法定格式的催款函,21天后若债务人仍未还款、提供令债权人满意的保证或和解时,债权人才可向法院提出申请。我国破产法对此只规定了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时需主张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法院主要依据债务人提出的异议进而决定是否作出受理裁定,对于债权人的破产申请资格和条件立法上没有做任何详细规定,英国的上述规定值得我国在今后的司法解释中进一步借鉴。  相似文献   

10.
张静 《中国检察官》2010,(24):74-74
[案情]某食品站(国有企业)站长张某经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向农行申请借款15万元用于该站经营。食品站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张某向银行递交《借款申请书》,并与银行签订《借款协议书》、《借款抵押协议书》,张某作为食品站法人代表在以上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张某按《借款协议书》约定从银行支取15万元,并从中拿出2万元归还食品站以前从银行借款利息。  相似文献   

11.
1988年3月间,某租赁公司与某乳胶制品厂及某乡财政所三方签订了一项租赁合同,租赁公司为出租方,乳胶制品厂为承租方,财政所为承租方经济担保人,该乡乡长还以财政所代表的名义,在合同中签署了自己的名字.合同签订后,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了设备租金270万元,出租方又要求乡财政所出具了保证书,后因承租方经营严重亏损,未能依约缴纳租赁费.出租方于1993年1月向A法院对承租方和承租方所在的乡政府提起诉讼,要求二被告偿付其租赁费连同租赁物本金420万元.同年2月,承租方以企业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B法院申请破产还债.B法院受理这起企业破产案后,A法院依法中止诉讼.在企业破产还债中,出租方优先受偿所得的租赁物折款164元,未受偿金额为257万元.同年12月破产终结.1994年3月,出租方以未受偿金额为诉讼标的额,向A法院要求恢复诉讼,追究该乡政府的经济担保责任.  相似文献   

12.
如何宣告该抵押行为无效?编辑同志;我院在执行案件过程中,发现被申请执行人将企业的唯有房屋全部抵押给贷款方银行,致使案件无法执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一九九四年三月二十六日法复字(1994)2号文件关于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而将其全部财产抵押给其中一个债权人是...  相似文献   

13.
文柳山 《中国律师》2009,(11):40-41
一个在中国注册资本为5亿元人民币的外商独资企业,经营不善停产后,以资不抵债为由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其破产申请后。指定了破产管理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破产管理人在清算过程中发现:该企业的股东总计只向企业注资了3亿元人民币.还欠2亿元注册资金未能缴付。为此,破产管理人拟通过诉讼的方式追缴其股东不到位的出资,以增加破产财产的数额,使债权人能够得到较多的清偿。考虑到中国和该股东所在国之间无互相承认与执行的司法协定,  相似文献   

14.
1995年11月,张、杨、吴三人协商办一个小型服装厂,张出资4万元,杨出资2万元,吴有丰富的制衣技术,就以其手艺作为出资。三人约定按五三二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债务。1997年,服装厂获利润5万元,三人按五三二比例进行了分配。1997午8月以后,服装厂开始亏损,欠下了债务,其中,欠了甲厂4万元。1998年4月的一天,张由于休息时躺在床上抽烟,引起火灾,致使某成衣商赵提供的价值3000元的衣料全部烧毁。服装厂至此各人再也无心经营下去。于是三人以厂房、设备抵了一部分债务后解散了服装厂,而对于甲厂的4万元债务也未进行清偿,赵的损失3000元也无人偿还。甲厂及赵知情后找三人索债,杨说合伙的财产已全部抵给别的债权人,再也没钱还给甲厂了;张说若一定要还,应由三人共同承担甲厂的4万元债务及赵的3000元损失;而吴认为自己只是受雇于张、杨的一个技术工人,债权人应向老板索债,他不应承担任何清偿责任。众人各持一词,甲厂与赵无奈,只好诉诸法院。  相似文献   

15.
孟丛珊 《江淮法治》2014,(18):34-34
正2013年4月19日,季某因从事鸽子养殖资金不足,向淮南淮河银行申请借款1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由其姐姐为其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14年4月19日该借款到期时,季某归还一部分本息,剩余4万余元便不再归还。淮河银行于8月8日将担保人起诉到淮南市潘集区法院。法院受理之后,承办法官立即电话联系担保人。电话中,她态度非常激动,说自己不是借款人不应还款,且银行不应起诉到法院。承办法官听到担保人的话后,凭经验觉得此案有望调解解决,当即向其  相似文献   

16.
吉林省长春市来全泉问:乙厂无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大甲厂货款11万元。后己厂拿1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到甲厂购货,甲厂认为己厂分支机构所欠货款就是乙厂所欠货款,故将该汇票扣留抵作已厂分支机构所欠货款。两个月后,乙厂经法院宣告玻产,法院以甲厂上述行为属侵权为理由,裁定甲厂返还该川万元款,并入破产财产多于分配。甲厂认为,本厂行为不构成侵权,即使方式不妥,也应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3条的规定在破产清算前抵销。请问:甲厂的意见是否正确。答:企业的分支机构因无法人资格,其产生的民事责任应由所属企业承担,债权人…  相似文献   

17.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徐某,系某法院执行庭主持工作的副庭长。1996年5月,某房产公司以219万元征用某经济同区内26亩土地并建造了8幢房屋,在先期支付了130万了已后,将土地及4幢房屋向某银行抵押贷款280万元;又以另外1幢房屋向某信用社抵押贷款260万元。  相似文献   

18.
一、引言——问题的提出[案例]债权人甲公司申请执行债务人乙公司返还购房款300万元及其利息一案,执行法院对乙公司位于某市某开发区的渡假村60余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委托某价格认证中心进行评估,该价格认证中心工作人员沈某接受委托  相似文献   

19.
一、问题的提出2002年12月17日,王某向汤某借款4万元,并将其本人的身份证及所有房屋的产权证交给汤某作为抵押,王某仍实际居住于该房屋内。12月25日,汤某伪造了一份与王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汤某以38.6万元向王某购买讼争房屋,并于同日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转让登记。房地产管理部门予以受理,并于2003年1月19日予以核准。2002年12月24日,汤某以购买讼争房屋为由与银行签订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以讼争房屋作抵押,向银行借款25万元。12月25日,房地产管理部门受理抵押登记申请,随后银行依约发放贷款。2003年1月19日,银行取得了讼争房…  相似文献   

20.
易中轩 《法庭内外》2006,(6):F0002-F0002
2006年4月2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对一起标的为2900余万元的巨额担保合同纠纷案采取强制执行措施,30余名执行法官和法警兵分两路,分别前往被执行人及其担保公司的住所地.现场扣押奥迪轿车一辆,扣划银行存款50万元,冻结股权若干,对一名妨碍法院执行公务的公司职员予以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