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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公安工作中,看守所管理工作是一项高风险工作。看守所安全防范工作,实质上就是风险的发现、控制和处置工作。只有及时发现、控制和处置各类风险,才能提高看守所安全保障系数。因此,需要建立在押人员安全风险评估常模,科学设立风险指标,实现对在押人员风险的精确识别、准确预判,为动态管控措施提供科学依据,切实提高看守所安全保障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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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秉正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1994,(2)
看守所工作是我们党和国家一项十分重要的、特殊的工作。看守所关押的对象是处在侦查、检察起诉和审判阶段的未决犯或已被判处有期徒刑余刑在一年以下的已决犯。其工作性质、工作环境、工作方法、工作制度与其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同,具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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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安部《关于全面推开看守所对社会开放工作的通知》精神,看守所对社会开放工作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对社会开放是看守所在新形势下面临的一项新任务。利用对社会开放契机,看守所应当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工作透明度,树立良好形象,最大限度地争取社会对监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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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攻势”是看守所配合深挖犯罪、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一项重要工作,同时也是当前看守所工作中比较薄弱的环节。主要原因是看守民警素质低,缺乏竞争奖励机制。解决的办法是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并使之规范化,真正发挥看守所在深挖犯罪中的“材料库”作用,为打击刑事犯罪服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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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准确把握看守所监管活动法律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笔者借用现代企业管理理论中SWOT(内部优势、内部劣势、外部机遇、外部威胁)战略分析方法,对驻所检察室内外部条件进行系统分析。以昆明市为例,在昆明市选取昆明市第二看守所、安宁市看守所、禄劝县看守所等三个具有代表性的看守所进行调研。其中,调研主要围绕看守所监管活动现状、驻所检察人员工作现状、驻所检察工作机制以及提出改进措施的可行性等四个方面进行调查摸底,主要侧重于看守所及派驻看守所检察室的内外部影响因素以及对制度建设的一些具体想法等。 相似文献
7.
杜磊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2,24(6):64-72
看守所作为未决羁押场所,在运行实践中出现了很多问题,在押人员权利难以得到有效保障。随着社会的广泛关注,有关部门积极推动看守所的规范化改革。其中一项重要举措就是开放看守所,允许社会公众参观。看守所开放对于打破其神秘状态,规范权力运作,保障在押人员权利具有积极意义,应当予以肯定。同时也应当看到,与国外的羁押巡视制度相比,当前的看守所开放缺乏有力的制度与规范保障,还有很大的改革空间。对此,可以参照羁押巡视制度的运作模式,由"看守所开放"走向"羁押巡视",并完善相关的制度构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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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在山 《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5,(2)
1990年3月17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这个全面指导和调整我国看守工作各项法律关系的规范性文件在其第三条中明确指出,对人犯进行教育是看守所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而且在第四条中还提出 相似文献
9.
李建军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5,(1)
在押人员的在押风险研究是当前风险管理理论在监所管理中的具体应用,其为看守所处理相关现象提供了理论指导。看守所在押人员的在押风险已经成为看守所管理的重要组成内容。导致看守所在押人员在押风险的诱因主要包括侦查人员方面、看守所方面、刑讯逼供和犯罪嫌疑人畏罪心理等。看守所在押人员在押风险只能控制而不可能防范甚至消灭。具体而言,控制看守所在押人员在押风险包括了疏通诉求表达通道,侦查人员规范侦查行为,提高收集证据的水平,看守所转变监管理念,提高监管水平等。 相似文献
10.
“严密警戒看管与教育相结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所规定的看守所工作方针。自《条例》1990年3月17日发布施行以来,该方针在指导看守所依法对被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人犯进行教育以及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治安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看守所监管短刑犯人数的增多和执行刑罚职能的扩大,该方针日益暴露其存在的不足,显得不够全面和完善。为此,笔者认为现行看守所工作方针应当补充修改为“严密警戒看管与教育改造相结合”。一、完… 相似文献
11.
看守所是公安基层基础建设的重点基层,其监管工作是公安工作的基础工作。分析在押人员的心理特征,有的放矢地进行教育改造,不仅是配合保障审讯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的需要,也为保障看守所安全羁押看管工作所必需;同时也是看守所监管人员的重要基本功。在押人员心理特征的影响因素有犯罪的法律事实,监管的人文环境和物质环境以及其本身的个性特点。在押人员的心理特征主要有挫折因素导致的认知失调,幻想侥幸心理,自相矛盾心理,趋利避害心理。 相似文献
12.
欧阳晶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6,(2):126-128
在侦查讯问中,刑讯逼供的案件仍时有发生。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处于不公开或无法监督的状态,重视口供在查办案件中的作用以及刑讯逼供行为在实践中难以认定是造成刑讯逼供行为存在的主要原因。减少和遏制刑讯逼供行为的发生可从以下五点入手,即建立在看守所集中提讯制度,提讯中实行审讯主体与犯罪嫌疑人隔离制度,实行禁止在看守所以外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制度,并将在看守所以外产生的讯问材料视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同时实行严格的进入看守所身体检查制度。 相似文献
13.
彭剑鸣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4,(2):82-86
看守所制度的规则系统具有形式上零散、内容上发展不平衡、演变滞后、规则内容和形式均相对封闭、演变方向明确的特征。产生前述状态的原因是看守所的地位不明确、基于犯罪是"邪恶的"的传统文化而产生的被羁押人员是"邪恶的"的认识、看守所制度规则的零散化和相对秘密化。看守所制度规则系统应当附属于刑事诉讼法的母系统,包括调整看守所和被羁押人员的关系、看守所与司法机关之间的关系、看守所和辩护人及诉讼代理人的关系以及保障看守所秩序的规范。这些规范在形式上表现为全国立法机构制定的法律、为保障法律实施的各种解释、看守所的内部管理规则和外部秩序保障规范的三级规范。 相似文献
14.
对留所服刑犯的教育改造是公安机关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但受职能定位和法律性质不明、缺乏监管设施和专业警力不足等不利条件所限,看守所至今无法形成统一规范的监管标准和管理模式。调整监区布局,重组监区警力,建立一个全市留所服刑犯集中改造的场所,是现阶段提高看守所监管效能的一套行之有效的措施。 相似文献
15.
从均广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2013,(1):47-52
中国已经签署或加入对被羁押人权利保护的系列国际人权条约.中国尊重和保障人权司法改革措施也更加具体和明晰。河北省的被羁押人及家属的权利自改革开放以来有了很大的提高,本调研以河北省看守所被羁押人的人权现状为视角,解读看守所在押人员现实的生存状况,从局部观察河北省被羁押人的人权现状,并以此作为改进河北省被羁押人人权保障工作的依据。 相似文献
16.
雯觅 《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2,(1)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看守所工作的内容包括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人犯进行教育;管理人犯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但就目前的形势来看,看守所工作还面临着一些不容乐观的现状。一、看守力量不足,结构失调。随着近年来“严打”斗争的不断深入,被羁押人犯的数量逐年增加,成份越来越复杂,大要案犯明显增多而看守力量却没有按比例增加,有的地方还停留在建所初期的数 相似文献
17.
看守所留所服刑犯监管工作现状浅析与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斌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14(1):22-25
对留所服刑犯的教育改造是公安机关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但受职能定位和法律性质不明、缺乏监管设施和专业警力不足等不利条件所限,看守所至今无法形成统一规范的监管标准和管理模式。调整监区布局,重组监区警力,建立一个全市留所服刑犯集中改造的场所,是现阶段提高看守所监管效能的一套行之有效的措施。 相似文献
18.
《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3,(4):15-19
看守所"牢头狱霸"专指在看守所内拉帮结伙、称王称霸、恃强凌弱、寻衅滋事、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在押人员。管理上漏洞、监督不力、法律和制度的缺陷是"牢头狱霸"难以有效遏制的主要原因。只有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打击"牢头狱霸"与安全工作有效结合、日常谈话与专门心理疏导同施、加强对羁押人员教育,才能有效预防遏制和打击看守所"牢头狱霸"行为。 相似文献
19.
方立 《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1):55-55
美国的行政单位分为联邦、州、地方三级,所以美国的狱政单位也分为三级。联邦监狱由联邦司法部狱政局主管,州立监狱由各州的司法部或州狱政局主管,看守所由各郡的警长署兼管。被判处刑期在一年以上的囚犯,包括待执行死刑的囚犯,原则上送联邦或州立监狱,其他被判处一年以下刑期的轻罪的囚犯是送到看守所收押。美国的监狱有高度安全监狱和低度、中度安全监狱。高度安全监狱的建筑和设备都比较好,监狱周围有双重高墙加上通电铁丝网,四角设有了望塔,牢房内设三层囚室,每间面积约6×9尺,内有单人床,还有抽水马桶和洗脸盆。除了牢房外,还有接见室… 相似文献
20.
刘伟 《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2012,(4):54-58
监所安全历来被视为看守所管理的基本问题,监所侦查是监所的一项法定职能活动,与监所安全、刑罚执行、教育改造和监所生活卫生管理等职能一样,是监所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监所安全与监所侦查问题,无论是在理论研究还是实践实务上,无论是从侦查实务角度还是诉讼理论角度,均存在种种争辩。辩证唯物主义哲学的方法是研究监所侦查问题的基本方法,应明确监所侦查理论对于实践的应有引领作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