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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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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渝府办发[2015]95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工业园区及工业项目规划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6月16日重庆市工业园区及工业项目规划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工业园区及工业项目规划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保障工业发展空间,根据《城乡规划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和《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2.
正渝府办发[2019]26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9年2月26日重庆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创建干净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体系,依据《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3.
渝办发〔2007〕35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城乡规划管理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已经市政府第1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相似文献   

4.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重庆市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条例》(修订)于2003年9月26日经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根据《重庆市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条例》(修订)第六条"具体征收标准和办法由市人民政府规定"精神,现就贯彻执行《重庆市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条例》(修订)通知如下:一、在新的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办法出台前,继续执行《重庆市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办法》(渝府发[2000]51号),其中与《重庆市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  相似文献   

5.
二○○七年七月十日宁政发[2007]18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政府同意市房产局拟定的《南京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实施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南京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实施意见(南京市房产管理局2007年6月)根据2007年4月1日开始施行的《南京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现制定以下具体实施意见。一、房屋安全行政管理职能划分  相似文献   

6.
重庆市人民政府文件渝府发[2010]9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城乡规划督察员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一○年一月十九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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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重庆市人民政府文件渝府发[2014]10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根据《重庆市行政立法基本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市政府法制办及有关部门对截至2014年12月31日,施行满5年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市政府决定,将《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监察局市规划局关于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行为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的通知》等99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附件1),自公布之日起不再施行。凡没有列入废止目录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其中有效期届满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附件2),  相似文献   

8.
正渝府发[2016]14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等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08]118号)实施以来,较好地规范了我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修改工作,对维护城乡规划的权威性和规划管理的严肃性起到了重要作用。结合近几年执行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努力提高规划科学化水平,强化规划的刚性,简化办事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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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渝府办发[2015]96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城乡规划相关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与报批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城乡规划相关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与报批规定城乡规划对引导城乡统筹发展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编制和实施法定城乡觇划,需要专业规划、专项规划作为重要支撑和补充,以促进城乡空间统筹布局和建设用地合理使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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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规发[2011]84号各处室、分局(规划办),局属事业单位:《重庆市规划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已经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登记(登记号:渝文审[2011]53号)。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特此通知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重庆市规划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规划、测绘行政处罚工作,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重庆市测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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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重庆市规划局文件渝规发[2015]4号各区县(自治县)规划局(建委),各处室、分局,执法总队:《重庆市规划局听证办法》已经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登记(登记号:渝文审〔2015〕2号)。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1月26日重庆市规划局听证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进一步规范城乡规划管理听证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2.
甬政告[2012]12号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管理,有效遏制设置不规范、档次不高以及安全隐患和视觉污染等突出问题,提升城市景观档次和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宁波市城乡规划条例》、《宁波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市政府决定对本市六区(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行政区域内的户外广告进行清理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本市六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户外广告活动,应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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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5年9月29日经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11月28日公布,并将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确保《条例》贯彻落实,切实做好2006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保障国家、集体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火灾、伤人事故的发生,为市民营造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贯彻《条例》和做好2006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认真贯彻《条例》精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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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办发〔2007〕357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了更好地适应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市政府对1997年6月18日至2007年6月18日公布的180件现行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有关规定,经2007年12月28日市政府第116次常务会议决定,对《重庆市电影管理办法》等27件政府规章予以修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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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文件渝府发(2008)118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维护城乡规划的权威性和规划管理的严肃性,防止因随意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影响城市功能和城市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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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市)安监局,有关单位: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标准,市安监局编制了《重庆市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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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府办发[2014]14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市规划局《重庆市违反城乡规划举报投诉中心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14年11月19日重庆市违反城乡规划举报投诉中心工作方案市规划局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违法建筑发现、制止和处置机制,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有效推进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特设立重庆市违反城乡规划举报投诉中心(以下简称举报中心)。举报中心日常工作由市规划监察执法总队承担,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相似文献   

18.
渝办发〔2007〕349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2008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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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府办发〔2014〕70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法定城乡规划全覆盖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四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市第四届城乡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市法定城乡规划全覆盖工作计划》(以下简称《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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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5号)、《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和《重庆市殡葬事务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34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农村殡葬改革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殡葬改革工作的领导做好农村殡葬改革工作,既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又是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做好农村殡葬改革工作对于保护土地资源、森林资源、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性,把推进农村殡葬改革工作列入各级政府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根据《重庆市殡葬事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将从2005年起,对殡葬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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