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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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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劳动立法与劳动者权益保障   总被引:3,自引:1,他引:3  
自1994年以来,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我国陆续颁布制定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为核心的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这些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维护劳动者权益,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所带来的劳动关系的复杂多变以及加入WTO所面临的新的形势,我国劳动立法与现实的矛盾不断凸现,亟需进一步予以完善,以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于2007年6月29日颁布,并将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是<劳动法>颁布以来我国最重要的劳动法律,涉及亿万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对用人单位用工有直接的影响.<劳动合同法>对现行劳动法作了较大地修改和调整,使这部法律更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更有利于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障,从而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必将对我国劳动关系产生重大影响.  相似文献   

3.
《工友》2015,(3):1
今年是我国《劳动法》实施20周年,社会上各种有关《劳动法》给民众生活带来的巨大影响甚或重大意义的声音早巳纷至沓来。《劳动法》以及随后出台的《劳动合同法》、《劳动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等重要法律的实施,带来的积极意义不容小觑:它们为维护劳资双方的和谐关系和劳动力市场正常秩序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开启了以《劳动法》为基础的劳动法律体系建构进程,对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益起到根本作用,这是主流。但同时也要看到,《劳动法》的  相似文献   

4.
团体劳动关系法的理论课题与研究方法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所谓团体劳动关系法,是指调整劳动者团体与企业或企业团体之间的劳动关系的法律。在我国,劳动者团体主要指工会,所以我国团体劳动法的调整对象主要为"工会在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1〕。团体劳动关系法是指以《工会法》和《劳动关系调整法》为基本构成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这些法律规范具体规定了团体劳动关系的制度构建、运行规范以及相关团体的权利义务。在市场经济下,团体劳动关系的形成并以团体劳动关系法对之予以调整,是市场经济劳动法的一个重要特点。〔2〕  相似文献   

5.
廖巧玲 《工友》2015,(3):9-11
推动劳动法律贯彻实施,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工会应发挥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强劳动法律监督,推动形成有利于劳动法律实施和职工权益维护的舆论氛围。一2月2日,《劳动法》实施20周年之际,中华全国总工会专门梳理了2014年度我国劳动关系领域的违法案件和劳动事件,并从中挑选了昆山中荣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10起典型案例,在新闻发布会上进行集中公布。全总法律工作部负责人郭军表示,从目前我  相似文献   

6.
论提高劳动法学科地位的必要性和基本思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劳动法学有其独立的调整对象和独立的法律部门地位.劳动法对劳动关系的调整在我国现阶段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而我国劳动法律体系的建立和实施也亟需提升劳动法学研究和教育水平.现行劳动法学的学科设置难以满足社会对劳动法学研究和人才教育的需求,因此需要适时提高和调整劳动法的学科地位和学科设置.  相似文献   

7.
劳动法的基本理论及其立法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林嘉 《中国工运》2006,(7):31-34
1994年《劳动法》颁布以来,我国劳动法律制度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就,这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利,维护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一些企业出现了劳动关系紧张的情况,劳动者权益被侵  相似文献   

8.
由于我国立法中劳动关系概念不清、判断标准不明,以及劳动关系理论研究滞后,导致实践中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劳动关系与事实劳动关系的界限模糊,劳动法的调整范围狭小,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难以保障.基于此,需要深入探究劳动关系的本质,重新诠释劳动法律关系之概念,将劳动关系分为合法的劳动关系和不合法的劳动关系,以从根本上解决劳动关系与事实劳动关系之纠葛.针对用人单位故意规避劳动法义务之现状,要防止出现劳动关系异化的现象,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9.
20世纪末期,标准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收入的降低成为德国劳动法的主要问题,这一问题直指标准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稳定生计的核心功能。与此同时,非典型用工呈现上升趋势,加之老龄化、全球化和数字化的新挑战,德国似有告别标准劳动关系及放弃劳动法与社会法规范之象。然而,无固定期限的标准劳动关系不仅是劳动者与雇主之间法律关系的命脉,同时也是德国社会法体系的逻辑起点。对德国而言,在面对各种挑战时,如若仍需要进一步发展劳动关系与巩固社会保障,不仅不应告别标准劳动关系,而且必须由劳动法与社会法保障的标准劳动关系继续发挥核心作用。  相似文献   

10.
本刊启事     
《中国工运》2007,(12):56-56
张心虹在《上海工运》2007年第9期撰文认为,《劳动合同法》是自《劳动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中的又一个里程碑。此部法律相对《劳动法》有了多方面的突破,这些突破必将对劳动者、对用人单位、32会、劳动行政部门,以及中国的劳动关系状态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突破一,《劳动合同法》适用于事业单位。  相似文献   

11.
劳动法律侧重保护劳动者利益是世界劳动法律坚持的铁则,我国劳动合同法应当坚持保护劳动者利益的原则。从我国劳动关系的现状看,劳动立法应当向劳动者倾斜,对劳动合同法的偏见应当纠正。应该认识到,劳动合同法既不是对劳动者的单保护法,没有给劳动者提供"铁饭碗",也没有增加用人单位的经营成本。同时,低端加工制造业向外转移与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没有必然联系。  相似文献   

12.
《工友》2008,(5):20-21
2008年5月1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正式施行。透析这部紧随《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其后出台的劳动法律,其许多制度设计"可圈可点"。仅仲裁时效从"六十日"到"一年"的变化,就足以让所有的劳动者欢呼雀跃。要知道,"六十日"的稍纵即逝,曾将多少人挡在了法律救济的门外。也许,"一年"的到来有些姗姗来迟,劳动者使用它的心情过于迫切。这不,有些与单位在2007.5.1~2008.5.1期间发生争议的劳动者都等着新法实施后再提请仲裁呢!这种情形会适用新法吗?请看——  相似文献   

13.
签订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近年来,随着政府指导、规范企业劳动用工力度的加大,以及职工企业双方法律维权意识的提高,企业用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率在不断攀升。但是,许多劳动者由于各种旧思维旧习惯以及法律知识的缺乏而导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还是时有发生,甚至不在少数,而由此导致的一系列后果只能让职工当事人追悔莫及。小赵,男性,今年38岁,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人。经人介绍于2005年进入外地  相似文献   

14.
对职场中的暴力和骚扰进行规制,应当明确界定此类行为的表现形式、受保护者范围和受保护的空间范围。国际劳工组织采用了"劳动世界"这一术语对"与工作相关"的暴力和骚扰进行范围界定。在标准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之外,国际劳工标准将非正规就业形式下的劳动者和特定情形下没有建立就业关系的劳动者均纳入保护范围。与此同时,国际劳工标准将受保护的空间范围从"有形工作场所"扩展到虚拟网络空间。这些内容对于完善我国劳动法对暴力和骚扰的规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为更为周延地保护劳动者权益,我国劳动法应当明确:在工作中发生或因工作引起的暴力和骚扰均应纳入调整范围,其所保护的劳动者不限于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暴力和骚扰发生的地点也不局限在有形的工作场所。在劳动法视阈中,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领域内的暴力和骚扰负责。  相似文献   

15.
我国《劳动法》颁布实施20年来,劳动用工制度逐步规范,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劳动者各项合法权益保障不断得到加强。在当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大背景下,需要深入贯彻实施《劳动法》,并逐步完善以《劳动法》为基础的相关劳动法律制度,从而更加积极地运用法治思维及法治方式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相似文献   

16.
事实劳动关系是在我国特定劳动法律背景下出现的一个过渡性概念。对事实劳动关系在理论上和实践中进行认定,正确把握其所反映的法律关系的本质,有利于明确适用法律,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7.
谭斌 《重庆工运》2009,(12):30-31
一、劳动争议的概念及其法律规定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因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等发生的纠纷。我国1994年7月15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一条虽然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  相似文献   

18.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书面订立,但现实中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大量存在。放松对劳动合同的形式要求,将口头合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纳入劳动法范围并加以倾斜性的保护,引导劳动关系当事人特别是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一个符合合同本意,理性和现实的选择。而最重要的是这一选择符合劳动法的根本立法宗旨,有利于对劳动者的保护,协调、稳定劳动关系。  相似文献   

19.
学术界与实务界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再就业所形成的用工关系有不同的认识。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法上的两个基本范畴,在经济基础层面,超龄劳动者再就业形成的应当是非常态劳动关系,而非劳务关系;在上层建筑层面,超龄劳动者再就业形成的应当是非标准劳动法律关系。为彻底解决现阶段超龄劳动者再就业所面临的一系列问题,有必要取消一刀切的法定退休年龄限制,变强制退休制度为弹性退休制度,同时将社会保险待遇的给付与劳动关系的状态脱钩,劳动者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后如仍未退出劳动过程的,用人单位无须再承担缴纳养老保险费义务,但双方的劳动关系性质不变。  相似文献   

20.
劳动法律体系的建构,应以劳权本位作为理论出发点,应以劳权的实现和保障为其基点和核心.本文所提出的劳权概念,是指法律所规定或认可的劳动者在履行劳动义务的同时所应享有的与劳动有关的权益.劳权即劳工权益应是劳动法律的基本范畴和劳动立法起始概念.本文提出和论证了劳动者的概念和法律特征,认为市场经济下的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应为受雇于他人的以工资收入为基本生活来源的直接生产者.本文还提出了劳权关系的概念,认为劳权关系是劳动法律关系的本质体现,这一关系是相对于产权关系和经营权关系而言的,现代企业制度的经济权利结构是由产权、经营权和劳权的三权关系所构成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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