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一、再审之诉不等同于申诉.有些同志认为,建立申请再审制度后,民事申诉已被申请再审所取代,申请再审就是民事申诉.笔者认为申诉与申请再审是两个不同概念,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其权利和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申诉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基本的民主权利之一.申诉可分为诉讼上的申诉和诉讼的申诉两种,而再审之诉是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  相似文献   

2.
刑事申诉是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者其他公民对法院巳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法向人民法院或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要求重新审判的一种制度。我国刑事诉讼法所以规定刑事申诉制度,其目的在于维护公民的诉讼权利和民主权利,也是法院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判决,保证公正审判的重要制度。对刑事申诉和刑事再审两者的关系,人们的认识不尽一致。刑事申诉和刑事再审,是审判监督的两个不同阶段。刑事申诉,不是提起审判监督的必经程序,也不是审判监督程序的开始,它是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相似文献   

3.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确认的一事不再理原则 ,具有维持刑事判决终局性、实现诉讼效益、保障人权的内涵。与之对照 ,我国刑事再审程序存在着理念上的偏差和制度设计上的缺陷 ,应当更新再审理念 ,改革再审制度。  相似文献   

4.
我国法律规定的申诉制度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法治中国建设的现实需要,应当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对其进行改革和完善。改造申诉制度的基本思路是:正确界定申诉制度的功能,使其向信访方向转变;科学区分申诉和申请再审,将诉讼法中的申诉制度置换为申请再审制度;完善申诉制度的基本结构,促进其内容更加合理和完备。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中央要求健全冤错案件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刑事申诉作为发现冤错案件、触发刑事再审程序一项最普遍、最主要的材料来源,其制度中仍存在诸多不科学、不健全之处,无法满足及时有效纠正错案的需要,难以适应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司法改革精神的工作需求。为开展进一步优化完善刑事诉讼机制、规范和统一刑事案件糾错程序的调研,笔者曾赴澳大利亚对该国刑事生效裁判糾错机制,特别是针对刑事生效判决的私力申请发动再审制度进行全面考察。本文立足考察得来的第一手资料,重点着眼于法律制度的实然运行状态,在对澳大利亚诉讼程序穷尽后刑事生效裁判糾错制度予以介绍的基础上,总结出其中可供我国参考借鉴的经验,并对我国刑事申诉制度改革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6.
李浩 《法律科学》2012,(6):170-175
我国《民事诉讼法》在审判监督程序的章名下规定了再审制度,而再审制度本质上是为当事人提供的一种特殊的救济制度。1991年修订《民事诉讼法》时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意义重大,标志着启动再审诉权化的开始,具有使再审制度回归其本质,促进再审制度立法发展与完善等积极功效。《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49条规定了向法院申请再审在先,向检察院申诉在后,是启动再审程序诉权化改造的继续。这一规定既有利于再审程序启动结构的合理化,也有利于检察机关更好地在民事诉讼中发挥作用。  相似文献   

7.
减少申诉信访压力,是当前人民法院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必须通过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加以解决,而加强申请再审审查工作是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的一个方面。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是一审、二审和再审程序,再审程序又可分为申请再审审查和再审审理两个阶段。一般而言,申请再审被驳回的当事人或者不服再审判决的当事人,因诉讼程序已经穷尽,最有可能发生申诉或信访。因此,要减少申诉信访,必须处理好申诉信访与一审、二审、申请再审审查、再审审理的关系。申诉信访和法院其他审判工作是"一盘棋",提高一审、二审、申请再审审查和再审案件质量,才是减少申诉信访的治本之策。目前申诉信访案件数量大,原因是多方面  相似文献   

8.
张改清  韦鹏 《河北法学》2003,21(6):111-114
从控审分离的视角审视,现行法律规定法院自行提起审判监督程序,不符合控审分离的要求,不利于实现诉讼公正,导致了诉讼职能的混乱,不利于保障被告人权利,因此应取消法院自行提起审判监督权。为了维护原审被告的权益、要改造现行的申诉制度,赋予被告申请再审权。  相似文献   

9.
完善刑事再审程序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再审程序作为刑事诉讼领域中的特殊救济程序,旨在为那些已生效的错误裁判提供一种纠正的途径。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现行刑事再审程序在制度设计方面还存在不少值得研究的问题,导致申诉难与申诉滥二者共存,形成恶性循环,不时受到理论界与实务界的质难。完善刑事再审程序,应在理念上坚持多元价值的整合,做到公正性、合目的性与法安定性的平衡与统一。完善的主要内容包括在基本保持现行程序启动模式的基础上对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的启动权作出适当限制,将再审申请审查程序与再审审理程序相对分开,细化再审程序启动的理由,建立相对独立的再审审理程序等。从而使再审程序的价值功能得以全面、有效发挥,实现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统一。  相似文献   

10.
一、申请再审是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扩大。原民诉法(试行)没有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权利,对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有权提出再审的只限于有审判监督权的组织和公职人员,而民事诉讼当事人无权直接申请再审,只能依法进行申诉.申诉不受时间的限制,当事人任何时候都可以申诉.当事人申诉后,是否能够再审,要由人民法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新的民事诉讼法(下称民诉法)规定,当事人行使  相似文献   

11.
一、再审程序的启动主体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制度中,再审程序的启动权归属法院和检察院,当事人申诉或申请再审不必然启动再审,尚须得到上述法定主体的同意。公权力因此成为启动民事再审程序的唯一主体。公权力启动再审首先侵犯的就是当事人的诉讼处分权。对于  相似文献   

12.
改革和完善审判监督程序,是人们长期关心的问题。本文阐述了中国审判监督的现状和审判监督在一定时期存在一定规模的认识,提出将现行的带有行政化色彩的申诉和申请再审模式诉权化、程序化、法定化,构建再审诉讼程序,介绍了《广东省法院再审诉讼暂行规定》的构架和基本内容。  相似文献   

13.
完善民事申诉制度之我见吴明童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无申诉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将(试行)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一章中的申诉,改成了申请再审。对此,有人认为民事申诉已被申请再审所取代,申请再审就是民事申诉。这几年出版的一些论述告诉申...  相似文献   

14.
长期以来,再审作为一项重要的诉讼纠错制度,为保障当事人的程序权利和实体权利,为司法公正的最终实现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在实践中,现行的再审程序也出现了不少问题,这集中表现为下面的一对矛盾:一方面,申诉难、申请再审难是许多诉讼当事人的切身感受,一小部分存在错误  相似文献   

15.
在民行检察工作过程中,经常有当事人根本不知道有申请再审和向检察院申诉的权利,或因超过申请再审、向检察院申诉的期限无法申请再审、申诉,造成有的当事人认为法院判决不公正,就到处告状或逐级上访,给法院造成很大负面的影响,不利于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也不利于社会的稳定。笔者认为如果在民事判书中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再审和向检察院申诉的权利,就可以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一)告知当事人有申请再审和向检察院申诉的权利,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和第一百八十五条分别规定…  相似文献   

16.
民诉法修改后我国再审制度的功能应是在依法纠错、化解申诉难的同时,反向提升诉讼前道工序即一、二审的审判质量,进而将维护司法权威与满足司法需求辩证统一。实现这一功能的路径之一是强化两审终审制度的基础作用,尤其是原先一些法院二审可改可不改的一般不改的尺度应当修正,证据失权制度的适用应与辩论权的保护相结合。路径之二是优化再审本体机制,尤其是再审中的证明标准应与一、二审一致,保障再审的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并可适度通过再审统一法律尺度。路径之三是拓展再审阶段的矛盾化解工作,通过申请再审阶段的判后答疑、司法建议和交下级法院调解等途径使通过再审不仅实现依法纠错,同时追求案结事了。  相似文献   

17.
(一)刑事再审法律关系的概念 刑事再审法律关系是指在刑事案件的再审阶段,诉讼主体根据刑事再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诉讼活动时所结成的一种诉讼权利和义务关系。刑事再审法律关系只能产生于刑事案件的再审阶段,其他任何诉讼阶段,诸如一审,二审、死刑复核等诉讼阶段,都不能产生这种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各种申诉案件增多,如何处理申诉、上访成了一个老大难的社会问题。在刑事诉讼领域,刑事再审是一项与解决此问题密切相关的程序制度,而且,刑事再审程序在处理刑事申诉中的价值已被社会各界广泛认识。但是,如何才能充分发挥刑事再审制度的价值,是一个复杂问题,仍然需要对其进行深入的研究。11月2日至3日,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主办的刑事再审程序国际研讨会在北京举行,国内外50余名刑事诉讼法专家和学者参加了研讨会。研讨会上,来自德国、法国、英国等国家的学者介绍了各自国家的刑事再审制度,我国专家和学者则对如何改革和完善…  相似文献   

19.
赵红星  国灵华 《河北法学》2004,22(11):156-160
近年来 ,刑事再审程序的改革已越来越受到诉讼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的关注。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诉讼制度势必会促进我国诉讼制度的完善。我国台湾地区的刑事诉讼法主要借鉴了德、日诉讼制度 ,同时也吸收了美国诉讼制度的内容。为此 ,在探讨我国刑事再审制度改革的今天 ,借鉴台湾地区的刑事再审制度 ,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0.
再审程序若干概念辨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审判监督程序与再审程序的概念应区别开 ,再审程序才是诉讼法中规范的概念 ,应当摒弃审判监督程序的提法。从“诉”与“诉权”的角度 ,研析“申诉”、“申请再审”、与“再审之诉”的区别与关系 ,应当将不具有“诉”的性质的申诉从诉讼程序中取消 ,以再审之诉取代申请再审。我国立法关于申请再审的条件表述不严谨、不科学。应当借鉴国外的做法 ,规定具体的、可操作的提起再审之诉的条件。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