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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为了进一步规范国际开发机构发行人民币债券的行为,促进我国债券市场发展与对外开放,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2005年2月18日发布的《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5]第5号公布)进行了修订,现重新予以公布实施。  相似文献   

2.
为了规范国际开发机构发行人民币债券的行为,促进我国债券市场进一步发展,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制定了《国际开发机构人民币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公布实施。  相似文献   

3.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7]第12号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制定了《境内金融机构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现予以公布实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二○○七年六月八日  相似文献   

4.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令第76号《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0年10月25日第282次主席办公会议、中国人民银行2011年12月5日第14次行长办公会议、国家外汇管理局2010年11月16日第29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  相似文献   

5.
《国债承销团成员资格审批办法》经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6.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银监会共同制定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现予以公布实施。  相似文献   

7.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3年2月17日第28次主席办公会议、中国人民银行2013年2月26日第2次行长办公会议、国家外汇管理局2013年2月21日第2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8.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促进金融市场协调发展,鼓励金融创新,保证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工作顺利进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了《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现予公布。  相似文献   

9.
正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第20号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银发〔2016〕228号)精神,规范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行为,提高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质量,促进绿色债券市场健康发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的绿色发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了《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行为指引(暂行)》,现予发布实施。  相似文献   

10.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同国家保密局、国家档案局制定了《关于加强在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1.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香港人民币业务的发展,规范境内金融机构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暂行办法。  相似文献   

12.
动作     
《中国人大》2012,(16):5-5
财政邮:代印发行221亿元地办政府债券8同20日至22日,财正史部代理发行221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这是今年财政部代理发行的第八期地方政府债券。  相似文献   

13.
为进一步发展货币市场,拓宽证券公司融资渠道,经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现予公布,自2004年11月1日施行。  相似文献   

14.
[2012]51号现公布《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证监会2012年12月27日 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证券公司次级债,是指证券公司向股东或机构投资者定向借人的清偿顺序在普通债之后的次级债务(以下简称次级债务),以及证券公司向机构投资者发行的、清偿顺序在普通债之后的有价证券(以下简称次级债券)。次级债务、次级债券为证券公司同一清偿顺序的债务。  相似文献   

15.
中国人民银行令[2009]第1号为规范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登记、托管和结算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债券市场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登记托管结算管理办法》,经2008年12月16日第37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5月4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6.
财库[2012]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为做好2012年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制定了《财政部代理发行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兑付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7.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5号《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3年8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43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10月8日起施行。主席尚福林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相似文献   

18.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1 3号《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已经2014年11月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65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主席肖钢2015年1月15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债券的发行、交易或转让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开发行  相似文献   

19.
为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行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证监会令第49号),我会制定了《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试行规定》,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20.
词典     
《时事资料手册》2006,(4):80-81
电子式储蓄国债 6月20日起,首批代销试点电子式储蓄国债的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7家商业银行先后开始接受开启申请,百姓又多了一种国债投资新渠道。电子式储蓄国债是指财政部在境内发行,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不可流通人民币债券。它只面向境内中国公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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