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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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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试论分案处理原则的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司法实践中,人们常常会发现在共同犯罪案件中未成年人与成年人结伙作案的较多,为了进一步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笔者试就分案原则在起诉、审判阶段的完善,略陈己见。  相似文献   

2.
免予起诉的废除是我国处理未成年人犯罪在起诉制度上的飞跃。目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起诉制度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相对不起诉条件细化与范围扩大、未成年人在共同犯罪中分案起诉上。同时,司法实践中探索了暂缓起诉这一新的形式。我国未成年人不起诉制度急需完善,应当通过立法进一步细化不起诉标准,扩大对未成年人犯罪适用不起诉的范围;构建刑事和解不起诉制度;建立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后的帮教制度。  相似文献   

3.
曹志召  李晏 《法制博览》2023,(20):55-57
近年来,刑事涉案企业合规建设和合规整改成为法律学术界和实务界讨论的热门话题。在最高检主导的企业刑事合规改革试点全面推进的大背景下,对于企业涉及的串通投标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类经济犯罪、污染环境犯罪等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的犯罪,检察机关充分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秉承“少捕慎押慎诉”的理念,坚持“刑事惩罚和教育挽救”并重的原则,对涉案企业进行合规考察,参考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考察验收报告,通过公开的听证程序,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行业主管部门、法律专家、合规专家等关于适用合规不起诉或宽缓量刑的意见,对一批刑事涉案企业和企业负责人依法相对不起诉或提出宽缓量刑建议,挽救了一批企业和企业家,对有效惩治预防企业违法犯罪,服务保障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显著助推作用。本文旨在通过近期笔者代理的一起某建筑工程企业涉嫌串通投标案,探索分析辩护律师在刑事涉案企业合规整改和合规建设中如何发挥作用,才能最大限度促使检察机关对刑事涉案企业作出合规不起诉决定。  相似文献   

4.
李秘 《台湾研究》2009,(3):44-48
台湾在完成世人瞩目的民主转型后,却爆发了震惊中外的腐败案件。从2000年至2008年的8年执政期,陈水扁执政团体接连发生洗钱、贪渎、内线交易、炒股、炒土地图利、非法介入经营权、关说“政府人事”、隐匿情资等非议;陈水扁女婿赵建铭与亲家赵玉柱,因“台开案”内线交易,分别被判9年、7年;陈水扁与吴淑珍,亦分别因涉入南港展览馆、龙潭购地、“国务机要费”及洗钱等四大案,被检察机关起诉;  相似文献   

5.
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在审理张春浩等被告人抢劫、流氓一案时,发现M带避孕套“钓鱼”,被钓的姑娘有10多个。M供认后,又以“吹吹牛”予以翻供,故检察机关对M没有以流氓罪予以起诉。为做到对人犯不枉不纵,  相似文献   

6.
近年来出现的未成年人“敲分”(敲诈、劫取财物、钱款)案较为突出。据上海闵行区检察院统计,仅去年下半年,该院未检部门就受理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敲分”案15件59人,占同期案件受理总数的18%。  相似文献   

7.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下未成年人不起诉案件实证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有着密切的关系,这可以在检察官的不起诉裁量权中予以体现。通过对海淀检察院近三年未成年人不起诉案件总体情况及变化趋势的分析,可以看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办理未成年人不起诉案件中的作用,并且发现其存在的不足。对于这些缺失和不足,可以通过增设不起诉事先告知机制,制定常见罪名不起诉应用指南,以及和其他社会机构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予以解决。  相似文献   

8.
2012年6月9日至10日,由北京工业大学人文学院法律系与中国政法大学青少年犯罪与少年司法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要案会诊——第五届犯罪学高层论坛”在北京工业大学逸夫图书馆报告厅举行。本届论坛是继2007年的“犯罪学基础理论”、“社会敌意事件”、“社会冲突与治安防控”等四届犯罪学论坛之后,中国犯罪学界首次以个案和要案为切入点、注重实证分析、打破学科限制的学术盛会。论坛由张荆教授和皮艺军教授主持,分为6个单元,分别围绕陕西药家鑫杀人案、云南马加爵杀人案、洛阳李浩“性奴”案、湖北邓玉娇案、湖南张君案等个案,以及报复社会型犯罪、官员腐败犯罪、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嫖宿幼女案等类案,从犯罪学、刑法学、社会学、心理学、精神病学等不同领域,对案件进行了独到、深刻、多视角的剖析,并通过着力探索案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和普遍性规律,回应了现实社会对中国犯罪学的期待。  相似文献   

9.
如何应对马英九“新中间主义”路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马英九作为公认的泛蓝共主,无论是过去担任国民党主席也好,还是因特别费案奋然辞职不计荣辱全力以赴冲刺2008也罢,其对两岸关系的认知很大程度上代表着泛蓝阵营的共识。同时,无论是台湾“三合一”选举后的鼎盛时期,还是被起诉后的低谷阶段,  相似文献   

10.
丑闻与民主     
1988年,美国最高法院裁决,杰里·法尔威尔诉色情杂志《风尘女郎》发行人拉里·弗林特案不成立。此案起因是这样的:弗林特在《风尘女郎》的滑稽广告中虚构一故事,说右翼福音传教士法尔威尔与他妈发生了“第一次”,法尔威尔向地区法院起诉,法院判弗林特赔偿20万美元,弗  相似文献   

11.
举世瞩目的美国政府和19州联合起诉微软公司(United States v.Microsoft,2000)一案,是20世纪美国最大的反垄断案。  相似文献   

12.
暂缓起诉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暂缓起诉是近年来我国在少年司法制度领域中引人注目的探索,对于这一制度的争议迄今方兴未艾。对未成年犯罪入应当坚持起诉便宜主义为主,起诉法定主义为辅的原则,暂缓起诉是这一原则在少年司法实践中的贯彻。暂缓起诉不同于我国现行法律中所规定的相对不起诉,而是我国少年司法实践中所创造的一种新型的不起诉类型,是基于联合国少年司法准则、《未成年入保护法》的要求和少年司法的理念对我国不起诉制度的丰富与发展。  相似文献   

13.
我国台湾地区传统上采起诉法定主义。检察官依侦查所得证据。足认被告有犯罪嫌疑。原则上应提起公诉。后受刑罚预防观的影响台湾引入起诉便宜主义,检察官对于轻微犯罪可以依职权裁量为不起诉处分。但实务上台湾检察官对职权不起诉的适用并不热衷,对于轻微案件。宁可申请简易判决处刑,不愿轻易为职权不起诉。导致台湾近10年来,检察官职权不起诉的被告人数,始终仅占当年被告总人数的2%左右。为发挥检察官职权不起诉在刑事政策上的意义。台湾地区“法务部”近几年在政策上采取了一系列的激励机制。于2002年2月另创设缓起诉制度作为配套。缓起诉制度不但可克服职权不起诉对特殊预防的偏重。而且在2002年2月刑事诉讼法修正后。立法政策上为达到筛选案件的功能,使向法院起诉的案件大量减少,并减轻检审实务案件的负担。成为改良式当事人主义的配套措施。  相似文献   

14.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研究——以不起诉制度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的总原则是实行“教育、感化、挽救”。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适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从轻从宽处理,这是党中央、高检院在构建和谐社会大背景下提出的刑事司法政策,社会各界已达成共识,成为了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标准。因此,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相应的,对未成年犯罪人不起诉的问题越来越受到大家的重视,而这一制度在实践中尚待完善,如标准还不够明确,不起诉后的帮教困难较多等。  相似文献   

15.
本文由“重庆钉子户案”展开分析,立足于我国民法的基本理念,通过论述《物权法》中的规定与理论争议,概括出我国公共利益含义的界定及其权属之争。  相似文献   

16.
今年两个“家鑫案”的死刑判决颇值“玩味”:一个是人头已落地的药家鑫案,一个是激辩正欢人称“赛家鑫”的李昌奎案。讨论药家鑫该不该判死刑“似乎”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当全民皆喊可杀的时候,估计最后连已在黄泉路上的药家鑫都会认为自己该死了,而摔死3岁男童、奸杀19岁少女的李昌奎可能到现在都没能想明白自己竟然会被云南省高院二审时留了一条命。  相似文献   

17.
1994年9月20日,广东破获了一起建国以来非常罕见的系列杀人奸尸案,凶手被擒,冤魂昭雪,闻者大快人心。 这起曾被传得沸沸扬扬的“系列女尸案”,其真相究竟如何呢?笔者经过大量翔实的采访调查,现实录如下。色魔被擒案惊四方  相似文献   

18.
震惊全台的“新瑞都案”、“高雄市议长贿选案”两大弊案,掀开了台湾政坛的一角,让人们从中管窥到其“金权政治”“黑金政治”的真面目。“金权政治”“黑金政治”的重要基础之一是台湾地方派系。它是在一定政治、经济、社会背景下,一些人为了自身利益,以精英分子为龙头,依靠政经资源,主要通过行  相似文献   

19.
王瀚 《法制博览》2023,(31):133-135
目前我国处于受理案件数量持续增长的时代,民众逐渐将诉讼作为纠纷解决的主要方式,由于我国司法资源有限,在人和案件之间难免会陷入“案多人少”的困境。2021年《民事诉讼法》着重修改了小额诉讼程序,而后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率虽出现回升,但在其适用过程中仍产生了一些诉讼难题和亟待完善之处。本文从“案多人少”产生的制度因素、小额诉讼程序对于解决“案多人少”的应对措施和小额诉讼程序在“案多人少”背景下所面临的问题及其完善措施等方面进行思考,以期为小额诉讼程序制度的研究提供理论参考。  相似文献   

20.
相对于犯罪人而言,被害人是弱者。如果能够使被害人从被犯罪人欺辱的状态,变为教育挽救加害者的力量,才能认为被害人已经成为强者。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仅赋予被害人“准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实践证明,司法权包揽的刑事诉讼实际效果并不理想;“暂缓起诉”是在法律规定之外由检察院设定了“考察权”,有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和解不起诉有利于对加害人、被害人的双向保护,足以促使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以和解不起诉终结案件,有利于建设和谐社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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