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司法案件的监督工作 ,既有宪法和法律的概括授权 ,又有直接的法律依据。我国宪法明确规定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 ,对它负责 ,受它监督。”地方组织法也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由此可见 ,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司法机关的监督是全方位的 ,不仅包括宏观意义上对其整体执法活动和全面工作的监督 ,而且包括对具体案件的监…  相似文献   

2.
政府部门副职领导由党委推荐提名、政府直接任免,不经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决定.因而,一直成为人大监督的“盲区”。那么,人大及其常委会能否对政府部门副职实施监督?答案是肯定的。从宪法、法律规定的相关精神看,实施对副职的监督是必然的。宪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地方组织法规定:“县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本区域内的法律监督权和对‘一府两院’的工作监督权。”这些规定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的监督,  相似文献   

3.
一、调阅“两院”案件卷宗实施法律监督的法律依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明确规定 :地方人大常委会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性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遵守和执法 ,并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行使监督权。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 ,是重要的执法单位。监督“两院”对法律的贯彻执行情况 ,除听汇报、调查视察、评议等监督形式外 ,调阅案件卷宗 ,看个案认定事实是否清楚 ,程序是否合法 ,适用法律是否恰当 ,是最有效的监督方法 ,符合地方人大常委会监督法律实施的法律规定。二、调阅“两院”案卷实施法律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相似文献   

4.
宪法和地方组织法明确规定:地方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有权罢免、撤销由它选举或者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这样的规定表明,对所选举、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罢免和撤销职务,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从形式上说,虽然人事任  相似文献   

5.
一、充分认识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监督的重要意义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宪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宪法还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  相似文献   

6.
正在我国,地方组织法、选举法属于宪法性法律,是对宪法的"规则化",它规定的内容是我国地方国家机关的选举、组织等根本问题。地方组织法是根据宪法制定的,明确规定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等的产生、职权、组成、工作方式、工作程序以及地方国家机关之间、地方国家机关内部之间的关系的法律。选举法是根据宪法制定的,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原则、选举机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相似文献   

7.
发挥人大街道工委的监督职能的提法和做法不妥,这种否定基于以下认识: 从主体上看,人大街道工委行使监督权超越了法律规定。我国《地方组织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相似文献   

8.
李福忠 《人大研究》2009,(11):27-30
我国宪法和地方组织法对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都有明确规定,但是法律对人大代表参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没有具体规定。研究本文设定的命题,需要明确四个前提:一是由于法律没有明确的界定,所谓的重大事项不是一个轮廓非常清晰的概念,有可能随时间、空间和地点的变化而改变.  相似文献   

9.
据人民代表报报道 :江西抚州市人大常委会聘请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的 7名法律专家担任法律顾问。笔者认为 ,人大常委会聘请法院工作人员为法律顾问的做法不妥。人大常委会聘请法律专家为法律顾问的做法是值得提倡的 ,它有利于人大常委会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实施宪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监督 ,研究受理疑难信访案件 ,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但人大常委会聘请法院工作人员为法律顾问弊大于利 :首先 ,不利于增强法院工作人员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法律意识。我国宪法第三条明确规定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  相似文献   

10.
舒颖 《人大研究》2003,(3):21-21
时下 ,“敢于监督”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公文、材料或代表公开讲话中的普遍提法。笔者认为 ,这种提法欠妥。我国宪法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 ,受它监督 ,对它负责。宪法明确国家权力机关与同级“一府两院”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这种监督关系是国家体制规定的 ,是国家最高层次的监督。这种监督的效力高于其他任何一种监督 ,这种监督有国家强制力作后盾和保障 ,这种监督不是“敢”与“不敢”的问题 ,而是一种理直气壮的…  相似文献   

11.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述职评议工作的责任感宪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省人大常委会对省政府部分组成人员进行述职评议,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对执行机关实施有效监督的重要方式,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具有法律赋予的权威性。对于改进政府工作、促进政府机关依法行政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政府各部门一定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从讲政治的高度,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民主法制意识,认真做好述职工作,积极接受评议。  相似文献   

12.
监督权是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最重要也是最经常使用的权力.宪法规定,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地方组织法关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权也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相似文献   

13.
各级人大常委会对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制度简称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制度。 宪法、全国人大组织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保证宪法、法律、  相似文献   

14.
胡凤玲 《人大研究》2004,(10):45-45
最近在一些文章和文件中看到 ,要做好人大代表工作 ,“同级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代表的监督考核和管理教育”。笔者认为 ,这一提法不妥。一是与有关法律不符。我国宪法第七十七条规定 ,全国人大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第一百零二条规定 ,省、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原选举单位的监督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选民的监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和地方组织法也作了相同的规定。可见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是一致的 ,并没有把监督各级人大代表的权力赋予同级人大常委会。因此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相似文献   

15.
<正>从初步认识到十分重视,国家层面的稳步前行1979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修正宪法的决议和地方组织法,决定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委会,并赋予人大常委会监督职权。从此,地方人大监督工作开始逐步探索。彭真同志1980年在省级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座谈会上提出人大的"四权",对立法、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以及监督权进行了科学界定,他说监督权"主要是监督是否违反宪法、法律,包括是否正确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  相似文献   

16.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并赋予了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及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多项职权。监督权是其中的重要一项。宪法明确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  相似文献   

17.
按照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有监督本级“一府两院”工作的职权,但目前一些地方人大常委会在运用此项权力时,却往往滞后于事情的发生,也就是事前不察,好做事后文章——浙江人大2005.2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周建军邱有全:人大监督具有天然的滞后性应当看到,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一般都是事后监督,它只能在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决定、措施或判决、裁定作出之后,或者执行行为发生之后进行,不能超前。个案监督就属于事后监督,司法机关办理案件是否有错,是否违法,是否包庇了当事人或侵犯了当事人的合…  相似文献   

18.
俞远兵 《公民导刊》2013,(11):46-46
<正>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笔者认为,地方人大常委会考评同级人大代表没有法律依据,是不合适的。常委会的性质决定不可。地方组织法规定,常委会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是为代表履职服务的机关,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常委会的职权决定不可。地方组织法规定,常委会的职权包括立法权、监督权、选举任免权、重大事  相似文献   

19.
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监督“一府两院”对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执行情况以及“一府两院”及其工作人员执法守法情况。长期以来由于没有健全与其相应的监督方式,实际上对执法机关的守法执法监督处于无章可循、流于形式做表面文章的状态,其监督功效甚微,对执法机关缺乏根本的约束力。这也是长期以来地方人大对执法机关监督疲软的重要原因所在致使执法机关少数人徇私枉法、为官不廉,搞官僚不正之风、引起人民  相似文献   

20.
浅谈县级人大常委会对乡镇人大的工作指导与法律监督张渌玻一、县级人大常委会加强对乡镇人大的工作指导与法律监督的必要性首先,是法律赋予的职责。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县级人大常委会对乡镇人大有工作指导关系和法律监督关系;县级人大常委会加强对乡镇人大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