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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丰都县切实抓好五保供养工作。一是切实解决应保尽保问题。认真开展五保对象普查工作,对符合五保供养条件并自愿人保的及时予以审批,切实做到应保尽保。二是合理确定五保供养标准。将全县五保老人的供养标准统一提高到按每人每年300斤稻谷和1200元现金的标准予以落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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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威海市自2007年1月1日起,全面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具体标准:市区(包括环翠区、高区、经区)城市低保由每人每月260元提高至300元,这是目前全省最高的城市低保标准;全市农村低保由每人每年800元提高到不低于1000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由每人每年2100元提高到不低于2400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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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内黄县民政局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具体作法:一是严格认定程序。根据“本人申请、村委会评议、乡镇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工作程序,严把“三关”,坚持“三榜公示”制度,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二是加强动态管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开展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核查,进行逐户核查。三是提高补助标准。结合全县居民经济生活水平,积极筹措配套资金,将今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调整为集中供养每人每年2240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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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是社会弱势群体中的弱中之弱,他们的生存环境怎么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前一段时间,我们采取人户调查、组织座谈、书面统计等形式,对20649名农村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的生活情况进行了初步调查。从总体情况看,各级党委政府对农村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的供养工作是重视的,截止目前,他们当中有78%的人住房得到新建、改建或维修,57.4%的人保留了少量自留地或小菜园,90%的人与村、组干部建立了对口联系关系,三年内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1300元提高到2100元,每年春节都能享受到国家和地方政府的一次性补贴,绝大多数五保对象对生活的环境条件比较满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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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惠州市惠阳区政府下发文件通知,该区农村五保供养平均标准由每人每月的317元提高到417元,该标准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之前未补足的差额将在次月领取五保供养金时一同补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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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9,(19)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办发[2009]281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56号)中关于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并根据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农村五保对象最低供养标准调整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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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民政厅认真学习国务院新颁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并与原条例进行比较,深刻领会新条例的精神实质。并就如何贯彻落实新条例提出了五条贯彻措施:一是代省政府起草《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切实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同时,省厅也将向各地民政部门下发通知,对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二是要求并督促各地在6月底前,按照新条例要求重新核准五保供养对象及人数,重新申报,建立五保供养对象基本情况数据库,做好审核发证工作。并确定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和分散供养标准;三是抓紧组织调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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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13,(22):1+5
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9区及北部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6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05元;城市"三无"人员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45元;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05元。涪陵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潼南县、铜梁县、荣昌县、璧山县12个区县及万盛经开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5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00元;城市"三无"人员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30元;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万州区、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黔江区、武隆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17个区县(自治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4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95元;城市"三无"人员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15元;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95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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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市北镇市“四个到位”确保五保供养工作平稳运行。一是政策落实到位。依据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完善五保对象审批规程,规范审批程序。对五保供养对象的申请审批政策、过程、结果和供养标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方位公开。五保供养对象在按时发放供养金的同时,纳入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个人负担的统筹金由市民政局负担,并实行大病医疗救助,较好的解决他们治病难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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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合理确定了农村五保供养和农村低保标准,建立了以政府财政为主的供养保障体制.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分散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1200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年补差不低于360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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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12,(18):20+5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社会救助标准制定和调整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11]82号)精神,经市政府决定,提高城乡低保、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和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保障标准。渝中区、大渡口区等11个区及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4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90元;城市"三无"人员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30元;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75元。万州区、黔江区等11个区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3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85元;城市"三无"人员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15元;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70元。南川区、梁平县等16个区县(自治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2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80元;城市"三无"人员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00元;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65元。调整后的标准从2012年10月1日起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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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地处粤西,总人口702万,现有五保供养对象43061户43829人。多年以来,五保对象人数多、五保供养经费需求量大、五保供养标准偏低、地方财政困难等问题一直困扰着我们。最近两年,我们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领导为重点,突破筹集资金的难点,采取一系列措施,逐步提高了五保供养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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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2006,(14)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56号)的规定,现将我市农村五保供养最低标准公布如下:一、沙坪坝区、江北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以及经开区、高新区农村五保供养最低标准不低于1600元/年·人。二、万州区、涪陵区、黔江区、万盛区、双桥区、长寿区、綦江县、铜梁县、潼南县、大足县、荣昌县、璧山县、合川市、永川市、江津市、南川市农村五保供养最低标准不低于1400元/年·人。三、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农村五保供养最低标准不低于1200元/年·人。农村五保供养最低标准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必须在2006年9月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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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内蒙古阿荣旗民政局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各项提标政策,全力确保城乡社会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一是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将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220元提高到30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6元。二是五保供养补助水平进一步提高。集中供养由过去的每人每年2800元提高到现在的3083元,分散供养由过去的每人每年2000元提高到现在的每人每年2800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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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宣汉县把五保供养工作纳入全县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五保供养工作出现了可喜变化。一是按照国务院《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认真核定五保对象,基本上实现了“应保尽保”;二是提高了五保供养标准,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每人每月不低干56元.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三是五保供养金由县财政转移支付,同时建立健全账务,实行专账、专户管理,有条件的地方五保供养金由银行直接发到五保对象手中,杜绝了克扣,挪用五保供养金的现象;四是建立定期检查和情况通报制度.督促五保供养政策的全面落实,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在做好五保分散供养工作的同时.县民政局提出用3—5年的时问,将全县52所旧型敬老院进行改造、扩建或新建14所“设施一流、管理一流,服务一流、业绩一流”的新型敬老院。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