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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当行政补偿请求人对补偿义务机关不予补偿或者补偿不足的处理不服时,有权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结果和监督检查结果不予公开,被许可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终局行政裁决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仍然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内容。  相似文献   

2.
我们通过对某市两级法院受理的六件不服行政机关不作为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行政案件的剖析发现,有的行政机关败诉的原因是在诉讼中设有举证或提供的主要证据不足。通过走访败诉机关,我们得知这些机关不举证的原因有两个方面:其一,有的行政机关认为不作为案件的被告没有举证责任,不愿举证(有的干脆不答辩,不出庭,听之任之);其二,有的行政机关不知道不作为案的举证  相似文献   

3.
一、行政复议前置的界定及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机关已经依  相似文献   

4.
确定行政诉讼被告无论是对于原告的起诉行为,还是对于人民法院的受理审查活动,都是一个相当重要而复杂的问题。经复议的案件,无论复议机关是否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均以复议机关为被告。  相似文献   

5.
刑事赔偿程序的立法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鉴于我国现行的政治、司法体制和目前刑事赔偿程序复议制存在的痼疾 ,我国刑事赔偿程序应改为诉讼模式。取消目前的刑事赔偿确认程序 ,由赔偿义务机关对刑事赔偿争议先行处理 ,赔偿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的先行处理决定不服 ,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  相似文献   

6.
行政复议兼具行政性与司法性,这种双重属性使得行政复议兼有内部监督功能和权利救济功能。扭转行政救济功能失灵的现实局面,需要突破行政复议内部监督的特性,在监督过程中坚持公开和参与原则,申请人对经复议维持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起诉的,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前者称之为内部监督过程之外化,后者称之为内部监督效力之外化。  相似文献   

7.
一、关于行政案卷排除规则 证据必须经过法庭审查才能作为定案根据,这是诉讼公开和保护当事人知情权和质辩权的需要,也是保障审判公正的重要程序要求。有学者认为,证据必须经过质证才能作为定案根据不仅是行政诉讼的要求,也是行政程序的要求。为了保护当事人在行政程序中的参与权,行政诉讼被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不但应当遵守先取证后裁决的行政程序原则,而且必须经过当事人的口头或书面的质证,否则不得作为定案根据。复议机关在复议期间收集的证据,因不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的证据,且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经  相似文献   

8.
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所公开的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判决书为基础数据来看,现实中相当一部分相对人对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过程或者结果不满意,认为其存在行政不作为问题并启动诉讼程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不作为行政诉讼中,被告行政机关存在拒绝履行法定职责、未全面履行法定职责、迟延履行法定职责、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等违法情形,而审判机关对此类问题的态度和处理方法存在一定的问题。为更好地解决新形势下的行政不作为问题,一方面应当从加强监督与问责、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等方面入手,督促行政机关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另一方面司法机关也应针对行政不作为严格审判标准、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以及对瑕疵行政行为提出司法建议以发挥其价值导向作用。  相似文献   

9.
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后,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行政决定的时效为多久,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理解存在争议。现有法律出现多个时效结论时,应作不利于行政机关而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解释。驳回型行政裁判没有可供执行的内容,行政相对人的起诉被驳回后,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依据是行政决定而非行政裁判文书。从制度设计的初衷来看,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行政决定,虽然置入了行政相对人不服提起诉讼后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这一司法过程,但其本质上仍属于行政非诉执行,时效应当确定为三个月。如果适用二年的执行时效,则违反了"申辩不应对行政相对人产生不利变更"的原则。  相似文献   

10.
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被誉为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诉讼制度。但我国行政法学界在探讨该制度时总不加区分的使用程序标的和诉讼标的这组概念,导致研究陷入困境,批判该制度的创设缺乏法理依据。本文在正确辨析程序标的和诉讼标的这组概念的情况下,试图通过对域外程序标的理论——原处分主义的引入,来分析我国所创设的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制度不仅是出于对现实需求的回应,而且还具有根据程序标的决定被告规则这一传统诉讼法理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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