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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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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涉诉信访案件多元化解决机制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尽管涉诉信访案件有其特殊的发生原因和背景,但解决涉诉信访案件,行之有效的途径和方法,还是要合理运用多元化解决机制。对于诉讼中的信访案件,关键在于强化诉讼调解的功能,力争使纠纷通过诉讼和解或调解得以化解,以此消解案件成为涉诉信访类案件的可能性。对于生效的信访类案件,充分发挥审判监督程序对当事人信访权、再审诉权的保障功能,使审判监督程序成为终结信访案件的有效机制。在坚持涉诉信访案件司法最终解决原则的同时,设置科学合理的分流机制,采用替代诉讼的纠纷解决方法,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多途径、全方位地预防和化解涉诉信访,是有效缓解司法资源短缺与涉诉信访案件高位徘徊矛盾的重要措施。  相似文献   

2.
转型阶段的涉法涉诉信访正处在利益分化加剧、风险叠加喷发、社会结构失衡的时代背景之中,利益格局变动凸显规范失灵,风险形势多发且多领域失控冲击法律体制,利益表达和实现的失衡制造立场偏差及执行扭曲。权力运行错位、程序正义欠缺以及管控脱轨,构成涉法涉诉信访面临的突出症结。要以贯彻全面深化改革精神为契机,加快涉法涉诉信访体制机制改革步伐,优化涉法涉诉信访权力运行机制,革除涉法涉诉信访管控行政化弊端,完善涉法涉诉信访考核等具体制度,强化涉法涉诉信访程序正义的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3.
信息快递     
<正>东营市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试点工作:建立了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联席会议制度,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事项中分离出来,由市委政法委牵头负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同时,调整充实市委政法委机构编制,负责协调推进涉法  相似文献   

4.
十八届四中全会再次提出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的宏伟目标,旨在实现法律权威与社会安宁的统一。信访既是公民寻求权利救济的方式,也是监督权力行使的途径,具有权利救济与政治参与双向价值取向,涉法涉诉信访在理论与实践双层面均呈现出人治与法治博弈之下的纠结状态。建构"信法不信访"的程序性规范,要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程序终局建设,加大信访民主建设。以可不可诉为标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可分为涉法但不可诉的信访事项、涉法且可诉的信访事项、涉法且正诉的信访事项、涉法可诉且已终结的信访事项以及重复的信访事项。在涉法涉诉法治化配套制度建设中,应设置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制度,实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三审终审制,引入判后答疑制度,提高司法公信力,构建完善的法律援助制度,保障上诉人的参与能力。  相似文献   

5.
民事审判作为三大审判之一,与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当前,“当事人主义”在民事审判司法实践中的片面强调和过度推行,背离了司法为民的宗旨和群众路线的要求,是引发和加重涉诉信访问题的重要因素.因此,贯彻群众路线,完善审判方式方法,拓展司法职能,实行能动司法,才能有效预防和化解涉诉信访问题.具体采取以下举措:应强化“化解矛盾、定分止争”理念;应处理好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举证”与“查证”两个关系;把握好诉前指导、庭前释明、判前沟通等三个环节;加强坚持将调解贯穿诉讼始终、进一步完善司法为民措施、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重视强制措施运用等四个方面的工作.  相似文献   

6.
积极稳妥解决涉诉信访问题是当下中国一项重要的政治共识。中国社会结构变化中的利益矛盾和民生诉求是涉诉信访产生的社会根源,法制进程中的信访立法滞后是涉诉信访产生的法制症结,司法体制改革中的信访处理机制不完善是涉诉信访产生的直接原因,民主、权利意识复归中民众质朴但缺乏法制观念的维权热情是涉诉信访产生的重要"推手"。破解当前我国涉诉信访问题的正确进路是正确定位涉诉信访的制度功能,加快推进我国信访立法的进程,不断完善涉诉信访的处理机制。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正处于转型期的中国,越来越多的社会矛盾以案件形式进入司法领域,出现了诉讼与信访交织、法内处理与法外解决并存的状况。涉法涉诉信访作为法外解决的通道,当前已在我国呈蔓延态势,客观上是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社会矛盾高发、多发的综合反映,主观上则是政法机关执法理念、执法效力与人民群众的期望不相适应的集中表现。从追求法治中国、平安中国目标出发,推动涉法涉诉信访法治化,理顺涉法涉诉信访入口、程序、出口等法治化路经,不仅直接关系民生、民权等社会层面问题,而且关涉法律权威和国家安宁等政治层面大局,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相似文献   

8.
"诉访分离"是信访运作过程中为实现涉诉信访依法终结采取的制度安排,它运用司法处置的程序和方法,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导入司法程序予以最终解决。涉诉信访依法终结的理念基础在于"诉访分离",即避免涉诉信访处置渠道的多元化、处置手段的行政化和处置目标的短期化。为了克服诉访的外部混同导致涉诉信访处置非程序化、诉访的内部混同导致涉诉信访处置权益化和诉访循环导致涉诉信访处置空转化这些因诉访不分所衍生的问题,应当通过采取合理设置诉访分离的基本层面、科学构建诉访分离的运作机制和强化涉诉信访司法处置的终局性效力等策略,促使涉诉信访依法终结目标的实现。  相似文献   

9.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网上公布了《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 《意见》把涉及民商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政法机关依法处理。国家信访局研究室副主任缪传忠表示,信访部门将不再受理、交办、协调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而是引导相关信访群众到政法机关按程序反映问题。  相似文献   

10.
一、涉诉信访问题产生的现实原因涉诉信访问题的产生,其现实原因主要来自以下三方面。(一)审判机关方面1、极少数办案人员素质不高,在个别案件质量、程序上存在瑕疵。或是办事效率不高,审判作风不够严谨,工作方法简单,引起了少数当事人对法院的公信力产生怀疑,导致当事人上访。2、某些办案人员缺乏大局意识,就  相似文献   

11.
涉诉信访同样呈高发态势,已成为困扰政法机关工作的一个难题。我国处于快速发展的转型期,相关法律的出台滞后于经济发展,移植法律的非本土化使法律体系"洋味十足",缺乏民众基础和认同感,导致涉诉信访频发。信访法律体系有待建立,目前的信访法律体系中,法律位阶最高的《信访条例》规定操作性不强、规定不完善,使得实际工作中对涉诉信访处理人治色彩浓厚。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推动涉诉信访工作尽快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重要而紧迫。  相似文献   

12.
如何从源头破解信访不信法的怪圈,怎样使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现象得到遏制。上海、江苏、浙江等地都在探索涉法涉诉信访分离机制,力求解决"入口不畅、程序空转、出口不顺"等现实难题。本文基于沪苏浙涉法涉诉信访分离改革经验,寻求构筑我省诉访分离导入、终结、非访打击等机制,促进皖沪苏浙四省市涉法涉诉信访分离信息联动共享对接,加快涉法涉诉信访分离体制改革进程。  相似文献   

13.
刘敏 《学习论坛》2008,24(11):72-75
对于涉诉信访,不能采取堵的方法,而应当采取疏导的方法,特别是要从源头上抓起,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的发生.在2007年<民事诉讼法>修订之前,申请再审难是涉诉信访多的一个直接原因.为解决当事人申请再审难等问题,我国于2007年修订了<民事诉讼法>.在当下,特别需要法院树立科学的司法理念,即重新确立再审程序的宪法理念,正确处理维护判决的稳定性与依法再审的关系,正确处理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关系,正确处理公正与效率的关系,以确保再审程序的良性运行,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申请再审权,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  相似文献   

14.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将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规范化是涉诉信访走向法治化的重要一环。我国涉诉信访规范化的现状可以概括为具体内容杂、实际操作乱、处理效果差,问题集中表现在启动与受理环节欠缺规制,处理环节呈现非程序化,终结环节主体过度多元,衔接环节对接不够顺畅。实现涉诉信访规范化的出路在于涉诉信访的启动与受理环节应严格界分"诉"与"访",限定启动主体与时间,完善受理部门与平台;处理环节实现导访入诉,加强协调,合理追责;终结环节明确终结案件范围,完善终结制度,细化惩戒规则;衔接环节完善再审救济渠道,改革相关司法制度与强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15.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将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规范化是涉诉信访走向法治化的重要一环。我国涉诉信访规范化的现状可以概括为具体内容杂、实际操作乱、处理效果差,问题集中表现在启动与受理环节欠缺规制,处理环节呈现非程序化,终结环节主体过度多元,衔接环节对接不够顺畅。实现涉诉信访规范化的出路在于涉诉信访的启动与受理环节应严格界分"诉"与"访",限定启动主体与时间,完善受理部门与平台;处理环节实现导访入诉,加强协调,合理追责;终结环节明确终结案件范围,完善终结制度,细化惩戒规则;衔接环节完善再审救济渠道,改革相关司法制度与强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16.
涉诉信访这一概念来自于司法实践的总结而非理论研究的建构,因其与司法程序内在机理不同而发生。涉诉信访虽然旨在救济权利,但由于其冲击司法程序,有损司法公信,影响社会秩序而产生应对的必要性。当前涉诉信访的应对机制可归纳为治理模式,表现为应对主体的多元化、应对依据的政策化、应对方式的能动化、应对内容的行政化。涉诉信访的治理模式虽然可以实现短期的效率和秩序目标,但存在诉访不分、程序不畅、难以终结等问题,冲击着司法程序的基本价值。涉诉信访的应对机制应从治理模式转为法治模式,从根本上化解上述难题。  相似文献   

17.
孙影娟  姜述弢 《世纪桥》2012,(1):127-128
法院的涉诉信访是信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涉诉信访工作的现状堪忧,其中对于涉诉信访人员的心态把握不清是一个重要因素,文章对涉诉信访人员的三种非正常心理状态进行了阐释,旨在为涉诉信访相关工作人员提供心理依据和参考。  相似文献   

18.
《实践》2009,(7):F0003-F0003
近年来,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法院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大力实施“靠制度建院、靠管理治院、靠素质强院”的治院方略,规范管理、强化素质,各项工作都有了质的飞跃。特别是在审判工作信息化管理、处理涉诉信访工作和加强诉讼调解等方而得到上级法院和人民群众的认可。2007年被自治区政法委评为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相似文献   

19.
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而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则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通过对安徽、湖南、山东、江西等4省8市基层领导干部接访情况的调查分析,结果表明,加快诉访分离体制改革是全面推行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推行科学决策、阳光政务、公正司法,加大对缠访闹访的打击力度,实行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措施,让诉讼归诉讼、信访归信访,涉诉信访不再回流。  相似文献   

20.
王金英 《世纪桥》2006,(8):79-79
为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遏制涉法信访案件的发生,登封法院党组合涉诉涉执信访案件的特点和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创新,通过多方论证和调查研究,郑重推出《信访工作考核办法》和1.《信访工作考核确认规程》,明晰责任、加大奖惩力度,铁腕治信访。一、确定考核范围。凡于立案、审判、执行活动以及查封、扣押、冻结、评估拍卖、司法鉴定、司法强制措施等活动有关的信访、人访案件,均纳入信访考核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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