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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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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平潭开放开发将探索"五个共同"的两岸合作新模式,其必然会与现行法律、法规发生冲突。为了促进平潭开放开发,对其进行立法已经达成共识。但立法的启动首先需要有合适的立法主体,立法主体的确定不仅关系到平潭立法的效果,而且事关平潭开放开发的成效。通过对平潭立法各种可能主体的优劣势分析,建议采用由福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据全国人大的授权对平潭开放开发进行立法的模式。  相似文献   

2.
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建设需要地方性法律制度的密切跟进,基于经济特区立法经验,在制定针对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地方性法规过程中,应注意其特殊性,主要包括如何解决对台经济合作交流问题、华侨文化的利用问题、超越原有经济特区立法问题、与国际法衔接问题,以及如何解决针对平潭的立法与厦门特区原有立法的冲突、衔接问题。认识到平潭综合实验区立法的特殊性,并注重科学的立法观念、技术,方能避免地方性立法中的立法过失问题。  相似文献   

3.
平潭综合实验区承载着特殊的历史使命,其开放开发直接服务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但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当下,其面临着诸多法制障碍,亟需进行法制松绑。由此,争取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就平潭开放开发事宜进行授权立法成为了推动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实践的渴求。同时,授权立法的实现还有待周密的考量。  相似文献   

4.
平潭综合实验区承载着特殊的历史使命,其开放开发直接服务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但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当下,其面临着诸多法制障碍,亟需进行法制松绑。由此,争取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就平潭开放开发事宜进行授权立法成为了推动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实践的渴求。同时,授权立法的实现还有待周密的考量。  相似文献   

5.
平潭综合实验区特殊的发展定位和功能诉求,对其常规管理机构——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的架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实验区发展步伐的不断加快,实验区管委会的建构方式有必要从传统的"行政主导式"向"立法保障式"转化。而在"立法保障式"之下,应注意从确立组织之基本原则,健全组织立法体系,完善相关组织立法程序三个方面入手完成对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的建构。  相似文献   

6.
长久以来,部分学者或者认为立法是发现法律的过程,或者认为是技术创设的过程,然而这两种看法都略失偏颇.立法是规范的法律规则(社会内生的)到建设的或技术的法律规则(实在法)的二度转化过程,是规则认识过程和法律创新过程的统一.通过对西方三大法学流派对立法原则影响的分析,可以看到"发现"与"创设"是不可分的立法过程中的两个环节.  相似文献   

7.
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的要求,福建省要将平潭打造成为新兴海岛城市,使其成为对台经贸特区。在这一政策大背景下,本文从生态法律角度出发,介绍了平潭实验区的生态环境现状,分析了生态法律建设在平潭建设过程中的重要性,进一步提出构建实验区生态法律制度的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8.
加强社会管理创新中法律程序问题的研究,对深入理解和认识社会管理创新具有重大意义。之所以强调法律程序的取向,一方面在于当前受"唯目的思维"影响的社会管理模式的滞后,另一方面在于法律程序是保障社会管理创新过程化、制度化的基石。因此,要充分发挥法律程序在社会管理中应有的作用。当前我国创新社会管理的重点在于完善立法程序,推进程序性立法和现代社会管理法律体系建设;健全行政程序,保障行政权力行使的正当性;完善司法程序,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完善程序性制裁制度,树立法律程序在社会管理中的权威。  相似文献   

9.
平潭综合实验区,因台而设,为台而兴,赋予国家体制机制创新,全岛开发,先行先试的战略使命,作为特区中的特区,党中央、国务院给予"五个共同""三放""两个窗口"共同家园的政策优势。其战略之高度、其地位之特殊、其使命之重要、其统战之任务有别于全国其他经济特区的政治优势。鉴于平潭特别行政区,本人认为平潭需要进一步精确定位,需要前沿的国际眼光,需要聚焦的顶层设计,更需要创新思维、发展理念。本文站在大中华大时代大外交的视野,在平潭打造国际旅游岛、自由港、自贸区的基础上,从平潭特区、国际形势、和平实践三个方面予以论述,提出打造"世界——平潭和平岛",以和平创意项目推动和平统一发展。  相似文献   

10.
"实质性正当程序"是美国创新发展的一项制度,它要求法律内容的正当性。这是对立法权进行实质性制约,从而切实保障了公民的权利。然而,作为其最低限度标准的"理性联系"仅仅要求法律与立法目标、政府利益存在合理的联系。根据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理性联系"并不能从立法层面建立理性化社会。进一步思考可知,理性联系、平等对待、合理补偿才是"实质性正当程序"的最低限度标准。  相似文献   

11.
金融创新与监管规制是一个亟待研究的难题。美国证券立法的百年历程表明:早期的州立法,是对完全自由市场经济下,金融产品创新充满欺诈的法律规制,主要思路是保护投资者的基本利益;后来的联邦证券立法,是对美国经济危机反思的结果,对证券业务及其创新的限制,主要思路是维护金融安全,经济秩序;联邦立法的转型,是应对经济发展的制度变革,适应全球化经济发展的需要,促进金融创新增强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率。在此基础上,揭示其通过立法平衡金融创新与法律规制以维护金融安全、经济效率的理念,包括金融创新是美国经济发展和稳定的重要因素,管制与放松是一个漫长,反复的制度变迁过程,要从实际出发,尊重市场机制,尊重金融市场的内在规律。  相似文献   

12.
正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标志着我国立法工作站在了一个新的起点上"一样,海南地方立法也要在新的起点上继续加强。这就要求法学理论工作者加强对海南地方立法的理论研究,为拓展和创新海南地方立法提供理论支持。加强对海南地方立法地位和作用的理论研究  相似文献   

13.
一、我国民间借贷法律风险分析。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对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定过于分散。而且由于"宜粗不宜细"的立法指导思想、"政出多门"、立法技术欠缺等原因,立法协调性较差,一些法律规范内容相互冲突。对民间借贷的  相似文献   

14.
横琴因有澳门大学"租管地"形成了多元法域嵌入式结构、大陆法与普通法文化交融的格局,也成为了独具一格的比较法区域研究样本。横琴未来的法律制度融合与创新应厘清现行法律渊源的层次关系、构建特色司法和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开发区际法律信息平台、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作为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组成部分,承担着粤港澳区际经济合作和制度创新的历史使命,横琴应在法治原则下疏通立法通道,以现行法律的空白点和间隙为突破口,以消解制度对市场和区域融合的束缚为方向,大胆进行法律制度创新。  相似文献   

15.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法治创新的制度需要,使得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出了授权国务院在自贸区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但暂时调整法律规定并非法律修改,作为一种非法定的授权立法行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务院的暂时调整法律规定的立法授权,在授权主体的合理性、被授权机关的适当性和授权内容的合法性上皆与现有法律规定存在冲突。在未来自贸区的法治创新中,必须正视自贸区发展的法治瓶颈与长期性,防止代议制立法模式下行政权力的僭越。通过推进以《立法法》为突破口的多途径改革,获得变通执行法律的空间,并借助法解释学助力自贸区法治创新的实现。  相似文献   

16.
当前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立法的三个重要理论向度是明晰法理基础、廓清立法模式、厘定法律内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着国际、国内的法理基础,目前我国是典型的"块状"立法模式,当前需要"条状"立法,从而构建一种"条块"相结合的法律体系。在内容方面,立法要界定政府间基本公共服务的责任分工,构建与均等化相匹配的公共财政、标准体系、绩效评估以及问责制度。  相似文献   

17.
立法的合理性评估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立法后评估是指法律实施一段时间以后,有关政府部门、组织或人员对其实施效果等进行评估,根据法律在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其立法上的原因,从而进一步完善立法.立法的"合理性评估"包括三个方面的评估:即法作为社会规范选择的合理性;立法权、立法程序、立法内容的合理性;法律绩效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18.
开展"一带一路"沿线的国际科技合作交流,不仅要促进沿线各国在经济技术上的互惠共通,更要在制度建设上为"一带一路"提供中国方案。以立法体系、行政执法体系、司法体系、法律服务体系为内容的法律保障体系是"一带一路"国际科技合作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在考察和评价陕西开展"一带一路"国际科技合作法制保障体系实践基础上,从创新立法格局、加强行政执法、深化司法改革、提升法律服务等方面提出优化陕西开展"一带一路"国际科技合作法律保障体系的对策建议,协力推动沿线国家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  相似文献   

19.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它体现在各个领域。在立法中树立创新观念,坚持创新精神,对于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有积极和重要的促进作用。一、立法坚持创新精神,为国家的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我国的立法一是依据实际情况,二是依据宪法。从总的来说,立法是将成熟了的实践或被实践证明为正确的党和国家的政策上升为国家的意志,制定为法律。但有很多时候,尤其是为了引导社会转型和达到变革的目标,需要不断地创制新的法律,以保障国家的改革和社会的发展。 立法坚持创新精神,首先,要遵循实践是立法的母亲的原则,根据我国社…  相似文献   

20.
在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背景下,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应运而生。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有赖于法律制度的保障,其国家战略属性以及稳定发展目标急需立法层面的保障和支持。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立法对推进中央和地方立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依然面临立法支撑少、先行先试立法受阻、立法适用范围有限等难题,需要在法治思维的引导下,坚持科学立法和多元化立法,注重中央与地方的配合,构建区域法制协调备案审查机制和立法评价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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