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正> 钡中毒致死,多由误服或其他原因口服可溶性钡盐引起,由皮肤吸收引起中毒死亡者罕见。笔者在实际工作中检验一例经皮肤吸收硫化钡中毒致死案例,报告分析如下。死者李××,男,22岁,生前系某化工厂工人。某年元月十日晚值班观察硫化钡沉淀罐  相似文献   

2.
法医在枪伤尸体检验中,枪弹所致液体动力杀伤作用造成的损伤比较常见,而对枪口动能较小的枪支引起的液体动力杀伤所造成的弹道外部骨折的案例则少见报道,笔者曾检验1例,现报告如下: 某年5月21日3时许,罪犯姜××持六四式手枪向在床上熟睡的王××头部射击一枪,王当即死亡。死后58h进行尸体检验。  相似文献   

3.
用化学显色法检验炸药成份具有简便、快速的优点,特别是在基层刑事技术部门缺少分析仪器的情况下,熟练掌握使用该技术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1993年,某市发生一起恶性爆炸案件,嫌疑人王××交待与嫌疑人张××共同作案,作案时张××穿一件绿色军上衣,并将炸药夹在右腋下,但张××矢口否认。为了澄清事实,在张××家中提取绿色军上衣一件,要求检验衣物上是否有炸药成分。通过对现场爆炸尘土的分析检验,认定为铵锑混合炸药,故重点对张××衣服上是否含有TNT、NH_4~+、NO_3~-成  相似文献   

4.
1997年10月,系列抢劫出租车杀人案主要犯罪嫌疑人,高××(男,36岁)到案后供述,1996年10月至1997年10月使用射钉枪杀死3人,其中女性1人.尸体检验未发现其它致昏、致死手段.据高××交代另一同伙在后面紧固驾驶员头颈部,另一人用射钉枪顶住驾驶员头部射击,然后在异地抛尸.报告如下:尸体检验:  相似文献   

5.
作者曾遇一宗80余人集体毒鼠强中毒,无一例死亡的案件。现将有完整临床资料的51例,整理报告如下。一般资料1997年11月3日中午,某医院食堂发生一起食物中毒案,该食堂售出饭菜20多分钟后,发现80余人有程度不等的呕吐、抽搐、昏迷、大汗淋漓等中毒症状。当地公安局经过数月侦察,证明该案是食堂工人席××蓄意投毒所为,经检验证实为毒鼠强。该案实际中毒人数为83人,该院统计为75人,医院提供完整病历51份,中毒51人中,有以下特征。1-51名中毒者主要是医院病员、陪伴、医生、护士。年龄最大的是64岁,最小…  相似文献   

6.
1案例简介某日,杜某(男,45岁)与邻居因地界发生纠纷被邻居用木棒打击腹部,被人发现后拉开,觉腹部疼痛严重,右腹部有肿块进县医院诊治。B超检查示:右上腹局部腹壁肌层连续性中断,缺口内径2·2cm,肠管内内容物回声由缺口处进入腹壁肌间隙,腹压下降时返及腹腔,诊断为腹壁疝。五日后笔者对杜某进行了检验:身材较瘦,痛苦面容,神志清,右上腹见散在不规则表皮剥脱1·5cm×1·0cm、4cm×0·5cm、1·5cm×0·8cm、0·5cm×0·3cm4处,其表皮剥脱下方见3处表皮剥脱1·5cm×1·5cm、0·6cm×0·5cm、1·5cm×0·4cm;右锁骨中线肋缘下见腹壁隆起4cm×4cm…  相似文献   

7.
我们在检案实践中遇到一例因静脉误输煤油中毒的案例,实属罕见,现报告如下:案例报告一九八七年九月四日××县××乡卫生院对“菌痢”患者马××进行输液治疗时误将一瓶煤油当做液体输入体内,量约10ml。症状:煤油输入体内约半小时患者即有呛咳、气促、心慌,后出现谵语、昏睡、咳白色粘痰、乏力、胸痛等症。  相似文献   

8.
1991年夏季,某市沿海一带村镇连续发生入户盗窃案件。7月19日村民王××家被盗。现场勘察中用石膏铸模提取了案犯遗留的带有马蹄形铁掌的鞋后跟痕迹一枚。侦察中发现白××有作案嫌疑,提取其半高跟皮凉鞋一双(后跟铁掌已拆掉),检验现场后跟铁掌痕迹是否系白××半高跟皮凉鞋所留。  相似文献   

9.
1989年2月中旬某商场进行查帐,发现该商场会计的帐目与皮鞋柜台的帐目不符,相差1000元。经反复核对,发现皮鞋柜台“交款簿”上当年1月19日一笔“陆佰元”款前添加了“壹仟”两个字,阿拉佰数字“600”前添加了“1”字,采用添加数字的手法,被人从中贪污了1000元。皮鞋柜台共有3名营业员,排查的范围、对象比较明确。1989年3月14日,市局将此案和张××、周××、姜×3名营业员的字迹一并送来,要求检验添加字迹系何人所写。检验中,首先对检材进行了剖析:检  相似文献   

10.
1 案例 1988年6月28日,山海关飞机场战士刘××被杀。侦察员在河水中将罪犯作案穿用的鞋缴获,同时又密取了嫌疑人胡××的鞋(均是前后空凉鞋),要求作两双鞋是否为同一人穿着的认定。现场作案鞋系退伍战士用后送给嫌疑人的,在步态特征上具有两人特征重叠在一起的特点,鉴定难度很大。由于综合运用了多种方法检验,结果正确地认定了罪犯。  相似文献   

11.
<正>2003年某日,在一室内发现一个黑色旅行密码箱,箱内有2块从股骨外髁颈至胫腓骨下段的腐败尸块,推测死亡时间约为6~7d。 1 DNA检验 1.1 DNA提取 切取2块尸块膝部的半月板(2mm ×2mm ×0.5mm),分别  相似文献   

12.
<正> 一九八六年×月×日,某碱厂因故使氨冷却器内液氨受热气化,致大量氨气逸出,造成11人中毒,其中1人5h 后死亡。生存者10例,除2例表现为呛咳、窒息感、流泪、呼吸道分泌物增多未经特殊治疗即痊愈外,另外8例均有明显的呼吸系统刺激症状和体征及不同程度的皮肤粘膜化学性灼伤,其中两  相似文献   

13.
<正> 1986年×月×日,某乡夫妇早上外出,傍晚回来后未见家中三个孩子,次日下午四时许发现死在屋中木柜内。木柜约148×56×90cm大小,两截箱盖,箱内没有分隔。一侧盖口为57×27cm,盖边带有钉铞儿。前壁箱板相应部位带有钉铞鼻子。其钉铞扣钉铞鼻子随柜盖的使用能自然扣锁。木柜壁板面上有不规律的条状抓痕。其它未发现特殊情况。尸体检验:法医对三具尸体进行了检验,现介绍其中一具。  相似文献   

14.
死者钟××,男性,23岁,于1985年10月1日服乐果自杀,死后20小时进行尸体检验。检验见:尸僵在各关节存在,尸斑位于腰背部,呈暗红色,大片状,指压不褪色,双侧瞳孔直径0.8厘米,结膜充血,口周围和鼻孔有白色泡沫粘液,有强烈特殊大蒜臭  相似文献   

15.
刑事判决书主文表述数罪并罚,在实践中有这样几种表述形式:一、“被告人×××犯××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犯××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二、“被告人×××犯××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罪,判  相似文献   

16.
李某 ,女 ,2 6岁 ,汝阳县陶营乡人 ,痴呆 ,不会说话 ,平时学穿衣服 ,不出家门。 2 0 0 1年 6月 11日早上 6时许被人发现死在距其家 10 0米的麦场中。尸表检验 :尸体发育中等 ,营养不良 ,两眼球结膜充血 ,胸腹部有 2 2cm× 40cm范围散在擦挫伤 ,触诊肋骨有骨擦音 ;左乳头内外侧分别有 0 .4cm× 0 .7cm、0 .5cm× 1cm排列整齐、呈对称分布的皮下淤血 ,右乳头内外侧分别有 0 .2cm× 0 .8cm、0 .3cm× 0 .8cm排列整齐呈对称分布的皮下淤血 ;右肩胛骨下侧皮肤有 5cm× 10cm范围擦挫伤 ;肛门3点、7点、12点处均有长约 0 .…  相似文献   

17.
《法学》1991,(7)
一、案情简介1986年12月24日,吉林省××市水利局与湖北省枝江县××渔种场在湖北省枝江县签订了一份鱼苗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由渔种场卖给水利局杂交鲤鱼苗500万尾左右;水利局到起运机场抽样点数,在降落机场检验成活率;鱼苗单价为110元/万尾。合同还对预付货款、交货期限、鱼苗成活率以及违约责任等事项作了详细规定。1987年4月,水利局向渔种场预付货款55000元。渔种场收款后,前往湖北省××地区水产科学研究所购买杂交鲤鱼苗340  相似文献   

18.
某日,正阳县××村余家7口人,于上午9时许,食用腊肉水饺半小时后均相继出现头晕无力,继之腹痛,上吐下泻、烦躁不安、舌僵硬,其中2人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尸检见:死者余×,男,18岁;余×,男,11岁。两具尸体均发育正常,营养一般,肠腔内均有少量血液和粘液,脑及脑膜重度充血水肿,其它均表现为一般中毒急死特征。提取胃及胃内容、血、肝、呕  相似文献   

19.
××重婚案是一起轰动南方某省罕见的重婚案.案情概括如下:被告××原是某县一农民,1967年与农家之女××结婚,并生了4男1女,夫妻感情较好.1976年××进入大城市当起了建筑包工头,暴富起来.从1978年起至1988年7月,他凭借其财富,先后利诱6名女青年自愿委身与他,且都以夫妻关系公开同居,并又生了4男3女.连同以前的配偶子女,他共拥有1妻6妾12个孩子.××身为有妇之夫,居然明目张胆、无所顾忌地与7名女性缔结婚姻关系,已严重触犯刑律,构成重婚罪.1992年3月×县人民法院依法以重婚罪一审判决××有期徒刑2年,并解除与6个  相似文献   

20.
<正> 王××,男,55岁。1985年11月16日死于其卧室内。现场发现三个无盖酒瓶,其中汾酒瓶内剩酒270mL;无标签白酒瓶内剩酒约4mL;四川泸州老窖头越酒瓶内剩酒约1mL;遂怀疑系急性酒精中毒致死。尸体检查死者体长178cm,发育正常,营养良好,已有明显腐败现象,体表无明显损伤异常。解剖主要所见:心腔内血液暗红色流动状,两肺表面和切面呈紫褐色淤血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