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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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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试析给付判决应当成为我国行政判决的种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诉的类型的形成是依据一定标准对不同的诉进行划分的结果。诉讼类型化成为当代世界诉讼制度发展的重要趋势之一。但我国的行政诉讼类型化研究滞后,诉的种类没有给付之诉,相应地行政判决种类也没有给付行政判决。给付行政判决应当成为行政判决的种类之一。行政诉讼应将"诉"的类型增加给付之诉,故应当通过对我国《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将给付之诉和给付行政判决种类都予以法定化,类型固定,以规范和完善我国的行政判决种类。  相似文献   

2.
行政不作为诉讼是行政诉讼案件中的重要类型,所有的行政诉讼案件都可以划分为行政作为违法案件和行政不作为违法案件。审判实践中,大多将行政主体“拒绝颁发许可证或拖延颁发、拒绝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职责,不发给抚恤金”的案件归为行政不作为案件,在判决时,也大多依据《行政诉讼法》第54条“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的规定来进行判决。然而,行政不作为诉讼案件相当复杂,实践中遇到的行政不作为违法案例也远不只以上三种。对行政不作为诉讼案件的判决进行深入研究,有助于行政责任的认定和司法审查…  相似文献   

3.
行政诉讼应增加确认判决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行政诉讼增加确认判决的必要性根据现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我国行政诉讼的一审判决分为维持判决、撤销判决、变更判决、限期被告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和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五种。但从目前行政诉讼的实践来看,仅使用上述五种判决不能完全解决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不能完全适应整个行政法律制度发展的客观要求,行政诉讼中增加确认判决势在必行。首先,增加确认判决是有效和彻底解决行政争议纠纷的需要。《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几类判决对于解决行政争议纠纷是必要的,但是,在有些情况下使用上述几种判决并不能有效解决争议。…  相似文献   

4.
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在撤销具体行政行为时可以一并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本文试从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主体角度出发对重作判决提出质疑,认为重作判决对人民法院、原告、被告三方都不利。  相似文献   

5.
行政诉讼变更判决是适应司法实践发展和实质解决行政争议的产物。行政诉讼变更判决的适用范围有进一步扩大的空间,主要是针对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行为作出时间的变更。在区分"损益型款额"和"受益型款额"的基础上,"行政处罚"的款额和"其他行政行为"的款额确定应适用不同的审查和变更标准。"行政诉讼撤销判决"与"行政诉讼变更判决"存在竞合,法官在衡量诉讼效益、减少诉累、举证责任、行政便宜等价值和目的后选择是否适用变更判决。基于"原告型第三人"的考虑,行政诉讼变更判决规范对"禁止不利变更原则"例外条件的规定是不够完善的,"禁止不利变更原则"的例外有进一步扩大的空间。  相似文献   

6.
行政成本权衡是司法审查中一种相对深层次的行为,其具有深化司法审查内涵、扩大司法裁量权、促使行政权理性化的价值。如果合理性审查制度能够建立,那么,探讨司法审查中的行政成本权衡既有理论依据也有实践上的可行性。笔者认为,在日后修改《行政诉讼法》时应确立行政成本控制原则,建立行政公诉制度,概括规定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拓展行政诉讼判决类型。  相似文献   

7.
维持判决制度作为中国行政诉讼制度的特色,其存在具有正当性根据。理论上讲,维持判决制度承载着维护公法秩序之目的,是实现行政诉讼功能、达致行政诉讼价值的手段;维持判决制度是行政行为公定力最终得以实现的有力保障,它并不违背判诉一致之诉讼法原理,且维持判决制度所建构的正面、肯定之行政行为模式是确保行政法律关系和谐、促进社会进步与发展的方向和目标。维持判决有别于驳回诉讼请求判决之特定适用范围,在当下的社会转型时期,维持判决的制度宣示功能对中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存在和发展完善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8.
行政诉讼不同于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的特点之一就是其具有法定撤销之诉判决理由,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撤销诉讼之五种撤销理由对判决的效力具有不同的影响,其中超越职权理由的效力最强。法定判决理由具有类型法定、标准不一致性和影响判决效力的不均衡之特性;基于法定判决理由的特性应该赋予其与判决主文同样的既判力,并且在判决书中明确法定判决理由固定的内容和形式。这样有利于更全面实现行政诉讼保障当事人利益和彻底解决行政纠纷目的。  相似文献   

9.
行政诉讼维持判决制度之检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张旭勇 《法学》2004,(1):45-52
行政诉讼维持判决是我国独有的判决类型。本文从制度的功能与效率的视角对行政维持判决制度的合理性提出质疑。文章从制度演进的角度 ,剖析了我国行政维持判决制度的历史成因 ,并对催生了行政维持判决制度的“维护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之目的进行价值批判。在此基础上 ,分析并指出行政维持判决制度在运作中可能造成的低效率和种种矛盾。行政维持判决制度与行政行为效力理论不可调和 ;维持判决与原告的诉讼请求相冲突 ;行政维持判决与其他类似判决功能上的可替代性造成制度运作的低效率 ;行政维持判决本身的正当化成本高、程度低。最后 ,笔者主张以“控权”价值观置换原先的“维护”目的 ,并在此基础上以驳回诉讼请求判决全面取代维持判决、确认合法判决、确认有效判决 ,重构行政诉讼否定性判决制度  相似文献   

10.
行政判决是人民法院依据法律法规参照规章,对审理终结的行政诉讼争议,作出的实体裁判。我国行政诉讼法第54条规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可根据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维持、撤销(含部分撤销并可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限期履行、变更等四种判决。这四种判决形式,在行政审判实践中得到了广泛运用,取得了一定社会效果,初步实现了行政诉讼立法目的。但是,随着行政诉讼的快速发展,行政审判的深入开展,审判实践的丰富,这四种判决形式难以适应各种类型案件。本文就行政判决形式的局限及其完善谈点粗浅看法。一、行政…  相似文献   

11.
行政判决通过确定当事人之间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实现调整和稳定行政法律关系的目的。只有准确地运用判决形式,才能充分体现审判权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以及判决本身的确定性和可执行性。我国行政诉讼法所规定的几种判决形式是实现行政诉讼目的的直接手段,对于起步较晚的行政法制建设来说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行政诉讼自身的某些特殊性,尤其是随着行政审判实践的深入,现有的判决形式已不能准确地反映和适用一些行政案件应然的判决结果,因此,结合行政审判的实践,从理论上进一步探讨合理和准确的判决形式已是十分必要。一、现行判…  相似文献   

12.
反思行政诉讼之重作判决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重作判决在立法上和实践中都存在严重弊端 ,其必要性与合理性均值得怀疑 ,它是中国行政法治状态不良的特别对策 ,应当通过修改完善行政诉讼制度科学合理地解决重作判决意图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3.
裁判的概念 行政诉讼裁判,是指人民法院在行政案件审理终结后,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有关法律规定,对行政争议作出的具有强制性的决断,它包括判决和裁定。它是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是否正确合法的监督,是人民法院行政审判职能的集中体现。 行政诉讼裁判具有如下特征:第一,行政诉讼中  相似文献   

14.
重整我国的行政诉讼类型制度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李桂英 《河北法学》2003,21(6):152-157
我国立法上没有规定行政诉讼类型,而实践中存在的诉讼类型具有明显的缺陷。重整我国的行政诉讼类型,在立法上应设立六种行政诉讼类型,并运用拓展原告起诉资格的方法解决社会公益诉讼问题,运用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方法解决民事、行政交叉案件。  相似文献   

15.
关于《行政诉讼法》修改中完善判决方式的若干建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人民法院就受理的行政案件的实体问题所作的判断即为判决。判决方式则是指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司法裁断的种类。现行行政诉讼法规定了维持判决、撤销判决(包括撤销并重作判决)、变更判决和履行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若干解释》)又增加了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和确认判决两种判决方式。目前。行政诉讼判决方式的不全面和不完善已经严重影响了法院处理行政纠纷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本文拟就行政诉讼判决方式的完善作一个初步的设想。  相似文献   

16.
履行判决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是富有生机的判决形式,当前行政公益诉讼履行判决的相关规定较为概括。通过对司法实践中典型案例的梳理与剖析可知,履行判决的适用情形和内容存在一定争议。前者的关键是对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认定;后者的核心是法院在"如何履行"的内容限定上享有多大权力。对这些问题的反思必须回归到客观诉讼视野中,行政公益诉讼履行判决的适用不能完全等同于一般行政诉讼的履行判决,应当凸显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保护公共利益这两项客观诉讼目的。  相似文献   

17.
论我国行政判决形式的局限性及其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论我国行政判决形式的局限性及其完善□潘昌锋行政判决是人民法院依据法律、法规,参照规章,对审理终结的行政诉讼作出的实体裁判。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可根据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维持、撤销(含部分撤销并可判决被告重新作出...  相似文献   

18.
试论我国行政判决形式的局限性及其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试论我国行政判决形式的局限性及其完善潘昌锋行政判决是人民法院依据法律法规参照规章,对审理终结的行政诉讼争议,作出的实体决断。我国《行政诉讼法》第54条规定,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可根据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维持、撤销(含部分撤销并可判决被告重新...  相似文献   

19.
行政诉讼中的情况判决探讨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情况判决是行政诉讼判决中一种特殊的判决方式,具有特定的内涵和要件。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的行政诉讼制度对情况判决作了明确的规定,我国大陆现行行政诉讼的司法解释实际上也规定了情况判决制度,但这三者的规定之间存在一定差异。我国大陆行政诉讼中的情况判决制度,在公共利益及其重大损失的认定,以及对原告救济途径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20.
行政驳回诉讼请求判决并非《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判决形式。但是 ,《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四种判决形式———维待、撤销、限期履行和变更判决已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各种类型的行政案件 ,完善行政诉讼的判决形式———增设行政驳回诉讼请求判决这一新的判决形式在理论上和立法、司法实践中被提上议事日程。最高法院刚刚通过的司法解释就明确规定了行政驳回诉讼请求这一新的判决形式。本文就行政驳回诉讼请求判决的法律地位、意义、涵义和适用范围等问题进行探讨 ,以期抛砖引玉。一、行政驳回诉讼请求判决的法律地位我国《行政诉讼法》第54条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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