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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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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由于刑法规定的非刑罚处罚措施在适用方式与内容上均有一定的局限性,因而司法实践中在对行贿犯罪人免于刑事处罚时较少采用非刑罚处罚措施,由此导致免于刑事处罚的行贿犯罪人实际上未受到任何处罚和教训。虽然《刑法修正案(九)》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对行贿罪免除处罚的范围,但基于查处与打击受贿犯罪的需要,司法实践中仍不可避免因"辩诉交易"而对行贿犯罪免除处罚。因此,为有效惩治与预防行贿犯罪进而有效遏制受贿犯罪,有必要对行贿犯罪非刑罚处罚措施的适用进行一定程度的规范与完善。对于行贿犯罪人能够产生预防犯罪作用的训诫、责令具结悔过、建议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这三种非刑罚处罚措施,无论在形式上抑或内容上,均因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而应当进行规范。此外,对行贿犯罪非刑罚处罚措施的规范适用,还必须辅之以相对完备的基础制度,因此,应当夯实行贿犯罪非刑罚处罚的司法基础,完善信息及时披露制度和相应的监督机制,以及构建行贿单位强制性检察监管制度等。  相似文献   

2.
以监禁刑为主的近代各国刑罚体系,在矫正罪犯和恢复社会秩序等方面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在日益开放的现代社会中,以监禁刑为主的刑罚运行成本在不断增加,其改造效能也有待加强。非刑罚化是对犯罪行为处罚,在不适用刑罚而采其他处罚手段能达目的时,可排除刑罚适用的责任承担方式,其运行成本相对较低,且符合刑罚发展趋势和保障人权之需要。研究我国非刑罚化的价值取向及其理论与实践基础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3.
杨亚东 《学理论》2012,(20):84-85
处理运输毒品案的司法实践中,将吸毒者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对待。当吸毒者运输毒品的数量低于刑法第348条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时,一般不定罪处罚。但司法实践中的情形千差万别,上述情况一律不定罪处罚似有不妥。在处理吸毒者运输毒品的案件时,应当结合实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假设的一种情况下,对该种情形具有科处刑罚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相似文献   

4.
量刑情节所依据的法定刑是什么?一种观念认为量刑情节所指的法定刑是某一罪名的整个刑罚幅度,从重处罚是在该罪名的整体刑罚内从重,从重处罚情节是导致法定刑升格的主要依据.本文对这种观点从法理上、实证上进行了反驳,认为,量刑情节是依附于犯罪事实而存在的,而每一个犯罪行为的法定刑都是根据该罪行的轻重而设定的具体刑罚档次,量刑情节适用的基础是罪行法定刑.从轻、从重处罚都只能是在所该当的刑罚幅度内判处.把罪名法定刑作为量刑情节的法定刑,混淆了从轻处罚、从重处罚与减轻处罚、加重处罚的界限,这不仅法理上是错误的,实践中也是有害的.  相似文献   

5.
数罪并罚的价值研究对解决数罪并罚在立法和司法上的具体问题有重要意义.数罪并罚的价值就在于其制度本身所具有的均衡罪刑关系,节省刑罚资源的功能,能够满足人们追求刑罚公正性、经济性的需求,有助于刑罚最终目的实现.  相似文献   

6.
刘洪磊 《学理论》2010,(19):154-154,157
刑事和解制度在英美及欧洲大陆国家已广泛适用,其具有刑罚所无法达到的社会效果。寻求被害人、加害人合法权益的双向保护是当代刑事诉讼发展的必然趋势。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直接适用刑罚已不能完全适应处理刑事案件的需要。故在刑事政策和刑事制度的设计中应该充分考虑其犯罪特征,用非刑罚的方法,调和被害人与加害人之间的关系,调和被破坏的社会关系,  相似文献   

7.
如何最大程度减小刑罚适用对未成人犯罪主体的负面影响,根据未成年人的心理和生理特征,在司法实践中对该类犯罪主体实施非犯罪化、非刑罚化、非监禁化与前科消灭应是应然和必然选择,这既符合《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的宗旨,也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精神相一致。  相似文献   

8.
张圆圆 《学理论》2012,(29):128-129
石刑是伊斯兰国家用来惩处通奸犯罪的酷刑,在反对残酷肉刑、反对用刑罚处罚婚外恋的普世价值逐渐被人们接受和认可的时代,为什么还有如此匪夷所思的现象存在?这种原始的刑罚制度存在的根源是什么,是需要探讨的问题。其文化根因在于宗教意识形态和政治制度构建等。  相似文献   

9.
《学理论》2020,(3)
犯罪行为及其本质特征具有主客观统一性,因而,严重程度的社会危害性不可能是犯罪的本质特征。应受刑罚处罚性不是社会危害性的限定因素,而是犯罪的独立特征,它从根本上揭示了犯罪与刑罚的内在联系,对解决犯罪构成、排除犯罪是由、共犯等犯罪论基本问题具有基础性作用,应作为犯罪的本质特征。  相似文献   

10.
《刑法》第37条的免刑规定具有较强的政策功能和司法价值。就个案而言,究竟符合什么样的具体情形方可判处免予刑罚处罚,完整理解《刑法》第37条内涵至关重要。"犯罪情节轻微"量定罪行轻重,是免刑适用的一般化标准,同等情况同等对待,追求客观公正;"不需要判处刑罚"测查犯罪人格,是免刑裁量的个别化依据,不同情况不同对待,追求合理差别。犯罪情节轻微的前提下,是否免予刑罚处罚关键在内因,需要法官综合罪前、罪中、罪后三个阶段的情形综合审慎判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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