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冉克平 《法律科学》2010,(4):119-125
与加害人的过失不同,受害人的过失并非违反不得侵害他人权益的义务,而是违反了对自己的保护义务,此种义务在法律上是一种不真正义务。对于受害人的过失的判断,应以受害人尽到与处理自己事务一样的注意义务而非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为标准。为保持现行立法与司法的稳妥,可以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具有过失相抵能力,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具有过失相抵能力。在未成年人遭受他人侵害,其监护人未尽监护职责导致损害的发生或扩大的情况下,若监护人违反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未成年的受害人应该承担监护人的过失,在斟酌损害赔偿数额时,实行过失相抵。  相似文献   

2.
过失相抵制度中,被侵权人过错的判断应当采取客观标准;对过借的性质,应当采用“未采取合理预见说”:被侵权人过错包括被侵权人故意和过失,前者应与受害人故意相区别,后者建立在诚信原则和公平正义的私法原则之上。  相似文献   

3.
过失相抵制度中,被侵权人过错的判断应当采取客观标准;对过错的性质,应当采用未采取合理预见说;被侵权人过错包括被侵权人故意和过失,前者应与受害人故意相区别,后者建立在诚信原则和公平正义的私法原则之上.  相似文献   

4.
郑晓剑 《法律科学》2011,(6):104-113
侵权责任能力在我国侵权法上的地位和作用正在被淡化,但是这种现象并不合理。侵权责任能力作为一种独立的民事能力,其在本质上是一种过错能力。侵权责任能力具有独特的应然功能,亦有着相当重要的体系功能。侵权责任能力可使过错侵权责任的认定及承担具有合理性,能够实现侵权法的利益平衡等功能。侵权责任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是历史上形成的两个具有特定内涵、发挥特定功能的法学/法律概念,二者之间并不存在逻辑上的包容关系。  相似文献   

5.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前句规定的是监护人的过错推定责任,承担责任的基础在于监护义务的违法,性质上属于自己责任、独立责任。第一款后句赔偿,但适当减轻是第二十四条不赔,但适当补偿的反面表述,具有公平责任的性质。被监护人责任的认定宜依据第六条采纳过错归责原则,在尚未承认过错能力的情形下,不妨参照民事行为能力制度结合个案具体分析。三十二条第二款前句仅仅在被监护人责任成立后的责任承担上具有意义。后句则具有指引性条款的作用,监护人对不足部分的赔偿依据仍是第一款。  相似文献   

6.
李志云 《法制与社会》2012,(17):277-278
情谊行为往往受道德和伦理规范的调整,但情谊行为中也会有侵权行为和损害的发生,在对施惠人归责时不免要考虑情谊行为的无偿性和其体现的人类友好互助的精神.这种情况下,一般会根据情况减轻或者免除侵权人的责任.虽然情谊行为是无偿的,但对施惠人仍应采用一般注意义务的标准.  相似文献   

7.
一、问题的提出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侵权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第二款规定:"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该条与  相似文献   

8.
儿童是一个国家未来的希望,给儿童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使他们受到良好的教育是每个国家和民族应有的使命。我国一直在为儿童的健康成长而努力着,但是,由于社会的发展,流动人口的增多,对儿童的保护不到位,各类拐卖儿童的案件也层出不穷。这些被拐卖的孩子所遭受的侵害以及被解救后应该得到的救济问题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  相似文献   

9.
虐待被监护、被看护人罪的客观要素与司法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虐待被监护、被看护人罪的侵害法益为被监护人、被看护人的人身权;只有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自然人和单位才能成为本罪主体;本罪有四个行为表现形式——违反(不履行)监护或看护义务、虐待行为、虐待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以及本罪侵害对象只能是处在被监护、被看护情况下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在司法认定方面,一是要考察涉案人员与被害人是否存在监护、看护责任关系,二是要考察行为人是否实施了“情节恶劣”的虐待行为.本罪与其他虐待型犯罪的关键区别在于:行为主体与行为对象的关系不同;二者违背的义务来源有所不同.  相似文献   

10.
《政法学刊》2019,(2):28-37
我国现行立法并未确立被遗忘权,这给相关司法裁判带来一定难题。被遗忘权这种新兴权利最终是否可以在司法实践获得个案救济取决于具备相应的条件。被遗忘权的个案救济必须具有谦抑性、共识性和可行性(权利成本)。在个案救济中应采取显性涵摄的论证模式,以比例原则为基础,同时参考欧盟出台的被遗忘权保护细则,建构起具体的、可操作的裁判基准。  相似文献   

11.
近年女大学生频频失踪,屡遭伤害.本文认为其原因复杂,催人清醒,让人反思.必须高度重视,有效应对.  相似文献   

12.
目前大多数国家都已确立了行政追偿制度,但各国对这制度基本上都缺乏操作层面上的设计,对被追偿人权利的保护和救济更上少之又少,因此,笔者从被追偿人权利保护和救济角度行政追偿时效、行政追偿的范围和标准、行政追偿的具体程序等方面发表个人拙见。  相似文献   

13.
船舶交通服务VTS(Vessel Traffic Services)中心是交通主管机关为增进水上交通安全、提高交通运输效率以及保护海洋环境而组织设立的监管与服务系统。近30年来,各地VTS系统硬件建设与技术破解能力日新月异,相比之下软件管理和职务风险防范能力明显滞后。VTS值班人员的渎职犯罪风险伴随水上交管失控或失误事故而逐渐升级,检察机关对案件的介入使该问题的解决方案不得不注入刑法思考。VTS值班人员具备渎职犯罪的身份条件,其职务过失理论上属于监管过失,但是,职务的懈怠与危害结果之间具有间接的因果关系,认定玩忽职守罪不符合犯罪客观方面的要求。依据大陆法系刑法的"依赖原则"和"被允许的风险"之理论,VTS值班人员的职务过失在客观归责环节可阻却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4.
当文中的意外事件发生后,受害人的损失应由谁来承担?本文根据法院的审理情况具体分析了公平 责任原则与过错原则、公平原则与无过错原则的区别及其公平原则实现的路径。  相似文献   

15.
当文中的意外事件发生后,受害人的损失应由谁来承担?本文根据法院的审理情况具体分析了公平责任原则与过错原则、公平原则与无过错原则的区别及其公平原则实现的路径.  相似文献   

16.
法院预收罚金,是指在判决宣告前被告人根据法院要求主动向法院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将来判决时的罚金。法院预收罚金从轻处罚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法院预收罚金从轻处罚并不违背刑法公平原则。开庭审理前,法院预收罚金不具有法理上和逻辑上的正当性;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判决宣告前,法院可以预收罚金。对法院不当预收罚金的,检察机关应当采取纠正违法和抗诉两种手段进行监督。  相似文献   

17.
当文中的意外事件发生后,受害人的损失应由谁来承担?本文根据法院的审理情况具体分析了公平责任原则与过错原则、公平原则与无过错原则的区别及其公平原则实现的路径.  相似文献   

18.
统一的执法观念在协调法律的本质属性 与执法者理解的差异性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检 察执法不能以司法公正为借口而牺牲司法效率,执行 国家法律是检察执法的最高价值。检察公正执法,还应 当把握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法律事实观和客观事实 观的辩证关系。  相似文献   

19.
黄风 《法商研究》2012,(1):124-130
移入式被判刑人移管作为相互承认和执行监禁性刑罚判决的司法合作形式之一,因涉及比较多的国内法规则和程序问题,我国立法应予以特别的关注和规范。我国各主管机关应对外国提出的向我国移入被判刑人的请求进行联合审查并作出是否同意移管的决定;在实际移交被判刑人之后,应侧重于从技术上为国内执行程序提供具体的依据,由法院依照我国法律对外国法院科处的刑罚实行转换;遵守一事不再理原则,对经过判刑国审判的、由同一被判刑人实施的同一犯罪行为不再重新进行审判;而对于从判刑国移管到我国的服刑人员,有关刑罚的执行应当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相似文献   

20.
维亚克尔的法律继受理论认为继受的根本是转向现代社会生活,是公共生活的合理化,运用逻辑和理性解决纠纷。在我国从传统向现代的历史过程中,民法继受存在实证主义、实用主义、进步主义的错误取向。应当学习并借鉴维亚克尔的继受理论,以科学、理性、体系的思维指导我国的民法继受。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