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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59 毫秒
1.
本案点评     
该案是一起行政诉讼案件.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当事人申请办理结婚或者离婚登记,发放相应证书的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登记当事人或其监护人具体行政行为,登记当事人或其监护人认为该行为违法,有权为该行政机关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依法撤销这一违法行政行为.  相似文献   

2.
论依法行政     
行政活动是一种行使行政权力的活动.作为公共利益的保护者和公共秩序的维护者,行政机关应为享有履行职责的必要权力.而由于权力的运用将会产生许多法律问题.因此,就需要对行政权力进行依法调整.首先,行政权的性质决定必须依法行政.行政权力的运用必须有法律依据,在无法律依据时不能随意作出影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决定.如果没有法律对行政机关权力行使的程序和规则加以规定,那么,侵害公民或其他社会组织权益的现象就会屡屡发生.所以,未经法律许可,行政权不得剥夺或限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利,减少或免除法  相似文献   

3.
我国行政诉讼法的制定和实施,为正确及时解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与行政机关发生的行政争议,开拓了有效的法律渠道。与此同时,不管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是行政机关以及人民法院,都不能忽视继续发挥行政复议的重要作用。这里所说的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某个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向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具体行政机关或者其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诉,由接受申诉的行政机关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  相似文献   

4.
行政诉讼法的制定和实施意在严格要求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同时,赋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一种民主权利,如果发生行政争议,可以选择一条法律渠道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司法程序裁决。因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需要学习行政诉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随着法治文明和公民法治意识的增强,涉及与行政公益诉讼有间接或直接关系的案例不断增多,被冠之以“公益诉讼”的一系列具体案例引起法律界广泛的关注和争论。根据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第41条第1款的规定,只有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才能够作为行政诉讼的原告提起诉讼。  相似文献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是我国重要的基本法律之一,是调整民事关系的基本准则。它的颁布执行对于促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保护公民、法人的民事权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民事主体民事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公民(自然人)和法人。一、公民(自然人)  相似文献   

7.
我国行政审判中存在着不少误区,行政审判中被告兼有双重身份和被告必须是行政机关就是其中之两个误区。纠正这些错误的认识,对于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8.
正2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正式发布,对"民告官"案件规范进行了统一、明确和细化。"民告官"的原告资格认定。在行政诉讼原告资格方面,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1款规定,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  相似文献   

9.
人民法院在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依法应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此作了具体规定。其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包括5个方面的行为;违法采取保全措施,包括6个方面的行为;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是指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民事制裁决定、调解、支付令、促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以及行政处罚、处理决定等执行错误,包括7个方面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还规定,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诉讼或者执行过程中,以殴打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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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伙在民法中的法律地位,学者们颇有争议,概括起来有三种观点:一是认为合伙不能成为民事主体,民事主体只限于自然人和法人,合伙仅为自然人或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特殊方式而已;二是认为合伙是自然人和法人之外的又一民事主体,包括“非法人团体说”、“准法人说”“法人说”、和“第三民事主体说”等;三是认为合伙能否成为独立民事主体,应根据具体的情况区别对待,一些简易的合伙没有组织或字号,不能成为民事主体,合伙只有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成为民事主体。要想确定合伙的法律地位,必须首先界定清楚合伙的概念以及合伙的权利和义务,然后方能确定合伙能否成为民事主体。  相似文献   

11.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一条规定:“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根据这一规定精神,我国行政诉讼法的指导思想或立法目的主要表现为以下三方面内容: 第一,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是制定行政诉讼法的首要宗旨。在现代社会中,人民是否享有充分的权利,这种权利能否得到切实的保护,是衡量一个国家是否建立真正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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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应当主动向人民法院举证或提供证据线索,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主张负有举证责任,但下列情况例外,原告不需举证或应由被告提供证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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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燕 《理论学刊》2012,(5):108-111
环境公益诉讼原告范围的确定是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核心,其前提是明确环境公益诉讼的性质是一种专门公益诉讼,不应对其进行环境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的二元界分.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范围应当包括检察机关、政府环境管理机关、环保团体和公民个人.环境公益诉讼原告应当根据公权主体优于私权主体的原则,按照政府环境管理机关、检察机关、环保团体和公民个人的先后顺位来行使环境公益诉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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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民告官"?简单地说,就是公民、法人认为国家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害、渎职等),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的一份资料显示:从1990年到1999年9月,全国各级法院共受理一审行政案件526709件,其中仅1998年受案98463件,是1990年13006件的近7.6倍.随着公民法律意识的萌发和强化,近年来公民为维护自身权益而状告"官府"的"民告官"案件还在不断上升,其中有40%左右以老百姓胜诉而告结.但从整体上看,民告官尚处于原始冲动阶段,一波三折,磕磕碰碰,个中原委,发人深省.  相似文献   

15.
王栎 《求实》1996,(11)
行政诉讼面临的困境及对策王栎一行政审判是人民法院维护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有效途径。《行政诉讼法》的颁布与实施,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行政案件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法律依据,有力地推动了整个社会法制化的进程。但目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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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是指对原告和被告所争议的诉讼标的认为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者虽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正在进行的诉讼中的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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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指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哪些行政案件的范围,即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哪些行政行为享有司法审查权,又称行政诉讼主管。公安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公安机关和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在法定期限内,依法进行审理、裁决的活动。公安行政诉讼是我国行政诉讼的一种,受《行政诉讼法》规范和调整。因此公安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也是公安行政诉讼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公安行政诉讼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一、确定受案范围的原则受案范围的确定,不仅涉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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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尚无关于法人分支机构的统一、系统的立法,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法律地位的不明确和不统一,对司法实践产生着直接的影响。企业法人分支机构不享有法人资格,但有权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各种民事活动,成为其所参与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当其权利受到侵犯或与相对人发生争议时,有权成为民事诉讼主体,而民事责任则最终应由其所属法人组织承担。应当在制订民法典时确立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法律地位,以保护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及其交易相对人的合法民事权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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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各社会组织之间的科层制关系逐渐被打破,要求事业单位的法人治理结构也随着其职能范围、组织形态以及运行机制的变化而变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的目标是对各利益相关人的权益进行有效分配,在实践推进中可借鉴国外公务法人制度的相关经验,一方面要系统梳理和重构事业单位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大众的法律关系,另一方面要通过建构事业单位法人分类标准、分类指标体系等,构建事业单位组织形式选择连续谱,推动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体系日趋完善。  相似文献   

20.
程艳 《求实》2006,(Z2):194-195
一、扩展行政救济的范围 (一)现行法律规定的行政救济范围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6条和第7条的规定,行政复议的审查范围限于具体行政行为和部分抽象行政行为.虽然复议法所规定的复议申请范围对原有行政复议条例有较大扩展,但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范围仍过于狭窄.只涉及到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而对规章、行政法规和其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未作规定.根据<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不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但<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2项和第4项又规定:"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及"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人民法院不受理.可见,<行政诉讼法>把可诉的行政行为限于具体行政行为,排除了抽象行政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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