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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吉林省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止9月末,吉林省共检查用人单位8637户,涉及农民工355,462人,依法补签农民工劳动合同318,856人;查处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315件,涉及农民工152,507人,清回拖欠农民工工资2749.2万元;清理历年陈欠工资259.2万元,涉及农民767人;全省9个市(州)建立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673户,存储保证金1.7亿元。实现了农民工工资当期支付率100%,监察案件结案率98%的工作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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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工资卡,俺再也不用为拿不到工钱发愁了。”拿着新领的工资卡,来自焦作市的农民工张福贵(化名)显得很激动,说话的语速有点快,“以前老是怕发不下来工资,这回放心了。”临近年底,又是拖欠农民工工资高发期,但河南焦作市的农民工却不用为此事发愁了。近日,焦作市政府出台实施《焦作市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试行)》,从10月份起,实行银行卡发放工资模式,给农民工工资发放定新规,规范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另外,此办法还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列入政府绩效考核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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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视频会议在京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等9部门联合部署,要求各地在2012年元旦、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确保工资基本无拖欠。(2011年12月6日《新京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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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两种情形下(一是“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是“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而未订立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然而,司法实践中,“双倍工资”之罚则并非如上述法条规定的那样简单。下面案例警示劳动者在主张此项权益时,要注意防止下列五个误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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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保: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的“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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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拖欠劳动者工资两个月以上(含两个月)的企业,应纳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重点监控范围.并向社会公示。”据悉。为规范吉林省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吉林省企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近日正式出台。规定共四十六条,主要就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企业工资分配上的宏观调控职责,用人单位工资确定方式和工资增长机制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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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认真做好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近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联合下发通知要进一步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对无故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费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还将依法公开曝光。同时.将加强对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损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也要及时依法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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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要责令用人单位向农民工加付被拖欠工资50%到1倍的赔偿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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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那些在没有参加工伤保险、朝不保夕的用人单位工作的农民工而言,一次性待遇可以确保他们得到一定程度保障;对于那些跨统筹地区、尤其是来自外省的农民工,一次性待遇可以免除许多劳顿之苦和往来花费。然而全国除甘肃省外,各地劳动保障部门仅站在基金平衡的立场或用人单位支付能力有限的角度,制定的一次性支付办法问题太多,保障水平过低,与工伤发生后的实际费用形成巨大落差,较之按月支付的总额差异高达几十万甚至上百万,一次性支付办法对农民工极其不利。只要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原则上不应该给予一次性待遇,而应采取按月支付的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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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2):41-42
京人社劳字[2020]11号各企业、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确保患病职工安心接受治疗,保障因疫情被隔离人员和未及时返京复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维护劳动关系稳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企业应当保障患病职工依法享有医疗期和病假工资根据国家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停止工作治疗休息的,应当享有医疗期。职工医疗期中,企业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