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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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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现代婚姻基于人格独立而赋予夫妻双方平等的法律地位,配偶基于婚姻关系之存在也享有相应的人身、财产权,其合法权利受法律的平等保护.配偶一方不履行法定义务,侵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造成对另一方侵权的,亦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我国现行婚姻法和司法解释仅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侵权损害赔偿却未涉及,而现阶段婚内侵权行为的大量出现和司法实践的困境更凸显出这方面法律制度的缺失.基于此,本文着重对我国构建婚内损害赔偿制度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2.
我国现行婚姻法增设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但没有规定婚内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其实婚内侵权会给夫妻双方的人身权、财产权等方面造成很大影响,我国婚姻法可以从夫妻个人财产承担赔偿责任与夫妻协商解决处理问题等方面对婚内侵权损害赔偿进行立法。  相似文献   

3.
仅有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满足不了当事人的法律需求。婚内侵权民事责任制度可以及时地救济受害者,教育惩罚过错方,维护婚姻家庭和谐。在我国法律已规定了相关婚内侵权的刑事、行政责任时,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更是顺理成章。现行《婚姻法》已为夫妻个人财产的存在留下了足够的空间,追究婚内侵权者的民事责任没有制度障碍。  相似文献   

4.
婚内侵权损害赔偿是指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下,依法判决侵犯配偶合法权益的一方因其过错行为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害给予赔偿的法律制度。我国《婚姻法》对婚内侵权损害赔偿的规定有许多不足,为给婚姻关系的当事人提供一个更有效的法律救济途径,就需要建立婚内侵权损害赔偿的相关制度,这是保护配偶权及维护家庭稳定的需要。  相似文献   

5.
在法制日益健全、人们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的今天,夫妻一体的观念正在被打破,对于夫妻之间的侵权行为,当事人也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然而,现有民事立法在婚内侵权问题上存在诸多纰漏,无法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救济。因而,我国有必要构建婚内侵权损害赔偿制度。本文在对婚内侵权进行法律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当前婚内侵权立法的不足,对我国婚内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的构建,提出几点建议,以期对婚姻家庭法的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6.
夫妻间的婚内侵权发生在家庭内部,一直以来没有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侵害夫妻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婚内侵权损害赔偿。为了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文章通过对我国现行立法进行介绍和评析,对学术界关于婚内侵权损害赔偿的态度进行评析,对婚内侵权损害赔偿制度设立的必要性进行论证,从而对婚内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的构建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7.
婚内侵权损害赔偿制度,指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遭到侵权时,可就对方侵权行为要求损害赔偿的制度.我国目前虽有离婚损害赔偿,但仍有一定缺陷,且对婚内侵权赔偿缺乏规定可能使发生在婚内的侵权行为逍遥法外,难以保障受害者权益.我国有必要科学借鉴外国立法例,立足现有法律进一步建立婚内侵权救济体系.  相似文献   

8.
关于婚内侵权民事救济制度,需要认清婚内侵权豁免原则的成因及婚内侵权损害赔偿救济制度的确立理由法律基础和物质基础已为确立婚内侵权损害赔偿救济制度提供了保障,构建婚内侵权损害赔偿救济制度,必须明确夫妻配偶身份关系,确定配偶权及由配偶权派生出的身份权范围;协调法律与道德对配偶关系的调整,确立配偶权的法律责任与责任承担方式和例外性条款;采纳夫妻共同财产制的强制终止制度。  相似文献   

9.
2001年新修改的《婚姻法》确立了我国的婚姻损害赔偿制度,但确立的仅仅是指离婚损害赔偿,并不包括婚内损害赔偿制度。从我国现行的婚姻状况来看,家庭暴力、虐待、遗弃、重婚及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婚内侵权损害的事件不断增加,笔者通过婚内损害赔偿概念及构成对婚内损害赔偿制度进行简介,探讨了建立婚内损害赔偿制度的理论和法律依据,并进一步分析了婚内损害赔偿制度的效力及内容和意义。  相似文献   

10.
2001年新修改的《婚姻法》确立了我国的婚姻损害赔偿制度,但确立的仅仅是指离婚损害赔偿,并不包括婚内损害赔偿制度。从我国现行的婚姻状况来看,家庭暴力、虐待、遗弃、重婚及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婚内侵权损害的事件不断增加,笔者通过婚内损害赔偿概念及构成对婚内损害赔偿制度进行简介,探讨了建立婚内损害赔偿制度的理论和法律依据,并进一步分析了婚内损害赔偿制度的效力及内容和意义。  相似文献   

11.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4条规定了出现重大事由经法院判决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内析产。该规定突破了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在离婚时才能分割的传统模式,既保护了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的平等处理权,又挽救了婚姻。我国关于婚内析产的规定与大陆法系其他国家的非常夫妻财产制较类似,但条文较简单,体系不完备,有需要完善之处。  相似文献   

12.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现代婚姻家庭法的公平原则和保护弱者原则的体现,有利于维护婚姻家庭的平等和稳定。我国婚姻法已初步建立了这一制度,但还有诸多不完善之处,应在离婚损害赔制度的构成要件、赔偿的权利义务主体及婚内损害赔偿等方面有所突破,以适应当代我国社会关系的复杂变化。  相似文献   

13.
我国对于婚内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在法律规定上曾一度处于无法可寻的状态,而我国的大多数学者也一致坚持夫妻在离婚时才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简称《婚姻法解释(三)》)的出台为婚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提供了法律依据,在颠覆了传统上许多学者的主张却也符合了一部分学者以及实践的要求。本文主要通过对《婚姻法解释(三)》相关规定的研究来进一步说明我国婚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制度出台的原因以及其存在的缺陷及相关完善措施,使得婚姻关系中弱势一方权益得到更好的维护,也使得我国夫妻财产制度得到更好的完善。  相似文献   

14.
婚内侵权行为自古至今一直存在,但由于婚姻关系中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特殊性,我国对婚内侵权的救济仅限于行政救济和刑事处罚,往往忽视了民事责任的承担民事赔偿做出明确规定,而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在实践中远远无法满足对受害人的保护,因此应当加强对婚内侵权责任的研究。  相似文献   

15.
现行法律制度无法提供非离婚条件下配偶间民事损害赔偿救济,从而置家庭暴力受害者于尴尬境地,应当加以解决。本文剖析了导致婚内损害赔偿受阻的立法,司法解释等法律症结,厘清了婚内人身损害赔偿制度与家庭财产制度及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之间的关系,提出了增加非常财产制度、修改有关司法解释等解决婚内损害赔偿问题的具体思路。  相似文献   

16.
杨凯琳 《法制与社会》2014,(11):251-252
我国新《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侵犯配偶权的离婚过错方的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这对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的保护更进了一步。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对"第三者"的责任并未有任何规定,第三者确实也是一个难以界定的概念,轻则一时出轨,重则长期同居。婚姻法仅就达到重婚和同居程度的"第三者"侵权行为加以了法律上的规制,并且该规制仅仅停留在了夫妻双方离婚的损害赔偿问题上。因此,应当在法律上确认婚外恋中第三者的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17.
由于夫妻彼此的交往和联系比任何人都更为持久、密切,因此,夫或妻更易受到来自对方的侵害。法律对一般侵权行为有系统全面的规定,但针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侵权现象缺乏具体规定,导致婚姻关系中受侵害方的合法权益无法保障。本文指出为给婚姻关系的当事人提供一个更有效的法律救济途径,就需要建立婚内侵权损害赔偿的相关制度,这是保护配偶权及维护家庭稳定的需要。  相似文献   

18.
刘望 《法制与社会》2012,(18):49-50
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针对夫妻间侵权的一项权利救济制度,其目的在于保护夫妻被侵害方的合法权益。然而目前的法律关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规定还存在过于粗略、模糊、操作性不强的问题,如主体范围狭窄、赔偿情形较少、缺乏统一的赔偿标准等。为了弥补受害方损失、抚慰无重大过错方、惩戒过错方、建立更为完善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应拓宽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采取概括式和列举式的立法方式确立赔偿情形,制定更为详细的离婚损害赔偿标准。  相似文献   

19.
段颖 《法制与社会》2014,(13):65-66
自《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颁布以来,关于我国夫妻财产制的争论不断涌现,特别是该司法解释中第四条首次提出了有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财产分割的规定,打破了婚内夫妻共有财产只有在夫妻关系终止时才可分割的模式。但在适用该解释中却存在大量现实问题,因此本文分析了我国婚内财产分割的立法缺陷,并借鉴国外先进的立法理念,从婚内财产分割的原则、婚内财产分割的法定情形和婚内财产分割的法律效力等三个方面提出了完善我国婚内财产分割法律规定的建议。  相似文献   

20.
婚内侵权从主体上讲是指夫妻之间的侵权行为,即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夫妻,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违背了法律对夫妻权利、义务的规定,实施了危害配偶的身份权和以之为基础的财产权,使对方的人身、财产乃至精神受到损害的过错行为。本文指出婚内侵权构成与普通侵权一致,但也有特殊之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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