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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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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善治”的本质特徵就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民主执政的理念体现了执政党对“善治”的追求,村民自治是民主执政理念的实践。天津市武清区在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等一系列民主实践的基础上,针对一些村级党组织民主执政能力与村民自治发展不相匹配的问题,实行了村支书担任村民代表会议主席的制度;针对农民群众参与村务管理的广泛性要求与村级民主成本短缺之间的矛盾,推行了户代表会议制度。本文从武清区近期深化村级民主的实践分析入手,论述了村民自治与村党组织的民主执政方式形成良好的互动合作机制,是村民自治深化发展的必要条件;经过十几年的村级民主实践,村民自治与村级党内民主已初步形成良性互动的发展方向;为防止村民自治的异化,必须加强和改善党对村民自治的领导;两委矛盾的产生有其深层根源,其实质在于权力与利益之争;实现村庄“善治”需要村级党组织与村民自治组织的互动与合作,在大力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提高其民主执政能力的同时,必须不断完善科学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并逐步建立村党组织与村民自治组织良性互动的合作机制。  相似文献   

2.
当前农村干部腐败现象折射出农村基层权力架构不完善,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修订后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规定,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监督机构。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是村级权力监督的重大制度创新,它是合理构建村级事务的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的比较完整的村民自治权力运行与监督体系。当前突出的问题是增强村民监督委员会独立行使监督权力的能力,可以考虑县镇纪委对村民监督委员会实行垂直领导。  相似文献   

3.
村级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基层领导和执政的重要基础。村民自治是农民真正当家作主充分行使自己民主权利的一项基本制度。现实中村民自治机构存在着行为不规范、管理不完善等问题。“村权三分、三会自治”作为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在探索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过程中的一种创新模式,其本质是民主自治,核心是权力制衡,特点是程序规范,搭建了“民主受保障”、“权力受制衡”的村治新平台。  相似文献   

4.
从国家对村庄不同的资源汲取要求出发,分析村级权力的合法性来源和功能,进而历史地对村级权力的性质作类型化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在当前国家放弃了对村庄的资源汲取要求后,从相反的方向,即通过对农业的“反哺”仍控制着村级权力,使其体现了强体制——弱内生性。这与改革前并没有本质的差别,与村民自治的开展没有必然的联系。  相似文献   

5.
村级治理与农村政治文明建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村级治理方式演变的轨迹体现着政治文明的发展水平。农村社会的变迁必然要求农村治理方式的创新,村民自治对农村政治文明建设产生了积极的效应。以村级治理创新推动农村政治文明建设,必须以政治理念的文明渗透和指导村民自治;以政治制度的文明支撑和固化村民自治;以政治行为文明规范和引领村民自治。  相似文献   

6.
村级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的建立和健全,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在村民自治工作中的内在要求。为了适应这一任务和要求,2008年以来,南漳县探索建立了对村级重大事项实行村党组织会议议事、村民(代表)大会定事、村民委员会理事的“三会治事”村级民主管理新机制,不断规范村级决策和工作运行,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群众真正意义上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相似文献   

7.
按照村民自治原则进行集体土地管理,是村级治理最重要的工作,也是我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内在制度要求。集体土地具有公共利益属性,成为激活村民自治运转的经济基础。围绕集体土地利益分配产生的村级公共治理活动,形塑村庄政治基本格局。开展集体土地民主管理活动,需要在国家政策前提下进行,外部制度供给变化会带来村庄政治格局变化。但是,过于细致和具体的国家政策,深入到村庄公共事务内部,形成国家替代集体进行村级治理的局面,压缩村民自治发挥作用的合法空间,消解村庄自主治理机制。村级制度建设要做到规范化并保持村民自治活力的平衡,才能有利于村庄善治局面的达成。  相似文献   

8.
村民自治作为社会民主的重要形式,不仅具有独立于国家层面上政治民主的价值,而且有理由成为社会主义民主所内涵的根本目的;村民自治的根本要求就是由村民掌握本社区的内部治理权;在村民自治的条件下,村级党组织之领导核心地位的实现,领导核心作用的发挥,必须转变不适应形势的领导理念、改变传统的领导方式,进行领导方式创新,实现从“人治”到法治、从包揽到整合、从直接到间接,从依赖权力到注重“权威”、从集权于书记到“让民做主”的转变。  相似文献   

9.
经济因素是村民自治产生和发展最重要的影响和制约因素.目前,其制约性主要体现在经济利益取向的不一致对村民自治发展的制约;村级经济的欠缺对村民自治发展的制约;农民收入水平偏低对村民自治发展的制约.消除这些制约,应从五个方面加以注意1、村民自治制度的设计不能片面追求政治利益;2、农村村级组织模式的设立和运行应当适合本地社会经济发展的特点;3、改革现行县乡政府机构和转变工作职能;4、进一步改革财政体制,强化村民作为纳税人的现代公民意识,积极参与政治过程;5、整合乡村社会的利益形态.  相似文献   

10.
协商治理:村民自治有效实现的路径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论坛》2017,(2):32-39
以民主选举为重心的村民自治面临三个问题:一是村民自治从参与到选举的扭曲,村民自治变成村官自治,民主的本质被掏空;二是精英牟利和民众权益被损害,村民自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目标遭破坏;三是以民主选举为重心带来精英主政以及"封闭式决策",造成村级决策的合法性脆弱。以协商治理为重心的村民自治的比较优势在于:一是以协商治理为重心更能体现村民自治的民主本质;二是协商治理更能促进村民自治中村级公共事务决策的合法性;三是以协商治理为重心的村民自治提升民众的政治效能感,有助于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因此,一是要搭建日常协商治理的平台和载体,二是要加强农村协商治理的程序化、制度化建设,三是要提升民众的协商治理意识和能力。唯其如此,才能促进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  相似文献   

11.
村民自治制度作为一项中国乡村的民主政治制度 ,兼具价值合理性和工具合理性。村民自治的工具合理性在于它推动了乡村的政治发展、社会稳定和经济进步。一、村民自治极大地推动了乡村政治发展民主是政治发展的一个重要指标 ,村民自治作为一项乡村直接民主制度 ,有力地推动了乡村政治发展。1 村民自治培养了一批乡村的政治精英 ,有利于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第一 ,在民主选举中 ,广大农民将素质好、能力强、作风正、乐于为群众服务的优秀人才推举为他们的领头人 ,有效地改善和加强了村级干部队伍。民主选举不仅使村级干部结构和素质得到优化…  相似文献   

12.
农村村民自治制度是我国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其限制了国家权力对于村民内部事务的干预,促进了农村基层民主的发展。但是,村民自治权在面对村民个体时,亦有权力的属性,对权力若缺乏有效的监督和限制,则会导致权力的滥用。当村民自治权对村民个体权利的侵害时,须要通过有效的途径对此进行规制,以保障村民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3.
《学理论》2015,(31)
村民自治是近些年来学术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对此问题进行了丰富而有成效的研究。农村中所存在的各种权力在政治生活中的实际运行状态,是我们当前研究村民自治的一个新的重要基点,而本文将对关于村民自治后的农村权力结构关系的相关研究成果加以梳理归类,总的来说,目前学界大致有三种观点:权力一元说、权力二元说、权力多元说。  相似文献   

14.
规范村级组织的关系,明确划分农村基层党组织与村民自治组织的职责权限,形成一个合理分工、团结协作、相互监督、规范运作的村级管理体制,既有利于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又有利于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落实村民自治体制,走依法治村之路,是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化解农村基层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关键。  相似文献   

15.
村民(村民会议)、村民委员会、村党组织、乡镇政府是村民自治法律关系中的权力(权利)主体;在村民自治实践中,这些主体之间存在矛盾和冲突,这些矛盾和冲突的实质是其背后的利益博弈;要解决矛盾、调控冲突应从两个层面着手,其一,通过立法厘定权力(权利)主体的权力边界;其二,是各主体应抑制权力的自我扩张。  相似文献   

16.
在村民自治背景下,村党组织势必要发生角色和职能的转换,即村党支部由传统体制下直接领导行政管理、决定村庄事务,转变为领导、组织村民行使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等各项权利。但是,从实行村民自治政策以来,国家立法层一直采取的是党支部领导村委会的领导方式,这不仅造成了村党组织对村民委员会权力的取代,也使村民在行使民主权利时领导者和组织者缺位,从而引发了权力结构矛盾和村民自治权力运转机制的失灵。鉴于此,应科学界定党组织在村民自治中的角色和地位,转换党组织的领导对象,由领导村民委员会转为领导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以落实村民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等各项权利。  相似文献   

17.
彭澎 《理论参考》2009,(4):29-31
村民自治是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村民自治是一种宪法权利,村民通过行使宪法赋予其的选举权和自治权,与乡镇政府的国家权力和村党支部的执政党权力进行抗争与博弈,从而维护和保障自己的各项权利,这其中就蕴涵着一种宪政精神和价值理念。  相似文献   

18.
国家权力与村民自治的"共栖"是精准扶贫背景下国家权力以项目资源和官员下派等方式整合进入乡村带来的乡村社会治理变化。本文从"国家中心""社会中心""社会中的国家"三个视角梳理国家权力与村民自治的关系,以此作为解释"共栖"的理论起点。本文发现国家权力重新回归乡村社会对乡村基层治理产生了结构性影响,即国家权力下沉与村民自治并不是此消彼长的互斥关系,而是协调共生的"共栖"关系。乡村社会变迁并非单向过程,而是国家权力和乡村社会回应之间持续互动的结果。精准扶贫过程中贫困户识别和退出、产业引入和发展以及帮扶资源的分配和监督某种程度上影响了乡村内部发展,带来我国村民自治的新实践。"共栖"概念反映了我国乡村社会协调治理模式的探索,对村民自治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9.
文章从权力分配的角度,比较分析了村民自治条件下广东省S村和Y村的村庄治理问题,阐述了村委会、村党支部和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三方的权力矛盾,以及村民自治与乡镇行政管理的冲突,探讨权力协调之策,探索乡村基层民主的更好实现。  相似文献   

20.
村委会实行直选后,如何健全民主政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村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如何发挥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理顺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如何完善村党支部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这些问题在有序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方面,仍然是需要认真研究并解决的主要问题。实践证明,在完善党支部领导下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的前提下,把党支部工作、村民自治、民主监督有机地融于一个制度体系,是一种新型的有效的村级民主管理新机制,是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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