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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标准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责任能力直接关系着刑事案件的定性与处理,其评定要件目前倾向认为有医学要件(标准)与法学要件(标准),但对法学要件一直缺乏明确的规定和统一认识,严重影响鉴定结论的一致性与科学性,因此亟待制订刑事责任能力评定的相关行业标准。长期以来,责任能力的评定大多是经验式判断,缺乏客观的评定工具,虽然也强调应该根据法学要件即辨认与控制能力具体分析其责任能力大小,但实践中评定模式仍多是重点考察作案当时行为人的精神状态。我们认为,精神障碍只是责任能力评定的基础,而不是其决定因素,决定责任能力大小的只能是作案时其辨认或控制能力的程度。评定刑事责任能力,首先应考察其精神状态,如果精神状态正常,即可认定为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如果患有某种精神障碍,就应该去重点考察其辨认或控制能力受损的程度,再根据这种受损程度的大小相应评定,因为所有的精神障碍的落脚点都是其辨认或控制能力的受损情况。同时,为避免过去经验式判断的主观性,在相关评定标准中应该要求辅以标准化评定工具,以提高评定结果的科学性与客观性。  相似文献   

2.
论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标准的制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刑事责任能力评定的法律依据是刑法第十八条。包含医学和法学两个要件,即必须是“精神病人”。且辩论能力或控制能力必须受到损害。鉴定工作中。刑事责任能力的评定常出现意见分歧.根本原因在于缺乏全国统一的评定标准,必须制订相关评定标准来改变这种无序状况。但近十余年来相关评标准草案未能取得一致意见.主要是对评定标准拟订策略存在分歧。通过比较目前的两个主要草案。并结合国外拟订该类标准的策略。作者认为“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标准(草案)”破除了临床思维的框架.在确定医学要件的基础上。紧密联系刑法条款。以简驭繁。便于操作。避免了“以病定责”。值得肯定。但该草案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建议将“草案”中使用的精神病学诊断标准改为“现行的国内或国际精神障碍诊断标准”:另外。标准化评定工具评分标准可放在附录中。但不要列入评定标准正文内:对自愿摄入毒品所致的精神障碍者应从严评定其责任能力。  相似文献   

3.
精神鉴定的评价范围涉及鉴定人与司法官的职权划分问题。在我国,精神鉴定的评价范围不仅包括医学要件与心理学要件,也包括刑事责任能力的内容,精神鉴定人通常都直接对刑事责任能力作出评定,此做法既与理论上的观点不一致,也与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相吻合。较为合理的做法是由精神鉴定人对刑事责任能力的医学要件进行评定,心理学要件的判断则采用以司法人员为主、鉴定人为辅的合作方式。  相似文献   

4.
李娜玲 《法学杂志》2016,(8):116-123
新《刑事诉讼法》专门规定了强制医疗程序,确定了强制医疗的适用对象为“精神病人”,但是精神病人的认定不管是在理论界还是在实务界都存在诸多问题.“精神病”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两个层面.人格障碍者和性变态者的刑事责任能力评定应从严掌握.强制医疗适用对象应包含无受审能力和无服刑能力的精神病人.司法上判定精神病人应将医学要件和法学要件结合起来.  相似文献   

5.
何恬 《证据科学》2007,15(1):238-245
全国迄今为止无统一的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标准,司法精神病学鉴定中,迫切需要一个医学与法学相结合的评定大纲,根据这一现实需求,笔者医法结合,还借鉴了法治国家的先进经验,拟定了一个建议稿供同仁批评指正。  相似文献   

6.
何恬 《证据科学》2007,(6):238-245
全国迄今为止无统一的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标准,司法精神病学鉴定中,迫切需要一个医学与法学相结合的评定大纲,根据这一现实需求,笔者医法结合,还借鉴了法治国家的先进经验,拟定了一个建议稿供同仁批评指正.  相似文献   

7.
关于刑事责任能力评定大纲的建议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何恬 《证据科学》2007,15(5):238-245
全国迄今为止无统一的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标准,司法精神病学鉴定中,迫切需要一个医学与法学相结合的评定大纲,根据这一现实需求,笔者医法结合,还借鉴了法治国家的先进经验,拟定了一个建议稿供同仁批评指正.  相似文献   

8.
全国迄今为止无统一的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标准,司法精神病学鉴定中,迫切需要一个医学与法学相结合的评定大纲,根据这一现实需求,笔者医法结合,还借鉴了法治国家的先进经验,拟定了一个建议稿供同仁批评指正.  相似文献   

9.
正司法精神病学鉴定是司法鉴定中与法学关系最密切的一种鉴定,其中涉及的法学问题多样且复杂。笔者试从法学的角度给司法精神病学鉴定作以下定义:司法精神病学鉴定人综合各种证据,运用其专业知识(主要是医学和法学)进行医学诊断及分析论证,最后证明相关法律事实的过程。本文以刑事责任能力评定为视角,讨论司法精神医学鉴定中涉及的证据和证明问题。  相似文献   

10.
四、刑事责任能力的评定标准评定行为人有无刑事责任能力,是一个复杂而又有争议的问题,可以说,在世界范围内,至今还没有找到一个令人满意的评定标准和方法。各国的法律精神病学家、法律心理学家以及相关学科的专家们都在为此而努力工作。刑事责任能力是和精神错乱(Insanity)或精神病联系在一起的。约在150年前,精神错乱的含义由精神病学家所描述,并与当时的精神病学水平相适应[22]。由于麦克劳顿判例的出现,法官们赋予精神错乱以特殊的含义,从此,精神病学和法学在精神错乱的含义方面开始出现分歧。精神错乱成为法学中的一个专用名词…  相似文献   

11.
张莉琼 《北方法学》2017,11(3):75-83
2010年《北京公约》和《北京议定书》首次规定了国际航空犯罪法人责任,法人责任以法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代表法人实施劫持航空器等国际航空犯罪为要件,法人为此承担刑事、民事或行政责任。公约对法人犯罪及其责任的立法需要转化为国内法才能适用。世界各国国内法对法人犯罪及其责任的态度差别较大,英国、加拿大、法国等国刑法规定有航空犯罪的法人刑事责任,德国国内法规定有航空犯罪的法人行政责任,意大利刑法规定有航空犯罪的法人民事责任,我国仅在个别航空犯罪中规定有法人犯罪及其刑事责任。我国法人犯罪及其刑事责任的立法和理论具有较强的包容性,可在我国刑法中取消法人犯罪法定化限制,全面规定包括航空犯罪在内的法人犯罪及其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2.
陈航 《法学家》2020,(3):15-27,191
民刑法的制度设计均建立在一定的人性假设之上。尽管在此问题上既有共同点也有差异,但核心之点在于,都是以"一般人"为基准进行的。因此,"一般人"之界定在民刑法中居于隐而不彰的基础地位。"一般人"标准是民刑法中人性假设理论亟待打通的"最后一公里",其本质是一般人应有的"知识与态度",也是一种方法论。该标准具有鲜明的价值取向和公共政策属性,应当根据法律责任的不同性质,确定民刑法中"一般人"的判断标准,尤其应当区分刑罚适用者、犯罪嫌疑人及被侵害者的不同视角,对刑法中的"一般人"标准进行具体判断。  相似文献   

13.
In recent years, the number of occupied beds in German forensic–psychiatric hospitals has continued to rise. Diversion refers to the removal of offenders from the criminal justice system at any stage of the procedure and court proceedings. There are no specific diversion programs in Germany but diversion does in fact happen via legal regulations that are based on the construct of legal responsibility. The assessments of responsibility as well as risk are the core tasks of forensic–psychiatric expert witnessing in Germany. Recommendations of an interdisciplinary working group serve as a guide to operationalize this forensic–psychiatric task. These recommendations list formal minimum requirements for expert reports on the question of criminal responsibility and risk assessment as well as minimum standards regarding content and in writing the report.  相似文献   

14.
经过历史发展,个人刑事责任原则的观念逐渐形成,并体现在主要的国际性法律文件以及国际刑事审判活动中,成为国际刑法中的一项重要的基本原则。然而,鉴于多种因素的考量,目前权威国际刑法规范所规定的个人刑事责任原则只体现在自然人实施特定国际犯罪的情形中,并没有确认法人和国家的刑事责任主体地位。  相似文献   

15.
时延安 《法学研究》2013,(3):140-157
我国现行法律中虽无保安处分的概念,但在刑法中已实质性地存在保安处分,其与刑罚共同构成刑法所规定的法律后果,由此形成“隐性双轨制”的格局。对保安处分规范的识别,首先应从与罪责的关系上、目的与功能的差异上明晰刑罚与保安处分的基本界分,进而从法律特征上区分刑罚规范与保安处分规范,最终将现行刑法中的保安处分措施“挖掘”出来。澄清现行刑法中保安处分措施的性质和法律地位,有利于确保这类措施的正当适用,同时也有利于保障个人的基本权利免受不当干涉。  相似文献   

16.
The article concerns the criteria of innocent harm infliction in medical practice envisaged by RF Criminal Code (1996). Some cases are reported for illustration. It is emphasized that thorough criminal and legal assessment of medical cases must be made in terms of legal norms of innocent harm infliction.  相似文献   

17.
鉴定人的法律责任是保证鉴定质量的主要制度措施.其中鉴定人的刑事责任更为重要,通过对鉴定各个阶段的鉴定行为的分析,确定鉴定人的刑事责任的范围,并对鉴定人刑事责任的立法完善提出建议。旨在对司法鉴定人行为提醒,保障鉴定人队伍的健康成长。  相似文献   

18.
刑事责任能力鉴定启动难的成因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纵观社会各界关于刑事责任能力鉴定启动难的成因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其存在着明显的基本归因错误。事实上,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刑事责任能力鉴定的“泛精神病”、“泛无(或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倾向与相关抑制措施的缺失相结合,导致的容易放纵犯罪的社会现实状况,也是“手握”刑事责任能力鉴定启动权的各个司法机关不愿启动刑事责任能力鉴定的重要原因之一。  相似文献   

19.
目前,我国刑事责任能力采用三分法,分为完全责任能力、限定责任能力和元责任能力.但在司法精神病鉴定工作中,由于缺乏客观标准,三者的区分尚带有较大主观性,常导致不同鉴定人对同一案例的责任能力判定存在分歧.因此,刑事责任能力的评定一直是司法精神病鉴定亟待解决的难题.本文综述了在司法精神病鉴定中使用的几种责任能力评定量表及其应用情况,认为虽然目前这类量表的信度和效度存在争议,但其对提高鉴定结果的科学性、客观性提供了一种良好思路.  相似文献   

20.
再议毒品所致精神障碍者的刑事责任能力评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法律并未直接规定毒品所致精神障碍者的刑事责任问题,国内法学界和司法精神病学界对此问题仍分歧众多。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吸毒者陷于辨认或控制能力丧失状态下实施危害行为时该如何评定其刑事责任能力上。从法律的角度来探讨毒品所致精神障碍者的刑事责任能力评定。主张目前实践中司法鉴定人员结合吸毒者的心理态度来评定其刑事责任能力缺乏法律依据,也不适宜对案件的处理,因此不宜由司法鉴定人员以精神病学的角度来认定毒品所致精神障碍者的刑事责任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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